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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浅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姜彤彤 吴修国

  为了规范企业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相关解释。新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和内涵,拓展了其核算范围,并在职工薪酬中首次明确提出了“非货币性福利”的概念。
  
  一、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实际购买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福利,以准确确定企业人工成本。
  [例1]昌达公司是一家服装加工企业,共有职工238人,其中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200人,总部管理人员38人。2007年9月,公司以其生产成本为60元的保暖内衣套装和外购的每盒不含税价格为80元的食品礼盒作为中秋节福利发放给全体职工。保暖内衣套装售价为100元,昌达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昌达公司购买的食品礼盒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
  (1)保暖内衣套装售价总额=100×200+100×38=23800(元)
  保暖内衣套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200×17%+100×38×17%=4046(元)
  应付职工薪酬总额=23800+4046=27846(元)
  保暖内衣套装的成本总额=60×238=14280(元)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23400
  管理费用4446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7846
  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784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46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280
  贷:库存商品
  14280
  (2)食品礼盒的售价总额=80×200+80×38=19040(元)
  食品礼盒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0×200×17%+80×38×17%=3236.8(元)
  应付职工薪酬总额=19040+3236.8=22276.8(元)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18720.0
  管理费用
  3556.8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276.8
  购买食品礼盒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276.8
  贷:银行存款
  22276.8
  
  二、将自有或租赁的住房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公司将自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职工薪酬。同时,在计提折旧或交纳租金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
  [例2]昌达公司为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职工共12名免费提供自有的汽车使用,假定每辆汽车每月计提折旧800元同时对于普通的车间工人共200名提供集体宿舍居住,该住房为公司租赁而来,每月租金共计24000元,假定租金每月支付一次。
  公司每月应进行如下处理:
  借:生产成本
  24000
  管理费用
  9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3600
  在计提折旧、交纳租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3600
  贷:累计折旧
  9600
  银行存款
  24000
  
  三、将企业已支付补贴的商品或服务提供给职工
  
  企业有时以低于企业取得资产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向职工提供资产或服务,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以低于企业支付的价格向职工提供医疗保健或其他服务。应注意的是,企业以补贴后价格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与企业直接向职工发放房屋补贴或购车补贴不同,后者属于货币性福利。以提供包含补贴的住房为例,企业在出售住房等资产时,应将企业补贴的金额分别情况处理: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购得住房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年限的,企业应当将补贴金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收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年限的,企业应将补贴金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损益。
  [例3]东方公司购入住房160套向职工出售。该公司有资格买房的职工共160名,其中管理人员20名,销售人员10名,生产一线职工130名。东方公司拟向三种职工出售的住房买价分别为60万元、50万元、40万元;拟出售价格分别为48万元、40万元、32万元。假定所有职工均在2007年度中购买了住房。
  (1)假定售房协议中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后至少在企业继续服务10年,那么应将补贴金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公司出售住房时应进行以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552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13800000
  贷:固定资产
  69000000
  出售住房后的每年,公司应按照直线法在10年内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并进行以下处理:
  借:生产成本
  1040000
  管理费用
  240000
  销售费用
  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38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38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1380000
  (2)假定售房协议中没有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那么企业应将补贴金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损益。公司出售住房时应进行以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55200000
  管理费用
  13800000
  贷:固定资产
  69000000
  
  (编辑 熊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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