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的难点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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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型企业(行业)是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开展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是规范税收秩序、防范重大税收流失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了解税收征管状况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渠道。近年来,组织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已经成为市级以上税务稽查局的主要工作任务。但由于检查对象的特殊性、税收管理的滞后性和检查组织的复杂性,大型企业(行业)既是税收检查的重点,也是税收检查的难点。
关键词:企业(行业);税收检查;难点;对策
中圖分类号:F8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3-0271-01
一、大型企业(行业)的特殊性
作为税务稽查的对象来讲,大型企业(行业)是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税务稽查部门在不同时期控管和掌握的大型企业(行业)标准不尽相同,但一般来讲,大型企业(行业)具有以下几个特殊之处:
1.分支机构众多、地域分布广泛。大型企业(行业)多是以资本为纽带组成的企业集团,规模庞大,分支机构众多,且多为跨区经营。
2.关联交易频繁、内部结算复杂。大型企业(行业)总分机构(或母子公司)之间、各分支机构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频繁,大都设有内部银行或结算中心,内部定价机制、结算方式复杂。
3.信息化程度高。大型企业(行业)较多的采用了ERP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程度非常高。同时,非常注重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数据传递、应用及查询的权限设置十分严格。
4.联系广泛、社会影响较大。大型企业(行业)往往是地方经济支柱,财政收入占比高,在本地有重要影响,关系错综复杂,外界干扰较大。
大型企业(行业)的这些特殊之处给税务稽查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带来巨大挑战,对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带来更高要求。
二、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的难点
(一)从现行的税收体制看
无论是税收管理还是税务稽查,都还不能完全适应大型企业(行业)的特点,严重滞后于大型企业(行业)税收征管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税收管理、检查的分散性与大型企业(行业)决策管理的集中性相矛盾。大型企业(行业)一般是集团化经营,决策集中,管理统一,跨区作业。税务部门则是属地管理,各管一摊,条块分割,这种管理方式造成了“管得住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住”的局面,增加了管理、检查难度。
2.税企信息严重不对称。大型企业(行业)集团化、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生产经营,产生海量的涉税信息。税务部门按照行政级次逐级设置,把大型企业(行业)集团切分为多个业务段落和单元,进行分散、独立管理,企业集团掌握汇总、全面、准确、完整的信息,而税务管理部门掌握的信息分散、支离破碎,税企信息严重不对称。
3.税务稽查力量滞后于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的需要。大型企业(行业)的数量和规模极具扩张性,结构和经营方式日趋复杂,而税务稽查部门无论在人力还是技术手段上,都与之不相匹配,特别是稽查理念和稽查方式不适应大型企业(行业)需要。基层税务稽查部门只能对辖区内大型企业(行业)的成员企业进行检查,易造成执法尺度不统一,检查问题不全面。
(二)从税收检查组织看
大型企业(行业)的税收检查复杂程度高、检查成本高、管理难度大。
1.检查参与人员多,组织工作复杂,检查成本高。大型企业(行业)由于规模庞大、分支机构众多、地域分散,没有全省乃至全国稽查系统联动,单纯某一个地方的稽查部门很难查处,所以检查参与单位和参与人员都比较多,组织工作相对复杂,同时,食宿、交通、设备、协查等各种检查费用较高,没有专门预算难以负担。
2.检查团队多为临时组成,管理难度大。大型企业(行业)检查需要根据检查任务,从所属各级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临时检查团队。由于缺少正式机构所具备的硬性约束和有效激励,检查人员有临时心态,检查队伍的管理尤其在保持团队配合协作、遵守纪律等方面比较困难。
3.检查周期较长,工作积极性难持久。大型企业(行业)规模大,检查工作量大,检查周期较长,少则1-2个月,多则半年多,检查人员一般从各地稽查局抽调,长期出差在外,给个人及家庭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同时部分检查人员由于被抽调期间影响了本职工作,又长期不与同事们相处,因此在本单位工作考核、年终评优等方面经常处于不利,这些都大大影响了检查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带队人员在调动检查人员保持工作积极性方面需要花费很多精力。
三、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的对策
(一)建立长效机制是做好大型企业(行业)检查的根本保证
一是按照分类分级的要求,合理界定各级稽查部门在大型企业(行业)检查中的职责。要合理划分各级稽查部门检查控管的企业范围,充分调动各级稽查部门的积极性。同时,赋予上级稽查部门更多的调动系统内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权力,为大型企业(行业)检查提供基础保障。还要合理划分总部稽查部门及分支机构稽查部门的检查管理权限,使有所侧重、相互衔接。二是建立大型企业(行业)检查启动机制。设立大型企业(行业)风险控制指标,加强宏观数据分析,以存在重大税收流失风险的企业(行业)为重点,选择对加强税收整体工作和征管工作最有效率的检查项目,将有限的稽查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既要避免重复检查、无序检查,也要避免想查谁就查谁,更要解决高风险企业(行业)长期得不到检查的问题。三是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有效开展大型企业(行业)检查,只靠稽查部门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征收、管理、税政、信息技术等各个部门,在政策执行、管理衔接、数据调取等方面共同协作、相互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才能顺利完成数据分析、检查取证和处理处罚等整个检查过程。
(二)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是开展大型企业(行业)检查的必由之路
目前,大型企业(行业)的信息化程度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传统的纯粹手工查账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检查对象的变化。提高稽查部门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已成为搞好大型企业(行业)检查的必由之路。一要开发应用选案、分析软件,利用税务部门已有的信息数据,搞好查前数据分析,为深入检查提供方向、思路、线索和重点。二要加强数据采集工具的开发应用,使检查人员有能力进入企业信息系统,或调取企业相关信息数据,为税收检查提供完整、准确、有效的第一手数据资料。三要加强查账助手软件的开发、培训和应用,使检查人员能借助相应工具软件,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对来自企业、税务部门及第三方数据的综合分析,提高税收检查效率。
(三)有效调动参加检查人员及其所在基层单位积极性是搞好大型企业(行业)检查的重要因素
为有效开展大型企业(行业)检查,需采取必要措施,提高基层单位与上级局目标的一致性,提高检查人员参加大型检查的积极性。一是将基层单位及人员参加集中检查情况纳入系统考核,并将参加集中检查情况与稽查办案经费分配挂钩。二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查补税款尽可能在参加集中检查的基层单位就地入库,或者抵顶参加检查单位的稽查任务。三是对参加检查人员按检查工作时间和表现发放一定的补助。四是建立大型企业检查评比表彰制度,对每次检查中表现优秀的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表现较差的检查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五是建立健全检查期间工作制度。通过合理的工作制度强化团队意识、凝聚人心,也通过合理的工作制度加强约束控制力,做到临时工作不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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