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大学生就业维权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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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生作为新时代实现中国梦的栋梁之材,其就业形势与国家未来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本文从国家法律体制建设、社会保障体制完善、高校重视就业指导、大学生提高维权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探究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途径,切实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
【关键词】新时代;大学生就业;就业维权
中图分类号: G64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9)12-0134-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9.12.063
【Abstract】As a pillar of the realization of the Chinese dream in the new era,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situation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country's future and social stability.This paper explores ways to improve college students' rights awareness and ability,and effectively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llege students,from the aspects of national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social security system improvement,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employment guidance,college students' awareness of rights protection and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Key words】New era;Students’ employment;Employment rights
1 大学生就业现状分析
1.1 “买方市场”的形成。目前,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多方面的重大投入,高等学校教育已经逐渐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入学率与毕业生人数逐年上升。庞大的毕业生基数与用人單位的择优录取相碰撞,导致在大学生就业方面形成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就业压力增大。
1.2 用人单位的侵权。就业歧视现象较为严重,主要包括自然情况歧视、学历和婚育歧视等。就业陷阱层出不穷,包括虚假宣传企业规模吸引大学生、就业合同规避法律义务使大学生承担风险、以试用期和实习期为幌子欺骗大学生[1]。
1.3 维权意识的淡薄。现阶段仍有很多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发生,据调查,25%应聘者存在履历造假,导致日后维权艰难[2];当遇到用人单位侵犯合法权益时,仅有17%的大学生愿意寻求法律援助和劳动仲裁,27%的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24.8%的大学生选择据理力争或者跳槽[3]。由此可见现阶段大学生无法有效通过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大学生就业问题成因剖析
2.1 法律体制不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单独针对大学生就业的法律,大学生就业只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中的部分条款,其中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并未明确规定。另外,目前尚未填补有关大学生实习、就业维权方面的法律的空白。这些都增加了大学生就业维权的难度[4]。
2.2 保护制度不健全。工会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谈判组织,主要依附于用人单位,无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用人单位一定程度上阻碍劳动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无法使其为大学生提供充分保护[5]。
2.3 高校教育不充分。首先,部分高校对于就业指导课程并不够重视。就业维权因学时关系并未详细讲述,就业知识不全面。其次,师资队伍配置缺乏专业性。授课老师来自不同部门,由于学科背景不同,虽然一定程度上为同学们拓展行业知识面,却无法形成系统的教学体系,教学质量参差不齐。
2.4 学生意识不重视。就业指导课程理论内容较多,加之大部分高校开设就业指导课的时间较晚,高年级大学生因为实习、考研等压力无法集中精力上课,课程效果又打折扣。调查表明,对于就业指导课,只有20.2%的大学生能够集中精力上课,67.71%的大学生存在严重旷课现象,甚至有12.63%的大学生从未上课。由此可见大部分大学生对就业存在盲目乐观而对就业指导课不够重视[6]。
3 提升大学生就业维权对策探析
3.1 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维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参考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构建一部专门适用于大学生就业的《大学生就业条例》填补国内空缺,明确划分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填补现阶段使部分用人单位钻空子的漏洞,规范大学生就业环境,为大学生就业维权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针对现阶段大学生打工、实习方面的法律空白,可以参照国外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法国劳动法案》规定实习生最低工资为正式员工最低工资的四分之一,并结合国内首部关于大学生实习的法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就业见习条例》进行制定,为大学生就业维权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7]。
3.2 努力多部门联合构建大学生就业维权平台。工商部门严格审查用人单位用人资质、经济实力,认真审核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从根本上减少不良用人单位的数量;执法部门应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净化各大第三方招聘平台虚假信息,多方面减少大学生遭受不良用人单位欺骗;劳动仲裁机构扩大受理范围,将劳动仲裁和司法援助相结合,为大学生就业维权提供双重保障[8];构建多部门联合行政机构,统筹大学生就业维权各方面工作,依靠教育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监控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的双向关系,既要防止用人单位侵害大学生合法权利,也要防止大学生欺瞒用人单位。 3.3 继续加强对于就业指导方面课程的重视。学校应分梯度设立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两门课程,并下调就业指导上课时间,让大学生尽早了解就业实情。同时建議采用就业指导中心与学生工作一线人员相结合的授课模式,积极大胆采用年轻教师,一方面既对于当下就业环境有着深刻了解,也对于用人单位招聘有着自身体会,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另外,校方还应特别重视维权周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就业指导演讲等多种课外辅助教学模式,支持大学生们统过参加多种活动印证课堂所学,提升大学生们对于就业维权方面的知识与体会。
3.4 不断树立大学生维权意识与法律知识。除理论教学外,加大讨论小组、身临其境等多种授课方式。同时,也可增加就业指导课的学时或者加大学分等方式提高大学生们对于该课程的重视度,提高大学生们对于就业形势和就业维权的知识储备。另外,大学生自身也应该意识到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及时调整学习态度,结合就业指导课所学内容与自身知识储备、性格特点、人际关系等方面,查阅就业新形势下对于应届毕业生的需要,提升自身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为日后可能出现的侵权问题做好准备。
3.5 采用多样化实践教育检验维权意识和方法。学校和社会还应提供大学生大量的实践教育机会检验自身所学,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和掌握维权方法。高校可以组织大学生旁听劳动纠纷案例审判,设身处地体验劳动纠纷的处理过程、法律依据等;还可以利用寒暑假组织大学生们参与家乡侵权现象的调研,掌握一手数据,提高对于用人单位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视度;组织大学生参与维权服务公益活动,检验课堂所学的维权知识,并在实际环境中体会体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9];邀请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和法律顾问进行专题讲座或者组织大学生进行企业参观,了解大学生就业以及就业维权在未来求职环境中的应用。
3.6 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高核心竞争力。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倡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础。例如《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10]。大学生通过参加高校和社会创新创业培训,积极参加创业项目,积累创新创业经验,是通往成功创业的大门的康庄大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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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汤梅芳,姚瑶.法治社会语境下大学生就业维权体系的构建[J].法制与社会,2011(07):183-184.
[9]程瑶函.刍议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维权意识教育[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5):41-42.
[10]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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