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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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 梅 孙 敏
预算外资金是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提取,自行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预算内资金是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审查和批准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国家预算收支起讫的有效期限即预算编制和执行所应依据的法定界限,称为预算年度或财政年度。前者是预算以外的不需要人大审批和监督的资金:后者是预算内的资金。
其一,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当前预算外资金已成为发展事业不可忽视的重要财力。它缓解了国家财政支出紧张与事业费开支日趋增大的矛盾,弥补了国家拨款的不足;拓宽了事业部门的服务范围,扩大了社会效益,补充了人员经费,改善了生活,提高了职工的经济待遇,稳定了职工队伍,特别是增加了专项基金的投资,增添了先进的技术设备。但是由于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制度不配套,措施不得力,以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问题。首先,收费不按规定执行。某些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其次,资金使用不当。非生产性、服务性占的比重比较大,直接用于职工个人的消费基金过多。某些单位利用表彰会、知识竞赛和文体活动、旅游等形式发钱发物,变相超标准分配;再次,违纪违规现象严重。有的挪用专用基金,用于修建或购买职工宿舍,私自购置专控商品,有的财务管理混乱,资金未全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致使有的收入没入账就直接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最后,财政专户存款难以落实,某些单位为了逃避财政管理,利用各专业银行在资金铸错中的矛盾,转移账户等。
其二,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的途径。首先,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在物价部门对事业性、业务性收费清理,财政部门统一收费票据的基础上,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坚决取缔和制止乱收费,明确各种收入项目规定各各项收费标准。对各单位的收费管理,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收入渠道,防止乱列支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预算、决算制度,做到按章核算,定期审计。自筹基建必须经批准列入基建计划,购置专控商品必须按规定履行申报批准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各种专用基金制度,明确使用权限,规定各项专用基金提取比例和开支范围,并且要求按一定比例上交主管部门。其次,建立既有利于宏观管理,又有利于微观搞活的政策机制。预算外资金具有自主性、分散性、灵活性等特征,这种特性决定了它在经济发展中,既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又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阻力,关键在于如何正确管理、调节和引导。要建立有效的政策机制,从源头上,流向上、收支管理上、监督检查上建立全方位的政策管理体系。再次,深化财政改革,建立资金管理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完善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还所有权于国家,调控权于政府,管理权于财政。对纳入预算外管理的各种资金,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实行“年初编预算,收入缴财政,支出按计划比例拨付,年终报决算”的管理方式。最后,借助科技手段以及高效、智能的网络管理系统,彻底改革预算外资金收缴制度。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就要堵塞收入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以收费票据为资金监管源头,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赋予财政票据的信息功能,借助收费单位、代收银行、财政部门之间强大的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一个“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预算外资金征管体系。此外,还要加强财务主管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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