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人口回流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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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口回流研究的早期学者们的焦点是研究回流人口如何使用在外打工的资金收入。结论是回流人口对当地经济与社会结构变化的推动作用有限。因为回流人口的技术是他们当前所处环境时的特定技术,并与当时的经济、工业、市场环境背景对应。回流人口回到偏远农村地区、工业基础差的欠发达地区,特定技术难以适应。根据中国当前的人口回流现状,需要对国外人口回流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国外 人口回流
一、国外人口回流的经验事实
西方学者对“人口回流”原因问题的研究,与我国农民工返乡有相似之处。
国外学者们认为: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口迁移并非呈现出从一个地区定居到另一个地区定居的一次性迁移行为特征。即并非呈现出从农村单向到城市迁移、从欠发达地区单向到发达地区迁移,而是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着“人口回流”的现象。
回流人口分三类:
1.暂时迁移的回流人口,即迁移开始时就不存在永久居住在迁移地的意愿,随时准备返乡生活。
2.有的人口具有在迁移地永久居住的意愿但却被迫进行人口回流,因外部原因而被迫返鄉。
3.有的人口具有在迁移地永久居住的意愿但最终选择“人口回流”返乡生活的人口,或是不适应新环境、思念家乡导致的回流。
迁移人口返乡生活的存在的事实。
19世纪末期到美国淘金的1600多万欧洲人口中有1/4的迁移者“回流”到欧洲家乡。每个迁移潮都会产生补偿性的“人口回流”的现象(Ravenstein,1985)。,有1000万1870-1940年的70年间迁移美国的人口离开了美国并返乡定居。数据显示,加勒比海岸地区生活水平远低于美国,但“回流”人口最多。在阿尔巴尼亚、摩洛哥等北非地区在西欧地区,约50%的人口迁移人口返乡(Ghosh,2000)。印度尼西亚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显示,在20世纪70年代,以常住地变化为标志的人口迁移占所在地区人口移动的1/3。多数流动人口在一地工作而在另一地消费和投资。泰国国内到国外的临时工人将迁往他处或返回故乡。在曼谷居住一年以上或永居者分别仅占2%和21%,仅有1/3的迁移人口改变了居住地登记。将曼谷作为暂时居留地的占2/3(Lois and Brlkena,2006)。
向心力与离心力形成了回流机制,形成回流而不是永久性迁移的结果(Maasey,1990)。有学者认为劳动者的迁移社会网络有回流叠加效应。先期迁移者为家乡人迁移提供帮助与指导,后期移民又在移人地重建社会网络。先期迁移者“回流”且在故乡成功发展,强化了非迁移者外出的欲望,呈现出“累积循环因果”(Maasey,1990)。
二、“人口回流”原因与影响研究
国外的学者认为,“回流”指已经迁移人口返乡定居。而短暂返乡度假、探亲但没有在家乡定居意愿的迁移人口不是回流人口。返乡是短期的、过渡性的策略,可能比较收益后重新选择重新迁移;也可能找不到合适工作、或为结婚、生育、赡养老人等临时“回流”,然后继续迁移,这属于“循环迁移”人口而不是“回流”人口。
有学者研究“人口回流”的现象时了基于收益最大化的生命周期模型,研究结论认为影响回流决策的因素是:迁出地与迁入地间的比较收益;相对成本也会影响劳动力回流,如最初劳动力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故土意识与归属感、文化传统、生产方式等影响。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劳动者将迁移当作临时性安排,在收入高的地区与国家打工积攒收入然后返回故乡(stark,1991)。有学者关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迁移、教育与创业关系的考查,如有学者研究巴基斯坦农民迁移后认为受教育更多的家庭成员更易成为创业者(Fafchamps and Quisumbing,2003)。大部分“回流”不再从事农业生产(Ma,2001)。他们在外出务工行为中得到的人力资本和资金、信息、社会关系等,开始从事如投资开发性农业、从事服务行业等(King,1984;Murphy,1999;Bai,2003)。
回流原因是迁出地与迁入地间的比较收益的变化。有学者构建基于收益最大化的生命周期模型分析了劳动力外出和回流,认为影响回流决策的因素是:家乡和目的地的收入差距;打工期间的积累可以在“回流”后得到更多回报;回流人口的主观偏好(Dustmann,1996)。文化传统、故土意识与归属感、生产方式的二元化扩散过程等影响了回流。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劳动者的迁移只是临时性安排,在收入高的地区与国家打工后返回故乡(Bai,2003)。
研究者对泰国、巴基斯坦、土耳其、埃及、印度尼西亚等级国家的实证数据研究认为:“人口回流”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多数回流人口选择从事个体经营;也为当地经济提供了了就业;家庭带社会保障更稳固;生活条件更好;促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当地旅游业开始发展。波兰、印度与中国,吸引了高技术人才的回流,研究表明,回流人口在非农经济部门的能力比非迁移者高(Murphy,1999)。
总体而言,回流人口对于回流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影响因人力资本而异。低于劳动力市场进入门槛的回流人口没有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本要素。不管是否存在积蓄与那些非迁移者无差别,他们属于回乡的“退休人口”。只有主动回流人口才有可能规划返乡的工作安排,此时的回流才对当地社会经济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Lockwood,1990)。
学者们认为,导致回流研究被忽视的原因是:
“从农村到城市”的迁移研究框架,即主要将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地理性迁移迁移行为。特别是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区的田野研究认为迁移是一种静态的行为。特别是各国很少对回流人口的数量进行量化统计,或进行量化统计很困难,或数据不准确。大部分国家一般会大约统计一下迁移人口总量,但对于那些迁移后重新返乡的回流人口,没有专门部分进行统计,或因为流动性的原因,也根本无法进行统计,一般公布的数据都是一种估计或猜测,影响了研究结论的科学性(Rhoades,1978)。如直到20世纪60年代研究者才意识到,人口迁移不是从地区间迁移的一次性行为,也不是单向由农村到城市、则欠发达地区到发达地区的迁移。 高希(Ghosh)研究结论认为,在1870-1940年的70年期间,有1000万的迁入美国的迁移人口因种种原因离开美国返回定居。如那些生活水平远低于美国的加勒比海岸地区的人口最多。在阿尔巴尼亚、摩洛哥等北非地区,有50%的迁移到西欧地区的人口回流故乡。
量化统计研究结论表明,泰国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工资差距导致泰国国内到国外如菲律宾、中国等地的临时工人。1974-1985年曼谷人口迁移调查发现,大部分迁入人口都表明将迁往他处或返回故乡,在曼谷呆一年以上和永久居留者分别仅占2%和21%,仅1/3的迁人人口改变了他们的居住地登记,2/3迁入人口仅将曼谷作为暂时居留地(Fafchamps,2003)。
关于回流的形成机制,学者们认为:许多发国家的迁移者并没有长期在迁入地永久居住意愿,迁移行为不导致永久迁移所产生的“根本归属的转移和重新定位”。向心力与离心力形成了回流机制,认为回流是非永久性迁移的必然结果(Bai,2003)。
关于回流人口的影响研究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回流不仅是毫无作用且有反作用。尽管回流人口可能是现代性的代言人,但他们在返乡后,大部分回流人口的积蓄被大量地被用來炫耀性消费如盖房、购买奢侈品等,从而会引起回流人口社区内部的奢侈性消费的增长攀比,带来“嫉妒、愤恨、紧张与身份的重新认知”等负面情绪(Dustmann,1996)。
三、小结
1.教育对职业选择、迁移、业余农业工作具有重要的影响,教育是一项收益较小的私人投资。教育可增加知识从而增加农业劳动力的技能。但农业发展的标志是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农业技术进步,学校教育没有对农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在农业从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教育在农业产业中的总收益呈上升趋势。在农业经营方式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过程中,教育可提高应对农业技术变化的技能。
2.尽管城市存在持久的失业现象,并且对最低工资进行限制,但城乡转移现象仍然长期存在:使用“影子价格”和系列工资补贴,如经济学家所提出的指令性缓解城市失业的政策,如直接政府雇佣等,不可能改善福利,甚至还会加重城市失业问题;解决问题的“完全弹性工资”经济政策,在实践中达不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应结合不同的返乡政策和福利改善政策来实现这一目标。人口转移和失业对于农业部门福利的影响要求提高农业部门的消费需求:在工资缺乏弹性的情形下,包括工资补贴和对转移数量进行限制两个方面的系列政策。
3.转移通过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而影响农村经济,因为转移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损失。按照Lewis的基本思路,若转移的是是剩余劳动力则转移机会成本为零,农村存在劳动力剩余且供给完全弹性,转移不会影响农业产出和农业工资的变化。转移只是增加了非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平均产量。
4.迁移人口返乡生活的存在的事实。有些回流人口掌握的那些高新技术,只是经济环境对应的特定的技术,而大部分回流人口都是来自于偏远的农村地区或工业基础薄弱的欠发达国家,他们在城市打工时学习、经历和掌握的高新技术有可能与家乡的经济与社会实际不一致,技术就不可能适用;农民工长期离开家乡在城市打工,当他们返乡成为回流人口时,他们与家乡的社会联系已经较少,缺少建立企业所需要的社会行为行动网络:同时创新得不到当地有权势者的支持和帮助,有时会遭到排斥。回流原因是迁出地与迁入地间的比较收益的变化。回流人口对于回流地区的社会经济的不同影响在于他们的人力资本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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