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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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广升
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迄今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减少二氧化碳(CO2,简称碳)的排放。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碳排放权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作为价格信号激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领域的研发与投资,以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碳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衍生出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需求,碳金融应运而生。我国碳金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以商业银行为平台,加快建立和完善构建碳金融体系。本文从当前国内外碳金融市场发展情况入手,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业务提出几点思路和建议。
一、“碳金融”的概念阐述
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诸如担保、咨询服务等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在中国,“碳金融”更多是指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而派生的金融活动。CDM指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抵扣本国承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这既能使发达国家以较低成本履行减排义务,也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利用成本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可持续发展。这种“双赢”的合作方式受到了各方的认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开启了一个巨大的碳交易市场。
二、国际国内碳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发展已日趋成熟,交易规模持续扩大,金融机构参与度不断深化,碳金融业务逐步渗透交易到的各个环节,国际碳金融体系已基本形成。
第一、碳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额增长迅速。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05年国际碳金融市场交易总额为108亿美元,到2009年已达到1437亿美元,平均每年以接近100%的速度增长,5年时间共增长了13.3倍。业界人士预计到2020年全球碳市场将增长至3.5万亿美元,将与石油交易市场并列成为全球最大的交易市场。
第二、金融机构纷纷参与碳交易市场,业务范围渗透各个交易环节。目前,全球40多家商业银行加入赤道原则,世界银行生物基金、社区发展碳基金以及各国绿色碳基金相继推出,规模不断壮大。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以下几种:一是碳交易业务。欧洲一些活跃的银行建立碳交易柜台,提供买卖经纪、风险管理和代理交易操作等服务。二是基于碳排放权的金融衍生产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互换、额度抵押贷款等产品,为客户提供避险工具及融资服务。三是碳排放额度保管服务。一些银行为客户提供碳排放额度保管、账户登记和交易清算服务。四是碳基金。碳基金专门为碳减排项目提供融资,包括从现有减排项目中购买排放额度或直接投资于新的减排项目。
国内碳金融业务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取得一定进展。截至2010年12月,国家发改委已批准CDM项目并被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的项目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2008年,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为国内环境权益交易服务提供了专业化平台,并实现了国内自愿碳排放权交易。
为支持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实践的碳金融业务主要集中在CDM项目融资上,通过对高耗能行业制定进入准则、限额管理与退出机制,确保信贷资源向低碳经济相关行业倾斜。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对节能减排项目给予利率优惠。另外,兴业银行从2006年起加入赤道原则,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最低标准,建立项目风险分类标准,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近期,又有多家银行开始积极推动碳金融业务创新。浦发银行推出了针对低碳经济的整合服务方案,创新CDM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引入了法国开发署(AFD)的长期低息贷款,为国内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低成本的融资支持,形成了覆盖绿色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产品体系。国家开发银行依托贷款客户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开发了包括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项目,提供从项目融资到减排额二级市场交易的全流程金融服务,并于2009年11月率先完成国内商业银行第一笔碳排放交易咨询服务。
三、创新碳金融业务发展模式
自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以来,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整体在业务开发、模式创新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在CDM项目运作、人才队伍方面都具备一定竞争力和优势。为支持低碳经济,拓展碳金融业务新的增长点,商业银行应加大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深化已开展的业务,积极探索更多更新的业务模式。
首先,深入拓展低碳项目贷款领域和低碳项目贷款模式。商业银行要通过信贷和投资行为充分有效地引导推动经济从“高碳型”转向“低碳型”,并将贷款重点投向如下低碳概念领域:(1)低碳技术领域,如碳蓄积、低耗能设施等。旨在降低能源消费的碳强度,控制全球二氧化碳的增长速度;(2)可再生能源领域,如,生物能源、风能、水能等。旨在走出人类目前基于化石能源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脱钩”。(3)能源效率管理领域,如高效建筑、建筑材料等。旨在促进能源储存与转化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同时商业银行应不断创新贷款模式,积极开展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贷和CERs收益权下的碳权质押贷款。
其次,大力发展碳金融中间业务,优化商业银行业务与收入结构。银行碳交易中间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1)碳交易中介服务。一方面商业银行要为国内CDM项目投资企业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凭借全球客户基础为碳排放权买卖双方进行积极的撮合服务,挖掘潜在的买者和卖者,从中赚取佣金收入。此外,商业银行要积极介入国内碳交易中介机构的设立,为我国搭建越来越好的碳交易平台使我国有更多更强的碳资产定价权。(2)碳基金托管业务。目前世界上的碳基金多在国外设立,商业银行应积极主动挖掘外国客户的碳基金托管业务。(3)碳交易保理、信用证等结算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将企业在CDM项目开发中获得的CERs收益权看成是应收账款,对其提供一笔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4)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业务。我国中国银行和深圳银行已推出此类理财产品,随着近期我国第一支低碳指数推出,我国这类理财产品的需求会更加旺盛。
最后,设立碳基金和开展碳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碳交易目前极大多数是同国外国家和机构的合作,国内碳排放权需求者很少,国内居民间的碳交易业务甚微。我国碳交易在国际谈判桌上缺乏经验,因此碳交易开展要大型化,机构化。作为我国未来碳金融体系的主体,商业银行应积极筹备开展碳基金业务,一方面在二级交易市场进行再次交易并从中获取可观的利润,对碳排放权价格的形成起到重要影响作用,另一方面碳基金可直接投资于碳交易一级市场充当碳排放权的需求方,进而凭借其机构力量增加国际谈判经验使我国生产的碳资产在国际市场上合理交易和买卖,再进一步商业银行可以利用所拥有和控制的碳资产开发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由于前述碳交易目前在国内较少,所以商业银行要在国内对其有关碳排放权的各项资产如贷款资产实施证券化,才能使私人投资者参与其中,广泛吸取国内资源。
四、积极防范碳金融业务风险
碳金融涉及环境、政治、经济、金融很多领域,其风险极为复杂,商业银行应该主要采取事前性的风险防范手段,对以下几种风险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1)信用风险,由于目前CDM项目贷款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供不应求的态势,商业银行处于有利地位,在项目融资中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商业银行可筛选一批优质客户,对那些经济强度好、外部担保强的项目提供贷款,通过银团贷款、分期投入资金等方式来降低。(2)汇率风险,国际市场碳信用交易一般以欧元、美元等外币计价结算,汇率的变动直接影响碳信用价格。商业银行要运用碳信用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防范汇率变化风险。(3)操作风险,商业银行要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碳金融业务全过程实施监控,设置和完善各种技术防范设施,同时要切实提高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水平和基层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尽量把人为操作风险降至最低。(4)政策风险,2012年后我国是否成为附件I国家,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产生直接影响。因此,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做好及时转变相关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流程的准备,提高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开发效率,以加强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模式变化的应对能力。(5)项目风险,主要是工程建设风险,如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资源能否按预期产生等,尤其CDM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大等特点,在CDM项目贷款下应该对此风险倍加关注。(6)法律风险,在开展碳金融业务的过程中,主要是要及时关注国内外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国内银行监管当局对相关方面金融创新的最新规定和鼓励方向,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在依法规范经营的过程中加大碳金融创新力度。
五、成立碳金融业务专门机构,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碳金融业务的有效开展需要商业银行拥有对应的机构和部门,以完成碳金融的产品研究、产品设计、业务流程制定等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国内极大多数商业银行尚未建立专门的碳金融业务部门,而是将碳金融业务作为其他相关部门的一项附带工作,这样很难适应加快发展碳金融业务的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应成立专门的碳金融相关业务部门,以有效开展业务,适应未来碳金融业务的大规模发展。
相对于传统金融而言,碳金融业务对专业性人才要求较高。碳金融业务需要的是具备化工、金融、法律、外语、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综合性人才的储备和积累还不到位,使得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开展的内部动力不足。因此,银行要加快引进专门的人才,组建专门的团队。首先,通过社会招聘及内部公开选拔的方式,挑选一批有较高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善于钻研且具有开拓意识的高综合素质的人才安排到碳金融业务岗位上来;其次,通过国内和国外培训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等方式,对这支队伍进行业务多面性的知识培训;此外,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吸引该领域优秀人才的流入,为碳金融业务的健康、有序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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