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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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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的民生热点,为农村提供量多质优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乃至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有重要意义。但受城乡二元化的经济结构、各异的地方政策以及制度落实情况等影响,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要在主体、内容、结构三方面存在发展困境。本文通过对此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现状,以期对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提供有价值的探索。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 有效供给 供给困境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1-0052-02
  一、問题来源
  由来已久的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使得我国城乡各方面都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山西省内各地拥有资源不同,造成地区发展差异性大。农村地区一般受到地理位置条件制约,工业、农业、服务业都不能得到很好发展,就业机会欠缺促使农村地区的青壮年更多地选择进城打工,逐渐发展为农村留守老人父女和儿童。留守群体在生活、教育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也受到了政府以及国内学者的空前关注。尤其是在新时代下我国的根本矛盾发生了转变,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成为目前民生问题的焦点所在,近年来各方也正在致力于探索不同的模式道路,以期更好地为农村提供优质保量的公共产品,来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满足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但在落实操作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逐渐完善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二、农村公共产品及其有效供给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用于满足农村群众基本生活发展需求,并且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社会产品或服务,具体还可细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农村纯公共产品不仅包括各类物质生活产品,而且还包括各种公共服务,例如:农村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环境保护、发展规划等。农村准公共产品包括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农村教育以及农村居民生活所需的水电供应等。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关系到农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指国家政府为农村居民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数量、质量等方面与当地农村群众的实际需求、消费能力是相适应的。
  三、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
  (1)供给主体问题。受制度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私人企业、其他非营利组织等主体难以进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领域,政府是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的供给主体。但政府存在权责不一致、职责不清等现象。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直接相关的是乡镇级政府,但乡镇政府的财政权极其微弱,使得其在供给过程中发挥的实际能力非常有限。除此之外的各级供给主体在供给过程中有出现职责不清晰、分工不明确的现象。客观上地方政府有事权没财权或地方政府领导下乡考察中不作为,做面子工程等现象的存在导致上级政府和村民群众的双重不信任。这使得乡镇政府在农民心目中没有威信,不足以实现对其有效的管理。除此之外,由于农村长久以来的分散管理制度和农民自身在贫困环境下无形中形成的利己心理,使得公共产品的供给经常与农民的实际生活发展需求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公共产品的无效供给,甚至是资源浪费。
  大量欠缺公共产品供给的参与主体。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后,公共产品的建设和维护也需要大量劳动力来进行。无论是大型的水、电、道路设施和健身设施这些基础建设,还是农村街道环境的日常保护,都需要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但目前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选择进城务工。我国人口老龄化以及农村留守现象的出现,使得农村现有的劳动力很难完成公共产品的建设与持续性维护。
  (2)供给内容问题。精准扶贫政策提出以来,我国用于农村公共支出的财政支持力度正在不断加大,但作为我们国家很重要的一部分,农村人口数量庞大,人均获得公共产品与服务明显不足,尤其是偏远贫困山区。
  政府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中起到了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在一些农村地区,政府工作人员为了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提高自己的政绩,导致公共产品的无序供给,不仅没有实现有效供给,还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除此之外,为农村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每个人都有使用权,但没有人进行义务保护或维修,致使街道上摆放的垃圾桶、广场健身器材等被人为损坏,却得不到及时修缮。
  (3)供给结构问题。主要体现在省内各区域间的供给出现不均衡。由地图可知,山西行政区轮廓略呈东北斜向西南的平行四边形,省内有太行山、吕梁山,煤炭和旅游资源丰富,但煤炭以及五台山、平遥古城、云冈石窟、皇城相府、乔家大院等旅游资源分属于不同地区,省内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公共产品的供给也不平衡。资源丰富、经济发达的地区所提供的公共产品量多质优;而经济贫困的地区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总量和质量上都很有限。
  四、完善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建议
  (1)改革供给机制。国家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一些政策和制度,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因此,要逐渐规范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流程,维持秩序,保证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避免无效供给。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单一问题上,可以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由政府为主导,允许民间社会组织和专业性的私营金融机构参与融资的方式,打破单一的供给主体模式,充实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来源。
  确定部门职责的同时,要充分简政放权,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并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将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以及持续性的管理成果也纳入评估范围,促使提供者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
  (2)完善监督体系。实现日常监督全覆盖,离不开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政府内部设立专司监督,并建立起层级负责、各有侧重的监督工作体系。各监督室负责对联系地区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进行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驻在部门、其他综合监督单位,及其所属和管理单位中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强化履职尽责管理。实行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半年评估、专项督办,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实行绩效目标考核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双管齐下”,推动考人与考事有机统一。将考评结果与干部留任挂钩:表现优秀的干部得到表彰、提拔重用,群众反映较差的干部接受组织调整。
  (3)提高群众参与度。基层群众组织可以制定相应的惠农、惠民政策,鼓励发展现代化工农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广大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投入到家乡建设中来。同时广大农村群众都可以自由使用公共产品,也应有对其进行保护的义务,及时发现公共设施损坏、老旧,可以及时在村委会备案,联系专人进行维修。
  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民、农业和农村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任重而道远。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制度建设与落实过程之中融入更多的现代化网络设备,有助于促进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完善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后续管理,进而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满足大家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参考文献:
  [1]吴槐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下公共产品服务定价机制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11):2-4.
  [2]吴业苗.“人的城镇化”困境与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J].CTS社会科学,2017(1):71-73.
  [3]白彦锋,旷星星.打造国家治理体系动力机制,推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J].经济研究参考,2016(37):9.
  [4]陈俊星,田树红.论我国农村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为分析视角[J].行政管理,2014(2):27-29.
  [5]王利民.公共管理视角下农村公共产品需求机制的构建口[J].兰州学刊,2012(4):126-129.
  责任编辑: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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