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大数据在精准扶贫审计中的应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2020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国家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扶贫力度,仅2019年就有约1000万人实现脱贫。然而在我国扶贫成果日益显著的同时,作为扶贫工作中的监督环节,部分地区的审计工作不到位,出现扶贫资金利用不合理、扶贫对象不够精准、扶贫数据虚报等问题。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阶段,如何解决扶贫审计实践中出现的困难,为实现全面小康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功能,已然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精准扶贫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精准扶贫审计效率有待提高。扶贫脱贫工作涉及政府各部门,涵盖金融、医疗、教育、交通等多方面,项目繁多,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广。精准扶贫审计难以做到面面俱到,特别是基层审计,需要投入的审计资源较多。在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背景下,我国有待审计的项目数量也在大幅度增长,除了要对央企、国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审计外,还需要对公益项目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进行审计,不仅审计项目复杂,而且审计范围较广,审计难度较大。一方面,这使得分配给精准扶贫审计的时间不足,但扶贫脱贫本身周期较长,扶贫政策的效果很多时候不能在短时显现,这严重削弱了审计的速度和质量。另一方面,全方面审计使得投入精准扶贫审计人员不足,而且审计人员缺少扶贫相关知识,专业胜任能力不够。在大数据背景下,高端信息化审计人才严重匮乏,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程度偏低,大大延缓了数据收集、整理及后续统计处理工作,严重降低了精准扶贫审计的工作效率。
  2.精准扶贫绩效审计意识较为薄弱。我国在绩效审计方面研究起步较晚,绩效审计法律法规缺乏,绩效审计流程和方法也不完善,绩效审计理念宣传也不够到位。目前我国一些扶贫审计工作人员仍缺乏绩效意识,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绩效审计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在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时,更多关注的是扶贫资金的使用用途是否规范,而忽视了扶贫资金起到了多大作用。即使有些审计机构会对扶贫资金作用进行一定的评价,但也基本上都是事后审计,几乎很少有事前事中的绩效监控,而且事后审计的模式缺乏固定的标准,随意性较强。此外,普通民众在扶贫审计中的积极性不够,参与度不高,信息提供不及时或失真,也极大影响了绩效审计的实施。
  3.精准扶贫审计信息透明化程度低。从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性质上来看,表现出较强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完成对扶贫资金使用全面准确地披露,往往会存在较高的难度。不同于其它审计工作,扶贫资金的任务量较大,而且审计环境非常复杂,由审计署牵头进行全国范围内审计的成本较高,因此几乎不可能进行每年一审。从近年来我国扶贫资金的审计实践来看,我国扶贫审计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完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扶贫审计仅公开最后的审计结果,而包含审计过程等信息的审计报告相对较少,且在审计范围和内容的披露上有所规避;二是我国地方审计机构设立的特殊性,地方审计机关受当地政府直接领导,地方政府在扶贫问题上表现出较为显著的敏感性,导致最后的审计结果披露受到外界较多的干扰。
  4.精准扶贫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精准扶贫审计属于新的审计项目方式,而目前我国尚未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解释性文件对其进行规范,导致扶贫审计过程中缺乏统一的具体操作指导,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对于怎样获取和分析扶贫资料、怎样使用具体的审计方法、怎样客观评价扶贫政策落实绩效、怎样出具扶贫审计报告等方面存在争议,对审计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对精准扶贫审计的问责机制方面也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审计发现的问题屡审屡犯,得不到有效地整改。大数据环境下的精准扶贫审计更是全新领域,在扶贫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储存等方面都没有审计准则规范,审计风险也更大。
  二、加强大数据在精准扶贫审计中的应用建议
  1.构建大数据网络,提高扶贫审计效率。业务人员投入到审计的时间不足和高素质人员的匮乏,导致扶贫审计的效率整体低下,在当前日益发展的信息时代下,大数据技术对于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大数据应用的重视程度,加大资金投入水平,一方面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水平,尤其是计算机应用能力。同时打造更加完善的大数据审计平台,全网络采用统一化的应用软件系统,節省审计时间。借助于电子政务数据资源,配合运用人口基础信息库,全面纳入精准扶贫相关信息,结合税务、金融、民政、城建等资源,打造出数据更加丰富、全面的信息网络,为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保障。在具体开展精准扶贫审计的实践工作中,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审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加强与精准扶贫活动开展过程各工作单位之间的交流与联系,有效收集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及基本情况,拓展大数据平台在精神扶贫中的应用范围与应用程度,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扶贫相关信息共享,对扶贫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合理性展开全面具体的审计,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与疏漏。数据信息处理完成后,要与政府、财政、民政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与交流,用于指导其下一步工作的调整与具体开展,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和精准扶贫中的应用价值。
  2.政府与公众联动,强化绩效审计意识。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加强对精准扶贫绩效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搭建精准扶贫数据平台,推动绩效审计信息化。同时搭建扶贫信息公开平台,建立社会大众、政府、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绩效评价机制,对扶贫资金做到全方面监督。同时要鼓励和引导基层民众参与,加强对于大数据技术及其应用的宣传与讲解,使基层群众能够更加深刻地认知大数据审计,向其重点强调保障精准扶贫信息真实、准确的重要意义,让民众也能够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官方信息平台查看、了解精准扶贫中的相关数据及具体情况,参与到精准扶贫审计工作中,从自身做起加强对于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对于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违规行为,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向审计部门进行检举揭发,对扶贫审计予以完善。
  3.完善过程管理,提高审计透明度。借助大数据平台,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精准定位扶贫对象,对审计范围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审计。将审计流程及审计结果借助于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披露,保障审计流程的公开化、透明化,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借助于大数据技术充分发挥扶贫审计的保障民生功能。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跟踪审计,提高扶贫过程的透明程度,真正做到事前有审核、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合理有效利用国家扶贫资金。
  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和整改的制度,对审计内容和范围进行规范,对审计结果进行有效监督。加快完善责任管理制度,明确审计部门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将审计人员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切实纳入到对于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中,要求每名审计人员需要切实的为自己的审计结果予以负责。审计人员对于大数据技术的运用能力,也应当切实纳入到其绩效考核标准中,以此来激发审计人员的主观意识。
  4.提高法治理念,健全相关政策法规。精准扶贫审计的规范化,要求政府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大数据环境下的精准扶贫审计,各相关部门需要树立法治化的理念,破除陈旧老套的扶贫观念,依法办事。同时结合扶贫数据在各个流转阶段中的要求,出台并不断完善相关审计准则,制定扶贫信息化审计的制度,规范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方法以及审计报告,完善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公开和运用的制度,促进大数据环境下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合理合法性,充分发挥审计在精准扶贫中的预防、揭示和抵御作用,降低因制度缺失导致的审计风险。
  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决胜时期,精准扶贫审计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和压力。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精准扶贫审计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扶贫脱贫工作的优化改进提供了思路。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添砖加瓦,必将更好地服务于扶贫审计工作。
  (作者单位: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52206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