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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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瑶
摘 要 分析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从富民、强国、提升国民素质的角度认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把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重点,通过政府重视,法律保障,校企合作等途径,改革和完善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职业教育 改革 发展 对策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政府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教育结构日趋合理,教育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学校规模不断扩大,2007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增加到800万,实现了中等职业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而高职高专招生已占到全国高校招生的60%左右。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职业教育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经济发展上仍然是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其办学体制以及人才培养的结构、规模、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职业教育正常运行的保障机制还有待完善。
一、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存在的问题
(1)社会偏见和歧视。在我国,由于长期受“重知识轻技术、重脑力轻体力”思想的影响,我们的社会舆论、家长、学生普遍对职业技术教育存在认识上的偏见。认为职业教育是二流教育,技术工种从业人员低人一等。因此,职业教育不是学生的自觉选择,而是不能上普通大学的无奈之举。
(2)培养目标定位不准。很多高职院校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办学理念和教育体制,把职业教育办成了普通高等教育的“压缩型”,培养的毕业生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就业率低。
(3)政府统筹管理不够。政府、社会、学校、企业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各自为政,削弱了职业教育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能彰显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应有地位。
(4)法制保障不力。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不完善,对职业教育的调整、约束力度不足。
(5)行业企业参与度不高。学校“关门办学”,视企业为“局外人”;企业挑三拣四,旁观坐等,只寄希望于学校能培养出技能明星为其所用。
三、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对策
(1)政府承担起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职业教育是直接面向就业市场的教育,但它不是一种单纯的市场行为,从全社会利益看,还具有明显的公益性。所以不能因为职业教育与经济关系密切而过多地将它推向市场,应该把职业教育的发展同建设先进文化、繁荣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不是可有可无的教育,也不是较低层次的教育,而是一种惠及面最广的教育、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教育。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在公共财政支持、宏观规划和调控、行政执法、政策引导以及协调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和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同时政府要为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创业提供政策、资金和技术的支持,简化手续,减免税收,为创业开拓宽松环境,
(2)完善法制,保障职业教育的发展。立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促进职业教育最普遍、最重要的手段。我国要改变歧视、忽视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扭转职业教育屈居次要和弱势地位的现状,就必须致力于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已有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制定和颁布新的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劳动者就业和技能培训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各职业教育相关者的责任与权利、义务与利益,形成一套内容丰富、便于操作、保障有力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完善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促进职业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
(3)明确职业教育的目标,深化职业教育模式创新。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满足社会对合格劳动力的需求,降低青年就业的门槛,解决社会就业和稳定就业问题,是职业教育最主要的目标。职业教育要与普通教育有本质区别,遵从技能人才培养的规律,从观念、制度、条件层面展现自己的特色。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结合的办学模式,让企业参与学校和专业设置、培养目标、人才标准以及人才考核每一个关键环节的决策和实施过程。职业学校的学生特点是接受理论知识的能力较弱,逻辑思维、判断能力较弱。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这一特点,不要受传统普通教育思想观念的束缚,理论知识教学重心要下移,实践动手能力教学重心要上移,以培养技能性人才和技术性人才。
(4)职业教育要强化创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中,培养学生一些具体岗位的技能,能够帮助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但是,就业是被雇用的过程,学生是被动的,而创业教育却是要使学生将被动的就业观念转变为主动的创业意识,鼓励学生将创业作为自己职业的选择。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职业能力是创业者必须具备的能力,职业学校要根据创业能力的需求设计创业教育课程,政府、学校和企业可以合作提供创业平台,造就良好的创业学习环境,增进创业知识与能力的学习成效。
(5)将职业教育融入终身教育体系。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一个人不可能通过一次性学习就获得未来职业生涯中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技能。有研究表明,就教育传授的知识适用期看,基础教育的知识可用15年,高等教育的知识可用10年,职业教育的知识只能用5年。因此,职业教育不应再被看作是终结性教育、普教衍生的附属品,职教应与普教、成教、高教相互沟通,加强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的衔接,在职业教育基础上构建一个职业继续教育的体系,促进职业教育向终身化方向发展。
(6)职业教育应为全民提供学习的机会。让所有的人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准备就业,是人的基本权利,同时通过职业教育又能促进社会的凝聚力和整合作用,这是现代职业教育的新理念。职业教育需要以社会和时代的需要为己任,构筑在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职业技能与素质的普及化上,从各个视角去完善它、补益它,“人人都能成才”正在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追求。
参考文献:
[1]乐传永.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及其启示[J].中国成人教育,2001,7
[2]王炳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问题的历史反思[J].教育学报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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