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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农超对接”供应链运作模式及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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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自2008年试点工作以来,“农超对接”作为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发展迅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农超对接”供应链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简要分析了“农超对接”供应链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有利于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促进“农超对接”的進一步发展。
  关键词:“农超对接” 运作模式 农产品流通
  一、引言
  2008年,农业部和商务部联合发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并直接拨款4亿元用于全国17个省市的试点工作:2011年两会期间,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农超对接”模式:2014年6月,国家召开会议,讨论加快冷链物流发展问题,确保新鲜农产品冷链运输全过程,保证新鲜农产品新鲜,减少流通损失:截止2015年7月,共有财政部门划拨的20亿元款项被用于“农超对接”的发展。“十九大”提出的农村振兴战略就是要实现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政府一系列关于“农超对接”优惠政策的出台,促使麦德龙,家乐福,沃尔玛等多家连锁超市已开始结合自身条件发展“农超对接”模式。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新鲜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同时大大降低了新鲜农产品的流通成本,缩短了农产品的流通时间,减少了超市的购买成本,消费者可以购买价美质优的农产品。
  二、“农超对接”的内涵
  “农超对接”是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主要是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市和消费者等参与主体,“农超对接”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入广大农村,使得优质农产品能够寻求更广阔的市场,构建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
  “农超对接”可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食品安全,还可以树立农产品品牌,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助力于国家精准扶贫。
  目前,“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已在国外得到广泛应用,亚太地区通过超市销售的农产品比例已达到70%以上,美国达80%,而中国只有15%左右。
  三、“农超对接”的运作模式
  (一)麦德龙:农咨公司型对接模式
  麦德龙超市主要采用“农咨公司”对接模式,即“超市+农业咨询公司+大型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民”的对接模式。
  麦德龙在中国投资建立了第一家专门从事农业技术指导,咨询和培训的麦咨达农业信息咨询公司。麦咨达建立了一个由农技质量培训师为主体的工作团队,主要有我国当地高校和农技推广中心的人员和聘请的欧洲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家组成,以麦咨达质量保障体系和国际农产品质量标准为依据,对合作企业(基地)、合作社和农民进行生产、加工、包装、物流及市场运作等方面开展咨询、培训。麦德龙创造了从提出科学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到引进农业技术咨询公司,引导企业,农民养植,种植,在委托第三方机构测试农产品的质量并通过麦德龙平台销售的全新的供应链。实现“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产品质量控制及可追溯,带给消费者更多安全高质产品。
  (二)沃尔玛:大型企业(基地)型对接模式
  沃尔玛超市主要采用“大型企业(基地)式”对接模式,即“超市+大型企业(基地)+农户”对接模式。
  沃尔玛质量控制部门和第三方检测公司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格认证来选择沃尔玛合作制作公司(基地)。沃尔玛及其合作伙伴公司(基地)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制定相应的协议。在沃尔玛质量控制部门和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下,合作企业(基地)负责种植,测试,收获,冷藏,包装,配送等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工序,并且通过专用配送设备从生产企业(基地)农产品被送到商场出售。
  沃尔玛的“农超对接”模式通过农业产业化的方式促进企业与农民合作,改善食品安全,持续对农民进行农业方面培训,最终,消费者获得新鲜安全食品,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业环境。
  (三)家乐福:合作社型对接模式
  家乐福超市主要采用的是“合作社型”对接模式,即“超市+合作社+农户”的对接模式。
  自2008年以来,家乐福食品安全基金会定期开办“农超对接”培训班,每个月都在不同的省份举办。家乐福依据采购半径的不同,专门建立了国家“农超对接”采购部门和区域“农超对接”采购部门。前者主要采购适合长途运输的水果和蔬菜,如苹果,梨,橙子,干果,土豆和淡季蔬菜:后者着重购买城市周围的蔬菜和区域名优水果。
  家乐福凭借超市的超强零售能力,将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分销到东部地区。通过推广“家乐福品质体系”以及超市的运作,超市将农产品标准普及到合作社和农民,促进了农产品标准化和产品安全,帮助农民合作社建立了自己的农产品品牌。
  四、“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出现的问题
  与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方式相比,“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省略了批发市场的中间环节,减少了货物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不仅为农民提供了直销超市的渠道,也降低了流通成本。然而,在“农超对接”模式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利益对接机制和契约关系
  “农超对接”模式本身是一种基于农民和超市签订的协议书的贸易交换,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农民虽然和超市签订了协议书,但并不能保证一定能按照协议书上的内容完成交易。当农民违约赔偿的成本小于违约后另择买主所获得利润时,他们往往选择违背合同,以更高的价格销售产品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样将会严重影响超市的利益。同样,当超市违约成本小于另择卖主最终所获得的收益时,超市也会选择违约,这样就会影响农民产品的销售。与此同时,还存在许多不可控制的因素,自然环境的变化有可能影响农产品的收成,进而影响到价格的波动:相关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多变也可能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加剧,农民和超市因为这些不可控因素在产品价格上出现分歧,最终将使农民和超市违约的可能性增大。   (二)存在质量安全和产品标准化问题
  首先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正常情况下,对于农民提供的农产品的质量和标准,超市都有严格的规定。但实际上,很多超市都没有太多的意愿和精力去严格控制进货质量。此外,部分食品质量和安全检测机构因为经营管理不严格而提供的不实证明使得对接的产品可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这极大地影响了“农超对接”的进一步推进。
  其次,农产品标准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农民缺乏统一的专业种植技术指导,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在尺寸,质量,外观和口味方面缺乏市场认可度,交易难以实现“质优价廉”,农民无法获得积极的激励:另一方面,农民提供的更多的是低价值的初级农产品,而超市则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经过标准化初加工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双方都无法在流通加工标准中实现良好的对接。
  (三)物流配送系统不完善,物流基础设施薄弱
  虽然“农超对接”大大缩短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但从农民到超市的农产品加工过程仍涉及物流的诸多方面。由于新鲜农产品易腐烂,易损耗的特点,对物流配送体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产品配送过程中,对于物流技术和物流设施要求较高。农产品的冷链物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消费的各个方面始终处于规定的低温环境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最小损失。虽然冷链物流已运用于当前的农产品流通过程,但物流配送体系不够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亟待改善。
  (四)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民往往是根据之前的销量去对之后的市场需求进行预测。但是,现有的信息共享平台并不完善,农产品的供需往往是随着不断变化的市场时刻发生着改变。“农超对接”供应链的协调运作取决于供应链每个节点的传输和信息共享程度,信息的传递存在滞后性,农民难以根据变化的市场合理的调整生产计划或者超市也很难依据市场的变化去改变销售计划,这样就会影响农民和超市双方的利益。
  五、“农超对接”供应链优化策略
  对于上述“农超对接”供应链的总结,在未来的“农超对接”运作中,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促进“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的优化。
  (一)建立科学的利益对接机制和良好的契约关系
  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农”“超”之间违约的可能性,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利益对接制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符合双方的利益。例如超市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制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方法提升赢利水平,对于农民就可以取消高额的进场费用,让更多的农户可以参与进来。
  建立良好的契约关系就需要推行产销合同制,而不是简单的意向协议书,要充分明确农民和超市各自相应的权益和责任,依据合同规范各自的行为,逐步实现“农超对接”供应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品标准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品标准化的提升依赖于先进的科学生产技术。对农民而言,政府应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品标准化的认识和理解,定期派专业人员教育授农业生产知识和相关的产品知识,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在生产过程中,农民可以将先进的科学种植技术应用于实践,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的严格标准种植和生产农产品。对于超市来说,农产品的销量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标准的影响,超市要尽可能为农民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设立奖惩机制,提升农民对于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的重视程度,從而更好地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提高物流配送水平,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1.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的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并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2.加快物流产业集群建设,鼓励各地建设功能齐全,设施齐全的物流园区。
  3.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建立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或基地建立自己的冷链物流配送渠道。规模有限的中小型合作社可以联手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四)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机制,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消费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农产品销售缓慢,政府专业部门应该为“农”和“超”双方的信息传递提供技术支持,通过设立“农超对接”网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关于“农超对接”市场供需、物流、资金等方面的信息共享服务,疏通“农超对接”双方的合作渠道,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解决或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农超对接”供应链运作的影响。同时,努力提高农村合作社的专业化程度,保证“农超对接”供应链节点之间实现无缝对接。
  六、结论
  随着“农超对接”的快速发展,这种农产品新型流通模式,也在不断的遭遇各种机遇和挑战。我们需要顺应时代的改变,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依据农场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农超对接”供应链进行不断优化,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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