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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丈原林场封山育林工程的设计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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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封山育林是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禁止人为破坏活动,以恢复森林植被的一种育林方式。本文在介绍五丈原林场封育区概况的基础上,对封育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封山育林设计、保障措施進行介绍。
  关键词    五丈原林场;封山育林;指导原则;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    S7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06-0118-02
  封山育林是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山区,实行定期封山,禁止垦荒、放牧、砍柴等人为的破坏活动,以恢复森林植被的一种育林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分为全封(较长时间内禁止一切人为活动)、半封(季节性的开山)和轮封(定期分片轮封轮开)3种方式。封山育林是中国传统的森林培育方法,简便易行、经济有效,是迅速恢复森林的重要方法之一,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五丈原林场位于岐山县南部,地处秦岭北坡,为中低山地。山势险峻,呈南北走向,南高北低,境内海拔多在800~1 800 m之间,最高海拔2 160 m(石榴山),最低海拔770 m(寺峪沟口)。林区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冬冷夏热,秋季多雨,春季干旱,四季冷暖干湿分明。全年平均气温12 ℃,≥10 ℃的积温2 800~4 100 ℃,极端最高气温41.4 ℃,极端最低气温-20.6 ℃,无霜期214 d,全年平均降水量726.3 mm,多集中在7—9月。土壤以褐土分布最广,其次为棕壤。母岩以花岗岩、片麻岩、混合岩、千枚岩及石灰岩为主。成土母质为坡积母质—残积母质的聚积物,土层厚度一般为30~60 cm,pH值7.0左右。植被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天然林以栎类次生林为主,另有小面积呈团状分布的山杨、青杨、漆树及人工营造的刺槐、油松等,生长良好。灌木主要有酸枣、胡枝子、胡颓子、绣线菊、忍冬、山杏,地被物主要有禾草、莎草、蒿类等。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林场以森林管护为中心,开展多种经营,以短养长,采取封山育林措施保护森林资源[1]。
  林场管护区涉及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的5个行政村、8个村民小组,囊括700多户、2 100多人,当地农民主要的经济来源为农业种植、林副产品采收及为林场提供劳务。
  1    封育区概况
  根据《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及省、市有关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的要求,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组对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地进行了现地调查,完成了设计文件。
  1.1    区划调查方法
  采用林场、作业区、小班3级区划。林场为具体实施单位;封育作业区为统计单位,以自然地形区划;小班是调查设计和组织施工的基本单位,采用1∶10 000地形图依据立地条件和植被状况现地区划。
  封育小班采用目测和随机设置10 m2样方实测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小班的立地因子、植被类型、种类、多度、盖度、林分生长状况、母树和幼苗、幼树分布状况等因子,现场确定封禁及育林措施。对不能区划出的点状裸岩、陡崖、小块片林、线状地物等按分布状况予以面积扣除。非封育小班主要调查地类、植被、坡度等因子。面积根据地形图采用ArcMap软件绘制,严格按照面积求算原则,层层控制,分级量算,最后按比例平差,作业区精度控制在1/200以内,小班控制在1/100以内,符合面积求算的精度要求。
  1.2    封育对象
  经过现场实地调查,五丈原林场封山育林区必须符合《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3-2004)封育条件中的以下标准:一是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均匀的针叶母树30株/hm2以上或阔叶母树60株/hm2以上的无林地或疏林地;二是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幼树600株/hm2以上或阔叶幼树450株/hm2以上的无林地或疏林地;三是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幼苗900株/hm2以上或阔叶幼苗600株/hm2以上的无林地或疏林地。
  1.3    封育区立地条件
  封育区海拔980~2 160 m,坡度20°~30°。基岩为石灰岩、片麻岩、千枚岩和混合岩,成土母质主要为坡积和残积母质。土壤以褐土为主,土层厚度为30~60 cm。
  1.4    封育区植被状况
  封育区森林植被属于落叶阔叶林带,天然林多为萌生木,以栎类、硬阔、软阔为主,人工林为刺槐和油松。灌木以胡枝子、山杏、忍冬、胡颓子、绣线菊等为主,草本以蒿草、禾草、羊胡子草为主。经调查,现有母树为栎类、油松、刺槐,平均密度525株/hm2,平均高度7.5 m,平均胸径12 cm,郁闭度0.17,生长状况一般,分布频度40%~60%,病虫害轻微。现有幼树为栎类、油松、刺槐,平均密度375株/hm2,平均高度4.5 m,分布频度50%~70%,生长状况不良,天然更新等级不良。灌丛地平均密度435丛/hm2,覆盖度48%以上,分布频度20%~30%。
  1.5    封育条件评价
  五丈原林场封山育林区交通方便,育林措施便于实施。封育对象为疏林地、灌木林地和低效有林地,现有母树、幼树、幼苗、灌木生长状况较好,分布较均匀。在实施封禁措施的基础上,对部分疏林地小班辅以人工促进破土整地、除萌促壮、割灌除草等更新措施,以促进母树、幼树、幼苗生长,经过封山育林即可成为乔木林,使疏林地郁闭度达到0.2以上。
  从封育区立地条件和植被状况综合来看,适宜栎类、刺槐、油松等乔木树种生长,封育区集中连片,地处秦岭北坡水源涵养林区,生态区位重要,选定的封育小班也符合《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3—2004)有关标准,封育实施条件较好。   2    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2.1    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包括《长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区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2012年)、《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3—2004)、《岐山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年)、《陕西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办法》(2005年)、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2001年)、《陕西省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作业设计办法》。
  2.2    指导思想与设计原则
  2.2.1    指导思想。以增加森林覆盖率和恢复林木植被为出发点,以培育扩大森林资源为重点,以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科技为依托,综合运用封禁、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不断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林木生长,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实现森林资源的有效培育和可持续发展[2]。
  2.2.2    设计原则。一是坚持“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原则,在全面封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合理采取封山育林技术措施。三是坚持封山育林与宣传教育、封禁与巡护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以科技为依托,完善工程管理程序和机制,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生态工程的原则。
  2.3    封育目标
  以小班为单位,疏林地乔木型经10年封育后,乔木郁闭度≥0.2或有分布均匀的乔木1 050株/hm2以上,灌木林乔木型经10年封育后,郁闭度≥0.6且林下有分布均匀的幼苗3 000株/hm2以上或幼树495株/hm2以上,从而达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目的;个别立地条件差不便实施人工措施的陡坡裸岩地段,经封育也可使灌草覆盖度得到明显提高[3-4]。
  3    封山育林设计
  3.1    封育类型划分
  3.1.1    封育类型。根据封育区各小班立地条件、植被构成、现有母树和幼树分布情况,将封育区封育类型确定为乔木型和乔灌型,合理划分小班。
  3.1.2    封育年限。根据封育条件、封育目的及五丈原林场地处北方等情况,并考虑生产组织一致性和达到封育合格标准可能性,确定封育年限为10年。
  3.1.3    封育方式。封育区地处深山区,交通便利,封育方式设计为全封。封育期内,禁止除实施育林措施以外的一切人为活动。
  3.2    封禁措施设计
  根据封育区地理位置、面积和人为活动情况,设立封育标志,建设铁丝围栏,由林场在现有护林员中设兼职护林员进行日常巡山管护,并做好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林场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和成效调查。
  3.3    育林措施设计
  对有较强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但因母树分布不均或因局部植被覆盖度较大而影响幼苗生长的封育小班,进行块状或带状破土整地、割灌除草、除萌复壮等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措施,为幼苗、幼树成林提供条件。破土整地规格为100 cm×100 cm×30 cm,块间距2.5 m,行间距3.5 m,深度30 cm,破土整地时可不拘于密度的限制,以填空补缺的方式进行。对目的树种母树较少的地段,可以人工补充种源,以增加目的树种幼苗数量。
  4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二是加强管护,巩固封育成果。
  封山育林的管护工作是重中之重,封育区要制订乡规民约和管护制度,做到家喻户晓,对周边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对损坏林木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建立护林员岗位责任制,将其工资收入与管理成效挂勾,使护林员切实负起责任。对牲畜践踏幼苗、幼树及人为破坏林木的行为,按照《森林法》有关条款追究其经济责任,确保封育成效。
  5    参考文献
  [1] 王丰军,席公晓,孙会新.河南省封山育林模式研究[J].华东森林经理,2002(1):5-9.
  [2] 费世民,彭镇华,周金星,等.我国封山育林研究进展[J].世界林业研究,2004(5):29-33.
  [3] 冯长红,贺康宁,白世红,等.封山育林模式与发展对策研究[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09,17(5):1012-1016.
  [4] 杨吉华,张永涛,高祥伟,等.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蓄水保土效益的研究[J].水土保持研究,20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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