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数据时代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遇分析与风险应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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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数据时代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遇显而易见,但是风险也较为突出,要不断针对市场情况、用户需求做好优化升级,完善管理制度,提升行业技术,做好数据分析,多样化金融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互联网金融 机遇 风险
互联网金融近些年发展迅速,满足了市场部分群体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辅助互联网金融得到不断的推广,让互联网金融有了对应的實现平台与可实现性。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所未有,在监管经验上相对缺乏,更多程度上处于实践阶段。互联网金融存在不可回避的技术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情况。需要不断深入的了解互联网金融运作状况,针对实际情况做好机遇的把控与风险的防控。
一、大数据时代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遇
(一)保证风险管控的及时全面
风险管理的理念最初源于金融领域,近些年更是推广到各行各业。在当下的大数据环境下,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仍然是热门话题,同时也是互联网金融工作不可回避的问题。在实际的操作环节,风险管理只能尽可能的压缩风险发生频率与发生的严重程度,但是无法有效的杜绝风险的发生。在实际情况中,风险会不断推陈出新的出现,只有不断解决旧的风险,才能更好的控制风险累加带来的严重后果。在金融领域,容易有坏账问题。在传统金融行业,客户对金融机构有较多的了解,但是金融行业无法有效的掌握每个客户的实际情况,由此导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引发坏账等风险。但是在大数据背景下,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渠道采集客户信息,对客户的了解更多,由此来及时的防控风险问题。互联网平台可以做到对客户信用情况的科学评价,由此对业务风险达到一定控制功效。当下大数据信息处理能力,可以掌握更多的客户信息,实现万物互联的时代已经不是虚幻,是一个越来越变成现实的事实。尤其是5G时代即将来临,在信息数据的采集上会更上一个台阶。信息收集的范围更广阔,信息采集反应的速度更快速。这些都有助于金融机构对客户有更多的掌握了解,同时客户也可以通过大数据信息的支持及时的调整自身的金融产品需求。
(二)金融市场运行更迅速
在传统的金融发展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与信息的滞后性,容易导致在监管与运作上存在时间差,操作较为滞后,不能有效及时反映。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支持可以有效及时的获得信息,由此依据实际情况做好各业务开展的风险与效果,及时的判断金融产品市场运作上的可行性。甚至在金融产品营销上,可以更好的实现精准投放,而不是常规的大水漫灌。当下的金融产品投放可以针对目标客户的需求喜好而选择他们可能接触的媒体平台,甚至可以实现针对性的营销内容推荐。这种状况可以有效的促使金融产品营销推广具有更强的定制化、针对性的推广,减少了营销资源的浪费。
二、大数据时代下互联网金融发展风险
(一)信息采集与管理的风险
大数据时代信息采集更为便捷与低成本,但是人们也普遍反映信息安全问题。客户个人介意自身信息泄露,金融机构自身也存在大量客户信息批量泄露的风险。因此信息安全管理非常必要,同时也承载着较大的风险负担。其次,互联网金融所有业务操作一般在线上网络操作,并没有实体金融机构的与客户面对面的沟通互动,如果客户方懂得一定的互联网作弊技术,则可能绕过金融机构有关安全管控措施,导致业务操作存在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的技术漏洞容易造成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由此带来实际的客户经济受损或者其他利益损害。在客户进行业务自助网络操作中,金融机构会收集客户的地理位置、个人信息、交易记录与个人其他信息等,这些私密个人信息如果管理不善,就容易对客户构成一定威胁。特别是信息采集越来越广泛,内容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这种安全问题的隐患就越来越大。尤其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较少,甚至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互联网金融的经验都较少,其中存在的风险问题犹如进入黑暗森林,不知道里面还潜藏着多少风险,也不知道风险在哪。但是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会为了过度的追求经济利益而赶超冒进,这种行为本身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构成威胁。在互联网金融方面,没有绝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案与规范标准,因此,各机构只能依据自身的经验与能力水平来针对性的展开互联网金融管控,从而达到利益与风险的平衡。
(二)监管滞后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属于新型事物,在监管上缺乏经验的积累,同时还要面对不断推陈出新的新问题,监管的局限性较为凸显。甚至很多情况下,监管是相对滞后的,只有问题发生并且形成伤害后才有监管工作的介入,但是不可逆的损害已经产生,无法挽回。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仅要有专业先进性的制度管理,也需要有强有力的先进技术能力,甚至要转变传统的监管思维,要充分的意识到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思维的必要性。互联网金融中涵盖的业务范围很广,但是在监管上缺乏不同业务不同行业的细分管理,笼统一刀切的管理缺乏精细化管理成效,管理效果相对受限。由于对于细分领域了解缺乏深入性,无法掌握新变化新动态,由此导致监管风险问题。
三、大数据时代下互联网金融发展对策
(一)多样化金融产品
在大数据时代下,要充分的运用大数据信息的价值,依据不同客户情况做好多样化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设计。由于大数据可以更好的采集用户信息,对用户的情况了解更多,因此可以适度大胆的开放金融产品尺度,收纳传统金融不能收纳的客户业务。当然,其中也需要做好用户安全管理,保证产品安全底线,在底线之上做好产品的升级与丰富化。
在金融产品的设计上,不能采用小样本研究,而是通过互联网技术与平台资源去了解更多客户诉求,积极的采集大样本信息,保证产品设计的合理性。要积极的分析各互联网平台信息与用户行为,由此来个性化的设计满足不同人群的金融产品需求。我国有着十多亿的用户市场,要充分的抓住各细分人群特点,设计其需求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每个细分领域的客户都是广阔的市场,这是其他国外市场所不具有的优势。同时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功能与特性,做好产品的设计,也要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服务优化,满足不同用户人群的诉求,由此来提升金融机构的价值。 (二)完善市场准入监管
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而言,要严格做好准入监管,保证在这个行业中的从业者有充分的经济实力、职业操守与发展格局。互联网金融是对传统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补充,甚至很多传统金融也在开辟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保持开放的发展心态时,也需要做好对应的监督管理,保证这个领域有更多新鲜清澈的活水,而不是污浊的臭水。要依照金融机构准入原则做好具体落实,放宽应该放宽的标准,收紧应该严格的标准。在整个市场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准入一方面要让有能力但是不符合传統标准的机构进入,另一方面要完善传统标准的不完善与局限性,让钻空子的非法机构隔绝在外。要保证给市场更多宽容自由竞争环境,也需要做好整体氛围的严格管理,既要活泼,也要有应有的严肃态度底线。作为准入监管而言,它守住的不是标准的高点,而是行业操守的底线,没有底线就没有健康运营的可能。
(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对于法律法规体系而言,不能停滞不前,要保持发展完善的动态心态。要不断观察市场变化,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标准。对旧有的法律法规形成完善补充。甚至要针对互联网金融做针对性的制度法规设计,保证管理具有针对性,避免大锅饭的笼统管理。要充分的考虑互联网发展的特点,放宽需要放宽的标准,收紧需要严防死守的底线。要不断的完善监管机制的空白,通过监管工作来达到市场不良行为的震慑作用。对于非法操作需要严格惩处,要达到市场的警示作用。但是对于严格惩处也需要做好严格的审查,避免误判或者栽赃陷害引发的利益受损。制度惩处的严重性一方面可以达到良好的震慑效果,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市场缺乏活性,导致很多机构与个人不敢随意创新,害怕惩处与陷害,由此导致市场活力的缺失。对于法律法规的设计,是一个相对针对市场情绪艺术化的设计,需要不断地摸索提升。除了制度,也需要号召行业自律,保证行业健康发展才能更好的让互联网金融市场扩大,由此让更多的机构从中受益。
四、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发展随着大数据的辅助而不断升级扩展,不断缩小信息不对称的局限性,让用户体验提升,让金融机构扩大用户范围。具体的操作上,需要考虑每个机构特点,每个时代特性,由此因地制宜的展开,保证金融发展运行的平稳上升。这需要国家层面的监管、行业的自律与技术的完善,也需要个人用户建立规范自律的行为与使用信心,从而保证金融行业整体更为健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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