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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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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日益展现,人们开始注重环境保护,而环保意识也逐渐深入到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中,金融领域亦是如此,绿色金融的出现和发展正是顺应了我国环保领域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我国环保事业进程。本文从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入手。对其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展开研究和探索。
  关键词:绿色金融 发展现状 问题 发展对策
  随着社会水平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面对的环境压力也不断上升,正处在世界发展大背景下的我国,也在不断谋求绿色金融领域的发展。绿色金融,就是可以起到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和保持生态平衡等目的的经济活动,也就是在开展金融活动的过程中实现节能、环保、绿色等方面的目的,达到各类金融服务的绿色化。然而,由于起步较晚,发展平台较低,我国仍处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滞后阶段,这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有一定影响。因此,贯彻绿色经济理念,发展绿色金融已成当务之急。
  一、绿色金融的概况
  (一)绿色金融的含义
  绿色金融,即金融部门以环境保护为宗旨,要把环境影响纳入投融资决策的考虑范围,在银行的日常业务中融进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风险、成本和回报,在金融经营活动的过程中注意治理环境污染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绿色金融能够有效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资源结构更加合理,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的。除此之外,绿色金融还可以促进金融行业进行产业自我升级,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从而提高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随着民众对绿色金融认识的不断深化,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项目也愈发受到国家的重视。为规范行业发展,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与引导,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指引文件:从《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2007)、(绿色信贷指引》(2012),到《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再到2016年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发展绿色保险、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等内容,体现了国家对绿色金融的高度重视。我国各大银行随着国家发展潮流把绿色金融作为发展方向,纷纷推出自己的绿色金融产品。以兴业银行为例,作为全国首家承诺遵循国际“赤道原则”的大型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过多年探索,兴业银行形成了涵盖绿色融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等在内的绿色金融全产品链,并在特许经营权质押、碳资产抵质押融资、排污权抵质押融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权益类产品融资业务方面形成了独有特色。
  二、我国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组织发展热情不高,人才匮乏
  在我国,大多数金融组织普遍存在这样一个误区——那就是绿色金融投入多、收效慢、风险高,这导致其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不高,发展热情更是低迷。一些金融机构只开发了绿色信贷等方面的业务,并在开发时只考虑推出有利于机构或地区本身利益的金融产品,导致许多实际问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客观上阻碍了我国绿色金融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发展。另外,由于绿色金融对人才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涉及环保、金融、法律等各个领域的知识,还要求该方面人才具有风险评估、预算评估等专业能力,这大大提高了人才的筛选水平,导致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人才极度匮乏。
  (二)相关金融产品有限,行业创新能力不足
  尽管近年来我国开始逐渐加大对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视和投入,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绿色金融领域仍存在因创新能力不足而导致的产品结构单一等问题。以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为例,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产品类型大都局限于绿色信贷业务,而其他业务如绿色信托业务、租赁业务等鲜有涉及。而创新能力有限则主要表现在我国现阶段绿色金融领域都存在对国外绿色金融行业的照搬照抄,没有深入发掘探索真正适合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并且目前为止我国并未发行过受到国际普遍认可的绿色金融产品。
  (三)绿色金融发展背景存在缺陷
  由于起步晚、基础薄弱等客观因素影响,我国现阶段仍缺乏完备的政策体系和良好的市场环境。以绿色金融中的环境评估为例,我够绿色金融市场未建立统一的绿色评估机制,且各金融机构所获得的环保信息很难得到公布,加大了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信息的难度。另外,由于某些区域出于对本地支柱产业(往往是高污染企業)的保护目的,对相应经济政策的落实力度大打折扣,这进一步导致了污染企业对环保的重视程度下降,环保意识淡薄,对绿色环保领域投入减少,客观上加大了绿色金融的发展难度。
  (四)政策问题导致绿色金融发展缓慢
  众所周知,社会生活的稳步进行都是建立在完备的法律体系上的。虽然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便陆续出台一系列绿色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这些规章制度大都为仅点明大方向的纲领性文件,尚未构成完整的奖惩体系和细致的责任界定。这导致很多金融机构无法进行相关工作、开展相应业务,由于顾虑担责而拒绝深度发展,并且对绿色金融产业的积极性不高。另外,我国对部分相关概念界定不明、认识滞后,未与国际达成一致,这加大了金融机构实际操作的困难。
  三、绿色金融的发展对策
  (一)加大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培养高素质人才
  国家应促进金融机构提高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扩展参与绿色金融的社会基础,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努力弥补全社会绿色金融意识薄弱等方面的问题。另外,政府应当建立准确有效的绿色金融人才选拔机制,加大新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更多全面发展的人才投入到绿色金融领域的建设中去。除此之外,国家也应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育计划,同时博采众长,引入国外优秀的金融人才,指导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二)增强创新意识,推出高素质服务、产品
  创新是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相应金融机构应努力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有益于国家环保事业发展的绿色产品,推出令人满意的绿色服务。我国的金融机构还应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引入国外的先进经验,并在引进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结合我国现状与自身发展要求研发新产品:还应有敢为人先的精神品质,自我探究有益于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的多种绿色金融产品,在绿色信贷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等其他产品,实现我国绿色金融领域的多元发展。
  (三)创造良好的绿色金融背景
  我国应努力完善市场体系和政策体系,保证环保信息公开透明,政策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以保证绿色金融领域的相关工作有条不紊、高效顺利地进行。另外,我国还应为全国所有的绿色金融机构制定一个统一的准则要求,可以使用国际上通用的绿色金融准则一赤道原则。如今,我国已有兴业银行、商业银行这两家银行加入赤道原则,从它们的发展现状来看,赤道原则对我国的绿色金融的发展是同样适用的。
  (四)完善国家政策
  首先,我国应完善绿色金融领域的奖励制度,加大扶持力度。政府需通过建立完备的奖励制度体系来提高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发展的积极性。英、德等国成功的实践证明,相应的配套激励政策如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的确能够成为金融机构的发展动力。
  此外,国家还应建立完备的监管制度和究责体系,可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完善绿色金融立法,明确法律责任,做到违法必究;并为绿色金融行业内部提供发展的具体标准,细化金融机构的责任与任务。
  最后,国家还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绿色金融领域。我国应大力支持绿色环保企业的发展,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鼓励更多企业朝着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客观上有利于资金向绿色金融领域的流动,促进绿色金融产业的发展。
  总结:综上所述,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社会参与度不高、专业人才缺乏,创新能力有限,发展背景存在缺陷以及国家政策有待完善等方面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我们从加强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着眼于人才培养,增强创新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等方面入手。绿色金融在我国金融领域十分重要,绿色金融发展方兴未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金融是我国环保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们紧跟时代潮流,投入到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设中去,为国家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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