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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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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一步。鉴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财务状况不佳的情况,国有商业银行股权改革势在必行。在改革方式上,金融管理层的改革思路为:先把国有独资银行转变为国有绝对控股型商业银行,然后筹划上市,逐步使它们成为社会公众型银行。且现已在改革进行中。本文提出了不赞成绝对控股思路的主要理由,认为必须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放开限制,并且在国有商业银行外部放手发展民营银行,为国有银行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改革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国有绝对控股民营银行
  
  一、引言
  
  作为经济整体改革的重要内容,国有商业银行经历了长期、渐进的改革过程,1979年以后,国家专设四家国家专业银行,同时确立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1997年,亚洲国家发生金融危机,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措施:包括补充资本金和剥离不良资产,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建设。1998年财政部向四家银行补充资本金,1999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将1.4万亿资产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但应当看到,上述改革仅限于零敲碎打、修修补补甚至流于形式,改革的精髓和理念并没有学到,效果也难免不尽如人意。2003年起, 银行业开始大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角仍然是我国支撑着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发展与稳定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势在必行
  
  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已不再是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也不再是宏观调控的主体,而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宏观调控的对象。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职能、作用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其所有权仍然高度集中于国家,必然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从根本上讲,产权结构单一及国有产权的固有弊端,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以下问题并难以摆脱困境的症结所在。
  
  1.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机制问题严重
  我国以国有独资形式设立国有商业银行,其一元化的产权结构使得其缺乏应有的监督机制,所有权和经营权主体之间的职责、利益关系模糊、导致权力被滥用,形成盈利低下的局面。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行政银行,机构重复臃肿,人员众多。导致国家的许多政策不能及时下达,内部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一些棘手的问题。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过多,包袱沉重
  长期以来,由于产权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不得不承担一些政策性的任务并始终与国有企业保持着一种特殊的关系。周小川在“2004年北京国际金融论坛”上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五大来源:约有30%的不良资产来自于各级政府直接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约有30%的不良资产来自于为支持国有企业所造成;约有10%的不良资产来自于地方的行政环境和司法环境;还有10%来自于国家主导的产业机构调整;另约有20%左右的不良资产来自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可见,这100%的不良资产都与政府的干预和产权不明晰脱不了干系。
  
  3.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匮乏
  2001年底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注资前,四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数据如下:中国银行为8.5%,中国工商银行仅有4.57%,中国建设银行3.79%,而中国农业银行仅为1.44%。除中国银行外,三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8%相去甚远。这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扩张,但是资本总量并未得到相应的扩充。
  
  4.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薄弱
  由于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和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最终导致银行“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正因如此,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管理方面显得混乱。国有商业银行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行政化,缺乏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和经济责任制度,使得滥用职权和不负责任现象难以控制,所以来自内控的风险隐患非常之大。
  以上国有商业银行的种种问题之间都是相互影响的,并且已使得国有商业银行陷入举步维艰的地步。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进行改革。
  
  三、 金融管理层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思路
  
  目前,我国金融管理层主张:首先应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向国有绝对控股商业银行的方向转变,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再由国有控股银行向公众型上市银行转变。“绝对控股”思路的核心是为了保证国家在经济体制转轨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有充分的控制力、增强对外部意外冲击的防御能力。
  2004年8月26号和9月2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上市,中国银行也于2006月6月在香港上市;而中国工商银行也于2005年10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10月在香港、上海两地上市。
  
  四、 不赞成国有绝对控股思路的主要理由
  
  以上是金融管理层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思路和具体做法。但是,如此改革能否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呢?
  
  1.坚持国有绝对控股是否有助于把国有商业银行建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国有绝对控股制下,国家仍然是商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这种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不仅难以实现现代股份公司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优势而且股东相互制衡机制被极大削弱,无形中可能再次导致旧体制的复归,政企不分的现象仍会重新出现。这样的改革是换汤不换药。
  
  2.国有绝对控股制下国家依然要承担绝大部分金融风险
  国有独资银行制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其风险积累机制,即国企亏损通过政府强制变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最终由居民承担损失。或者是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扩大国家担保下的居民储蓄来弥补国有企业亏损,最后由国家承担风险。而股份制是根据股份的多少来分享利益或承担风险。国家绝对控股的制度下,国家仍占绝对多的股份,所以风险积累链条并未切断,国家理所当然的要承担大部分的风险。这样的改革效果难以达到消减风险的目的。
  
  3.国有绝对控股下对中小股东极为不公平且对其他银行也不公平
  由于国家不仅在股权上占支配地位,而且还拥有其他股东所没有的政治权力,中小股东根本无法对其进行制约,也就没有实质性的发言权。如果由于国家这一大股东的原因,银行出现亏损,中小股东同样要承担弥补其亏损,这是很不公平的。另一方面,国家如果利用银行去完成某些政策性业务,从而侵犯到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补偿,国家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力给控股银行某些优惠政策(如国家信用担保、业务特许等),又使其他银行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地位。
  
  4.国有绝对控股制下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在国有控股的状况下,一些中小股东可能会产生一种“搭便车”的想法:即使银行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有国家这一大股东兜底,他们也不必担心。有了这种想法的中小股东往往会忽略自身对银行经营状况的监督责任,会使银行出现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并导致更为严重的状况,加剧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5.国家绝对控股势必会形成新的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资本市场先天发育不良的根本原因。中国股市作为股权分置的“当事人”,几年来持续回落,出现匪夷所思的所谓盛世危局。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为保证国家控股,国有股就不能流通,所以上市之后的银行也一定会出现股权分置的问题。
  五、放弃国有绝对控股思路,放手发展民营银行才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以上分析说明,国有绝对控股的方案不仅难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而且还会产生股权分置等一系列新问题。所以笔者认为:

  
  1.放弃国有绝对控股的思路,不应该对民营股权的比例加以限制
  (1)只有放弃国有绝对控股,放开对民营资本的限制才能使银行真正脱离政府控股对其经营管理的负面影响,放手让各种形式的资本进入,才能真正发挥产权多元化的优势。银行才能建立起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相互监督,权力相互制衡。另外,放弃国有绝对控股以后,商业银行的产权具有了可交易性。银行职员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横向流动,银行可以从其自身的特点及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出发,在竞争中由市场来安排其组织结构。
  (2)放弃国有控股的思路,与当前经济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相适应。国家直接投资从金融业逐渐退出是整个国家改革发展的大趋势。但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改革在基本不动原所有制结构的前提下,出现了新的国有化趋势。这种趋势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量法人产权类结构如原城市信用社、原来的股份制银行被重组为新的准国有机构。就连一些民营银行都渐渐地变为“准国有”了。因此必须痛下决心,对国有银行进行体制上的根本性变革。
  
  2.放手发展民营银行,努力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
  除了国有控股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之外,现有四大国有银行规模太大也为改革增加了难度,使得国有银行退出的代价风险极大,也大大加强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即使放弃国有绝对控股,放开对民营资本进入的限制,在现行的银行体制框架内进行的改革也未必真正能解决问题。
  外资银行的进入对国内银行业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全面竞争中将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必须为国有银行改革积极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优化外部竞争环境的一个好方法就是放手发展民营银行。
  民营银行具有以下一些优势:(1)民营银行的发展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结构体系,打破当前银行业国有垄断的局面,从而提高金融竞争力和整个银行业的绩效;(2)民营银行具有明晰的产权制度,能够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3)民营银行具有成本优势,可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以克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处于垄断地位,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而对内不开放,是严重的不对称,这种垄断和对内歧视使得有效竞争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其原因在于: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水平是随着被管理者的成长而成长的,只有使市场竞争主体发展了,竞争展开了,管理者才会知道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应该管什么,怎么管。因此,开放民营银行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为国有银行提供一个对立面,完善金融市场的竞争环境,促进国有银行的改革。
  
  六、结论
  
  综上所述,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必须通过改变其产权制度来解决。加快发展民营银行,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建立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在发展民营银行的问题上,还有很多值得思索和完善的地方,如大规模开放民营银行的时机如何选择;国家应该出台怎样的准入法规,以保障民营资本能够顺利进入银行业;应该设立怎样的监管法规,以保证民营银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利运营;又应该出台怎样的破产法规,让民营银行能够优胜劣汰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专家和学者反复地进行更深地论证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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