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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外商直接投资的比较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 有 康承东

  一、引言
  
  近十年来,外资对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带动了该地区出口的增长,而且使一些国家从农业以及原材料的供应国,逐渐转变为工业制品的出口国。研究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经验有助于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与其他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吸引外资的对比分析,找出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的差距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较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比较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GDP的比重和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占固定资本形成的比重比较客观的反映了一个国家对外资的依赖程度。
  首先,从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GDP的比重来看,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自1990年以来一直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势头,到2003年我国所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GDP比重达到35.6%,高于发达国家31.4%的平均水平。不过与东南亚的四小龙和东盟四国相比,我国所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GDP的比重还是存在差距。“四小龙”中的我国香港地区和新加坡所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GDP的比重尤为突出,基本上都在100%以上,远远高于我国同期水平,表现出明显的自由港城市经济特征。东盟四国中的马来西亚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GDP比重也远高于我国,达到了60%左右。不过,韩国和我国台湾省由于传统上比较依赖于对外借款等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GDP的比重相对较低,韩国在2001年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GDP的比重仅为8.5%。
  其次,从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占固定资本形成的比重来看,亚洲四小龙当中,香港和新加坡的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占固定资本形成的比重也均大大高于我国。东盟四国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在绝大多数年份里,马来西亚和泰国外商直接投资占固定资本形成的比重都高于我国,菲律宾也在某些年份里比我国要高,而印尼则由于国内投资环境总体上消极因素比较多,外资出现了净流出现象。我国所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占固定资本形成的比重自1995年以来,大致保持在10~14%之间,与同期世界和发展国家的平均水平大致相当。
  通过比较,我国虽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从绝对金额来说比较可观,但如果用GDP和固定资本修正后的相对数据分析,我们发现不少东南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都颇为成功,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占GDP的比重和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占固定资本形成的比重高于我国的比比皆是,我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相对于经济规模而言,并非特别突出,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我国仍然有拓展空间。
  
  (二)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特征比较分析
  从产业分布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服务业起点低,发展水平也相对滞后,对外开放程度有限,使得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尤其是工业部门,对初级产业的投资比重很低,对服务业的投资比重也相对偏低。1995年,我国的初级产业、制造业、服务业占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比重分别为1.6%、58.5%和36.1%,到2002年,则分别变为1.9%、63.2%和31.4%,相比而言,初级产业所占比重有所增长但仍然微不足道,制造业的比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继续占据绝大部分份额,而服务业所占比重却有所下降。与同期“四小龙”相比,我们看到2002年“四小龙”所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中,与1995年相比在制造业领域所占比重有所降低,而在服务业领域所占比重较1995年则均有所提高,且高于我国。尤其是香港和新加坡,2002年所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中分别有93.0%和63.8%流向了服务业,而2002年韩国外商直接投资在制造业领域所占存量的比重为57.4%,虽然在东南亚发展中国家较高,但仍然低于同期我国所占比重,并且与1995年相比还呈下降趋势的。从东盟四国来看,1995年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三国所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中制造业比重均超过50%,其中印尼更是高达64.5%,而服务业所占比重相对较低,与同期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存量结构基本相同,但印尼和菲律宾在初级产业方面所占比重明显高于我国,而泰国吸引外资的结构则完全与我国相反,制造业占36.6%,服务业却占57.4%。到2002年,除印尼因数据缺失无法进行比较外,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制造业所占比重均有大幅下降,分别为38.0%和39.3%,而服务业所占比重则分别上升至38.0%和43.9%,其中马来西亚初级产业所占比重也有了明显上升,为24.0%。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所吸引的外资均以制造业为主,服务业次之,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制造业所占比重还在逐步提高,而服务业所占比重却有所削弱。我国这种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状况不但与世界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差距较大,就是与四小龙和东盟四国相比也有很大差别,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向还有待完善。
  
  (三)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模式的比较分析
  从所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中并购投资所占比重来看,1990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仅为0.2%,此后随着1999年我国加入WTO前景逐渐明朗化之后,在国际跨国并购热潮和我国入世的驱动下并购投资在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中的比重才得以逐步上升,到2003年达到最高峰7.1%。相比之下,“四小龙”由于区内经济比较发达、金融市场相对较为完善,因此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过程中,以并购投资方式进入的外商直接投资占相当的比重,除少数年份在15%左右,其他年份均在30%以上。近年来更是达到40%以上,远远高于我国同期水平。而从东盟四国情况来看,在亚洲金融危机以前的1996年,东盟四国并购投资占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就已达11.4%,高于我国同期4.6%的水平,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盟四国为了更多的吸引外资,加快国内经济复苏的改革步伐,继续推行经济自由化、金融自由化政策,对外资进一步开放了国内市场,鼓励跨国并购,一时间跨国并购资本纷至沓来,并购投资占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急剧上升,甚至超过100%(如2000、2001年)。
  我国利用外资20多年来,由于资本市场发育缓慢、融资机制不健全、企业制度改革落后,加之我国以前对跨国并购方式采取了事实上的严格限制,外国对华直接投资一直偏向于绿地投资方式,通过跨国并购方式进入我国的外资很少,从而造成并购投资在外商直接投资中所占比重一直很低,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发展国家平均水平,就是与东南亚四小龙和东盟四国相比,也有相当的距离,吸收并购投资有待加强。
  
  三、促进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对策建议
  
  通过上述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在利用外资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不足。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等等一系列战略措施的实行,我国仍然需要大量外资的流入,为此我们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调整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战略。
  1、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外资的引进步伐,大幅提高服务业引资比重。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04世界投资报告中指出,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构成已从制造业外包为主转向服务业外包。服务业外包和高科技、高增值的制造业环节的转移成为带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重要引擎,也是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特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大对服务业的引资力度,以便有效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
  2、把并购投资作为重要的引资增长点,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已成为世界普遍流行的利用外资形式,它不但能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而且有利于缩小东道国的绿地投资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减少企业过度竞争,提高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20多年的绿地投资,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已经造成诸如重复建设、产业结构扭曲、资源配置不合理、环境污染、加剧能源和原材料供给紧张等一系列问题,不但需要通过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而且更需要通过跨国并购的市场竞争机制来矫正。
  3、通过利用外资方式的创新,为外资流入提供更多的空间。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是直接投资,而证券投资在全球资本跨境流动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目前我国利用外国证券投资的规模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并未成为稳定的国际收支顺差来源。确切的说,我国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但并不是利用外资最多的国家,世界上许多国家利用外资的规模都超过我国。利用外国证券投资的便利程度是直接投资所需要的综合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随着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比重的增加,必然会对外国证券投资提出新的要求。为了适应世界范围内资本证券化潮流,我国有必要通过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和金融体制的完善,利用金融创新手段,提高资本市场对国外资本的吸纳能力。
  4、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在生产和投资方面的合作,从而形成“共赢”局面。近十几年来,伴随全球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不但为外商直接投资在区域内流动拓展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而且也提高了整个区域对外资的吸引力。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就吸收了大量来自美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欧元的统一则使欧盟地区为全球的外商直接投资更为青睐。因此,我国要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在生产和投资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利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优势,促进该地区的产业整合,共同构建吸引外资的“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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