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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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龙秀 程支中
[摘要] 本文通过对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主要因素的分析,提出了我国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 农业 产业化 经营 发展对策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各地开展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全国整体来看,总体上还存在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因素,要使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对策。
一、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1.观念制约。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思想认识上,从未把农业作为一种产业对待,忽视了对农业产业特点的研究,我国农业是一个没有健全的产业体系,产业内部缺乏联系的产业体系。
2.利益问题。不少地方推进农业化经营的步伐慢,难以形成联合体,其中计较利益得失往往是其主要原因,这里有龙头企业与基地之间的利益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加工者与销售者之间的矛盾,带来了利益结构的扭曲和失衡,这是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3.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优先发展工业政策,对农业的欠账太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当落后,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4.产业链条问题。由于产加销缺乏完善的连接机制,农业生产、加工、销售都没有形成规模,多数农产品仍停留在初级产品上,整体效益不高。
其他制约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因素还很多,比如技术进步问题、农民素质和组织化程度问题、资金问题、农产品安全问题等。
二、推进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取得成功,必须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产业链的内外联系,为相关企业出台一些合理化的配套机制,使其找到自己的生态位,以提高产业链内企业的衍生和孵化的成活率,产业链条内企业在市场机制下进行衔接,达到自繁自育的效果。在具有自我繁育机制的产业链条内,新的企业的形成过程被称为衍生过程(Spin-off),即由前一个在产业链条内工作的企业主(或技术专家或经营管理者)来创办新企业的过程。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企业往往比具有资金优势的企业更产生“下一代”的子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及其客户之间往往都有合同关系化长期交往所形成的“信任与承诺”的关系,他们不需要到产业链条外企寻找合作伙伴,产业链条内企业间的协作分别有以产品为中心、销售为中心、原料共给为中心、承包服务为中心的协作。如果产业链条内核心企业能与国外先进企业合资合作,则会十分有利于整个产业链条在经验技能方面的整体优化。
2.努力促进农业技术进步。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主要取决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的水平。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以技术进步为先导,要求技术进步贯穿于良种、饲料、农产品加工、储备、运销等各个环节。目前,利用动物胚胎移植和分割技术发展胚胎生产、储运和动物高效繁殖,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培育超级猪、基因工程兔等新品种,使其生产性能大大提高;利用动物生长激素基因转移技术,加快畜禽性别鉴定技术,进行定向繁殖和饲养;改进提高畜禽胴体品质,提高畜禽的风味和营养价值,大力开发牛、羊等优质草食牲畜的引进和选育;积极开发饲料资源和提高饲料转化率的新途径。
3.完善分配机制,注意兼顾农民利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完善分配机制,探索各个产业组成部分的平均利润,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兴办新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或配套服务体系,延长产业化的利益链条,创造新的附加值,增加产业体系中的利润总量,为实现各个环节平均利润创造条件。
4.农业产业化经营既要注重技术创新,又要注重制度创新,警惕“后发劣势”。“后发劣势”是美国经济学家沃森提出来的,他提出的英文名称叫“Curseto late comer”,就是“对后来者的诅咒’,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对策上,中国尤其中西部地区在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时,要想获得“后发劣势”,在借鉴发达国家、各地先进产业化经营经验时,既要模仿经营中的关键农业技术,还必须先当好其产业化经营成功制度的好学生。
5.切实抓好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三要素建设。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市一个地区经济优势的集中体现;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火车头;生产基地是龙头企业的依托,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环节。加强这三要素的建设,对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至关重要。对主导产业的建设应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本着相对集中、规模经营的原则,加以精心选择。如在中西部地区,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开发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是市场发展趋势,因为它在生产过程中和产品自身没有或较少对环境污染的产品,比传统产品更符合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欧盟一些国家如荷兰、丹麦、法国等,绿色食品出口规模均以两位数增长。21世纪的中国,绿色食品形成的产业,将以年均30%左右的速度递增,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谁抓住了绿色食品,谁就抓住了21世纪的国外市场,所以在中西部条件成熟的地方要以绿色农产品为主导产业。在龙头企业的选择上,可以不拘一格,谁经济实力强,牵动能力大,就让谁当龙头老大。龙头企业可以使农副产品加工型的,也可以是贸易型或综合型,其形成途径及可以利用现有国企进行改制、改造,实现功能转换,也可把相关企业联合起来形成集团公司,还可以名特产品为依托,组建新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一旦确立,就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构建企业的新型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经营机制,加大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力度,真正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在抓好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的同时必须努力建立各具特色比较稳定的生产基地。生产基地既是龙头企业的依托,也是保持主导产品系列开发的实现基础,只有基地提供原料,整个产业链才能运作起来,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应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相对集中、高产高效的原则,围绕主导产业,集中力量上规模、上水平,不断开发拳头特色产品,形成地区名牌,避免低水平、低档次的重复建设和趋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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