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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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米 符瑞武
【摘要】通过近十年的努力,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有力地促进了中央银行各项职能的依法有效履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结合近几年基层央行内审工作的实践,本文对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几点具体的建议。
【关键字】基层央行 内部审计 审计方法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增设了审部门,标志着人民银行内部监督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近十年的努力,人民银行从上到下建立起了内审组织体系,培养了一支三千多人的内审干部队伍,建立了内审工作制度,规范了内审工作程序,开展了离任审计、履职审计和主要业务审计,对信息技术审计、依法行政审计等新的审计领域进行了大胆探索,有力地促进了中央银行各项职能的依法有效履行[1]。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内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制约了内审作用的发挥,应当尽快研究解决。本文结合近几年基层央行内审工作的实践,对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几点具体的建议,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基层央行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审理念不够清晰,定位不明确
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人民银行内审的目的是强化内部控制、促进内部管理、防范内部风险、保障国家资金安全,确保人民银行各项业务活动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但目前人民银行内审与上述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内审理念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突出表现是:在实际工作中较多地注重了差错补漏的合规性检查,忽视了风险控制检查;较多的注重了操作性检查,忽视了运行效率效果性评价;注重了检查的数量,忽视了检查的质量和效果等等。
(二)审计整改难以有效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
随着内部审计影响的日益扩大,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整改难就是其中的突出表现。由于缺乏有效的整改责任追究机制,面对审计查处的问题,一些部门负责人风险意识不强,遮遮隐隐拖着不改;或四处“公关”,化整为零;有的甚至阳奉阴违,明拖暗抗,不把审计整改当回事。而审计部门则由于职能和制度的限制,又不能超越权限,实行包办,导致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审计效果大打折扣,审计监督也就流于形式。
(三)审计工作范围窄,内容不够全面
目前,基层央行内部审计资源投入主要集中在领导离任、履行职责审计等传统合规性审计方面,基本上是以查错防弊为主,局限于一些具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证,仅停留于账、证、表及业务操作是否合规等方面内容的审查;缺乏对行政执法、金融服务的风险、效益、管理、环境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绩效审计、风险导向型审计等现代内部审计项目鲜有开展。内部审计内容在深度上以及广度上的肤浅性已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四)审计经验和思维模式较落后,工作方式有待改进
传统的审计经验和思维模式严重阻碍了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不善于从全局的角度系统把握具体审计工作。一是在审计的组织方式方法上,我们仍然被传统的“由点到面”式的思维模式所束缚。在这种“由点到面”的模式下,审计组进点后分成若干小组,然后按会计科目每人各分一块,分兵作战,这实际上就像盲人摸象,摸到什么是什么,逮住什么算什么,查处重大问题往往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一些重要问题很可能不自觉地漏掉了,潜藏着很大的审计风险。二是就账查账,就事论事。不能进一步从服务全局的需要出发,对审计情况作深入分析,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建议,偏离了内部审计工作服务管理决策的目的。
二、解决当前内审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树立新理念,推进内审工作的转型与发展
2005年6月,当时担任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内部审计的定位应该是四个字:“管理+效益”。2007年1月,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又进一步强调:要“把内部审计作为一个控制系统,而不是一个检查系统”,“内部审计要以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为主”……因此,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应该积极推进内部审计由财务审计为主向与管理审计并重转变,提升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确立内部审计“管理+效益”的新定位,促进央行内审的新发展。
(二)创新内审组织体系,加强审计独立性,提高监督能力
内审组织是决定内审职能作用能否发挥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内审的广度、深度和质量[2]。只有建立科学的内审组织体系,才能保持内审的独立性,维护央行正常的工作秩序[3]。可在中央银行试行内审第一把手派驻制,建立由总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内审监督管理体制。派出人员实行逐级派驻,总行派驻分行,分行派驻中心支行,中心支行派驻支行。下级对上级负责,使得内审工作人员不受其它同级部门的“干扰”,减小不必要的“压力”,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权威。同时建立健全内审部门与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落实,彻底解决只查不改或屡查屡犯的难题。
(三)在审计内容上要强调风险导向性,不断提高内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为适应新时期人民银行工作的特点,内审工作的重点要逐步从合规性检查,向绩效审计、风险审计转移,要从事后、静态的监督为主,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动态的、系统的监督方向发展,要切实加紧建设内审非现场审计的技术平台系统,利用人民银行内部的电子化网络,连接各服务和监管部门的信息数据库,做到日常业务情况和数据的实时收集和监测,使现场审计更具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内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其中最核心的内审理念是风险控制和治理,这也将成为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今后发展的方向[4]。
(四)利用风险评估方法,科学地计划审计和分配审计力量
借鉴国外先进的内审经验,采取风险评估的方法合理确定审计范围和频度,使得审计工作向结构化、客观化和定量化的方向发展[5]。首先,按照各单位、各部门、各业务流程、分析其固有风险、列出主要风险点和影响因素。其次,对各单位、各业务流程针对其自身固有风险所采取的化解和防范措施进行分析,得出其控制风险的能力和主观态度。再用固有风险减去控制能力,得出净风险值。内审部门依据净风险值从大到小列出高风险部门、中风险部门和低风险部门,同时依据内审部门所拥有的审计资源,从高风险到低风险适时安排内部审计计划。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要害部门、关键岗位,每年都必须审计一次;中风险部门,可根据控制措施的强弱,每2年审计一次;而低风险部门可以三年审计一次,或根据领导部门的意见确定审计频度。
参考文献
[1]陈自川.探索创新发展中的央行内审工作.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P1-10
[2]高林.关于审计创新的几点思考[J].审计研究,2006,NO.3,P8-13
[3]杨传屏.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和应对策略[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NO.2,P139-140
[4]汪世勇.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若干问题的思考[J].决策与信息,2006,NO.8,P62-63
[5]朱正平,占再清,杨子英.我国中央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发展取向[J].武汉金融,2004,NO.1,P45-46
作者简介:卢米(1980-),男,海南琼海人,上海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供职与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内审处.研究领域有内部审计、绩效审计等;符瑞武(1981-),男,海南文昌人,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供职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研究方向:金融监管理论与实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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