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的特征、成因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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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海燕
摘 要 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具有类型多样、自身脆弱、发生不确定三个基本特征。过于关注学生的学习,缺乏对于学生心理健康、人身安全等有效建设的必要性认识;学校安全管理中有效资源严重缺乏;学校安全管理正常运行失灵,权、责、能三者混淆;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基本上滞留在事后被动回应的状态;资源不足导致安全管理过程碎片化;安全管理政策没有自觉落实:这些就是导致校园突发事件的原因。因此,须树立积极预防的应急理念,建立学校危机管理委员会,制定一个成熟的、可操作的危机预案,实现安全管理模式的标准化,深化媒体应对策略,提升校园安全的政策支持。
关键词 突发事件 校园安全 危机管理委员会 危机预案
学校突发事件与学校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特别是国家公共安全的基本形势、全社会的安全管理水平、治理能力以及学校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完善性息息相关。学校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这些校园危机事件在我们的校园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到学校教师、学生的人身安全,进而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的基本特征
校园突发事件是学校应急管理中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由于以前我们对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管理制度等的关注度不够,使得我国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此起彼伏;同时对于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以及真相的把握也处于失灵状态。这些弊病的积重对于我国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建设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综观我国校园突发事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
1.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类型多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突发事件是指沒有防御而突然发生的事件,其结果产生或者可能对社会产生破坏性影响,因而需要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来应对所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事故性灾难、公共卫生事件、自然性灾害。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方法,我国校园突发事件基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自然性灾害、事故性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这些不同类型的校园突发事件增加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复杂程度,所以在突发事件应急中,既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基本规律建立应急体系,还要针对具体的某一类突发事件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手段,做到双管齐下,相互配合。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事物之间的联系性,即不同种类的校园突发事件相互之间可能是由此及彼的,具有衔接性。
2.校园突发危机事件自身比较脆弱
校园突发危机事件自身是比较脆弱的,一点就爆,防不胜防。在中小学校园里,脆弱性一般情况下表现在学校的教职员工、教学结构的布局等敏感性比较强的方面。同时,危机所造成的伤害主要是学生,因为心智和身体特点的限制,使得他们在突发事件应急中安全防护意识低下、反应能力弱,面对新鲜事物比较好奇,这无疑也增加了孩子们易受身边安全隐患的伤害。在实体结构和地理位置方面更容易发生危机事件,比如有些学校由于办学条件差,教室严重不合格属于危房,这些因素在自然危害中更易产生危机事件。
3.校园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
校园突发事件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偶然性、随机性、不确定性,它既不是人们可以预测到的,也不是能够预防的。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方式以及产生的影响程度,往往超出人们的常规思维和可预见范围,常常使人们防不胜防、束手无策,陷入困境之中。尤其在中小学校,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身体、心理、智能等多方面还尚未成熟,生活经验及人生阅历不足,再加上本身应对外来事件的能力较弱,当遇到校园突发事件时,会对其身体、心理等方面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要求中小学校要提前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完整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应对,尽可能地减低危害程度或减少伤害。
4.资源不足导致安全管理过程碎片化
学校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由于资源权限的不足进一步导致了安全管理过程的间断和碎片化。当前很多中小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缺乏相应的资源支持,如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解决校园安全问题的具体举措、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等等。所以,许多中小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过程中对校园安全问题不能客观、全面、整体地认识,也不能了解到安全事件发生的本质及深层次原因,仅从表面化、碎片化的事件入手。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校根本没有办法全面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被动应付。可以说,我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许多无效作业都是由于这种碎片化、动态化的安全管理模式所引起的,这是当前须改进的现实性问题。
二、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的成因分析
校园突发危机事件从根本上说是潜在的各种校园矛盾与社会问题激化后以一定的形式暴发出来,或者说是冲突人群或事件企图通过极端的手段,促使有关部门解决长期遗留的问题。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也是突发事件的多发期,尤其在中小学校更为突出,为此从源头进行分析研究,降低校园突发事件所产生的伤害是我们长期关注的焦点。
1.过于关注学生的学习,缺乏对于学生心理健康、人身安全等有效建设必要性的认识
我国一些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偏远山区的学校,由于办学条件的限制,导致学校在校舍建设方面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甚至一些贫困地区的学校在危房给学生授课,这无疑加大了安全隐患。同时在一些办学条件相对先进的学校,也存在着只注重物质文化建设,而轻视制度和精神文化建设的弊端,因此也存在着安全隐患。最后,由于现代信息传播的途径和速度异常发达,导致某些危机事件发生后,别有用心的人恶意传播假信息,使得信息的胡乱传播也成为发生又一起安全事故的原因。
2.学校安全管理中有效资源严重缺乏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中小学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有效资源拥有权是流于形式的,这就造成当前安全管理无法进行全面处理安全事故的原因。具体来说,学校方面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是第一反应力量,而且也是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但问题是“主要负责人”徒有虚名,并未掌握真正意义上的权利,尤其是物质资源方面所必须的权利,面对这种华而不实的情况,面对学校的实际需求,相关部门并没有积极协商处理,因此学校也无从下手[3]。首先在经费方面,学校的经费是非常有限的。在基本的物资和设备方面,学校出于形式的考虑都基本配置完善,而且在技术方面也都基本达到标准,但是在应急物资储备方面则不尽人意。最后在紧急人员的配置方面,通常的做法是对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进行训练,忽视了安全管理专业性要求。 3.学校安全管理正常运行失灵,权、责、能三者混淆
权限、责任与能力三者之间的高度配合,是保障公共应急管理有效运作的前提性条件。但是就目前的现状而言,这三个方面的协调工作并没有真正落实。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当突发事件真正发生之后,相关主体对突发事件所负的责任混淆不清。其次,根据立法我们可知,在学校突发事件应对中主要负责报告、配合、服从、协助等任务,真正涉及权利的是由政府出面解决的[4]。因此,真正拥有的资源有限,其大部分资源都由政府部门管辖,最后学校却要承担能力之外的责任。综上分析,学校在安全管理事件中负有重大责任,但是学校对于管理的权利和资源的拥有是极其有限的,由此学校所承担的责任无疑超过了它本身所能承担的限度,其结果便是实际的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因此主管部门也自然无从问责,相关的制度设计也就随之沦为摆设。
4.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基本上停留在事后被动回应的状态
在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中学校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资源不足,权利限制,使得突发事件的应对长期停留在事后被动回应的状态。从突发事件的回应形式来看,大部分的中小学校在安全管理模式方面都基本达到了一定的理解,但是资源和能力方面却依然不够完善。例如,对于我们中小学校的在校生而言,其安全教育是流于形式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教学大纲和教材,部分学校需要借助学校的力量开发校本课程,但由于经费和专业人员的限制,能够开发出安全教育类校本课程的学校寥寥无几。众所周知,安全排查是学校安全管理中的一项前提性工作,但在很多学校却做得不够细致。中小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主要还是事后处理方面,如重建受到损害的教学建筑以及对学生心理进行安慰等。
5.资源不足导致安全管理过程碎片化
学校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由于资源权限的不足进一步导致了安全管理过程的间断性和碎片化。当前很多中小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缺乏相应的资源支持,如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解决校园安全问题的具体举措、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等等。所以,许多中小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过程中对校园安全问题不能客观、全面、整体地认识,也不能了解到安全事件发生的本质所在及深层次的原因,仅从表面化、碎片化的事件入手。这也就导致了学校方面根本没有办法全面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只能按能办事,被动应付。可以说,我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许多无效作业都是由于这种碎片化、动态化的安全管理模式所引起的,这是当前需要改进的现实性问题。
6.安全管理政策没有自觉落实
纵观每年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可谓是层出不穷,但是这并没有阻止安全隐患的进一步扩张,甚至有增无减。这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分析其背后的原因,表面看起来各项工作做得都不错,而且许多政策只是按要求在表述,具体到学校、个人几乎没什么效果。尽管如此,监管方面也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进一步执行相应的安全政策,从而加深了政策的无效性。具体来讲,校园安全政策同样存在着明显的权责不明现象,一般只是简单规定了有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却对最终的责任人没有完全说明,这就严重阻碍了事件的正常运作。而且,这些政策又规定学校主要负有报告、服从、配合、协助等义务,实际管理中的主要权力由行政机关(如地方政府)行使。这无疑造成了一种事权倒挂的悖论:负有责任重心的学校及其相关部门并没有真正意义上享有资源权利,但事件发生之后却要负起全部责任。
三、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1.树立积极预防的应急理念
首先,应急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就必须从相应的应急理念抓起。只要我们坚持从本源出发进行预防,就可以减少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预防的重要性应被安全管理部门所重视,并成为该项工作的主导理念。其次,阐明预防在安全事故中的重要性有利于我们加强预防观念。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带来的灾难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就学校的发展而言,突发事件会严重影响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师生的生命安全,影响学校的社会声誉。就社会而言,学校是一个雏形的社会,学校的不稳定将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隐患,如果事态扩大将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最后,要从全方位明确预防工作的繁琐和复杂。尽管有时候在预防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物质投入却还是发生了突发事件,而且形式各异,这会给人防不胜防的感觉,这就是预防的复杂性所在。所以,我们必须把预防工作尽可能全面彻底、尽可能追溯至本源,把危机事件的不良后果降至最低。
2.建立学校危机管理委员会
从预防的角度来说,建立学校危机管理委员会是进行学校危机事件预防的一个必要的而且是重要的措施。学校建立危机管理委员会,必须全方位地调动校级领导、相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家属、学生志愿者等人员加入进来。一般情况下,学校危机管理委员会包括以下几个组织:规划与实施组、危机评估组、沟通协调组、宣传教育组和校园自救队伍。而在预防阶段,我们也就有必要从相应的这几个组织入手,深入本源对各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预防工作,各司其职,无死角、无漏洞地进行防护。同时对学校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深入的宣传和引导,从观念上引起每一位学生和教师的重视。然后相应的部门再根据校园危机事件管理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性工作,联系学校实际,准确地对学校进行风险评估,同时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普遍性的突发危机事件进行安全防护,制定不同突发危机事件的应急方案等工作。所以,学校危机管理委员会的建立推动了学校事先预防的工作,提高了预防工作的效果,对学校突发危机事件发生概率的降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3.制定一个成熟的、可操作的危机预案
未雨绸缪往往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能有效地预防和减缓突发危机问题,是我们对于预防校园突发事件的基本要求。因此,校长应该联合学校危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地理环境等因素研究出一个相对本校比较适用的可行性应急方案,而且预案中所提出的措施要因地制宜,尽可能地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情况,所涉及方面应该具体,措施应周全。第一从本校的实际安全情况出发制定应急方案。如,对一些学生相对比较多的学校来说,让全校所有学生在同一时间进行课间操时,可能会因学生人数过多或时间紧急而造成学生拥挤事件,所以,可以采用分批的方式,根據不同年级将学生分为两批或三批,让他们在不同的时间段内完成课间操。第二,根据制定出的应急方案,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主体,避免事故发生之后出现责任混淆的状况。具体来讲,在预案中一定要将责任具体到各部门,具体到每一个人。同时,学校的相关领导一定要善于发掘相应的人才,使得物尽其用,人尽其责,让大家互相协商对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同时还要发挥家长的作用,让最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也参与到学校的危机管理中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 4.实现安全管理模式的标准化
关于安全管理模式的标准化,我们须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统一标准,即安全管理都要有一个相同的标准;二是统一标准的应急管理备案,即所有的安全管理都必须按照该方案进行实施。学校通过这些标准化机制的建设,可以在很大幅度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得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我们不一定需要大批量的人加入到工作中来,但是我们需要高效率的工作,精兵简政以较少的投入实现较理想的危机处理结果。这也许对于当前中小学资源困局具有启发性意义。但是我们也不能够盲目照搬,每一个学校都应该根据自己学校的特点,因校制宜,尽可能提高有限资源的使用效能。管理标准化方案的设计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对一些实力比较弱的学校提供了一套完整而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案,也大幅度节约了学校在这方面的投入。
5.深化媒体应对策略
学校与媒体方面的合作一直是突发事件平稳过渡的重要因素。面对媒体的采访,学校方面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实事求是告知具体情况。谎报真实情况,则会引起不必要的轩然大波。具体来讲,我们只需给他们陈述事件发生的基本过程、发生之后学校对于事件是如何尽力挽救的、现在的形势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相关部门是如何进行救援的,当然在一定的情况之下我们也不必要一点一滴陈述原委。但是,如果学校方面拒绝与媒体合作,那么媒体的报道就可能出现虚假信息,其结果也就可能产生对学校更为不利的影响。如果需要,还可以召开联合发布会,通告社会各界,让媒体和公众了解事情的真相,这样一来也就更加容易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和理解。还有一个细节方面需要阐述,当事件发生之后学校方面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的家长,将事件的具体状况告知家长,切不可对社会和家长进行隐瞒,更不能轻率承诺。校方一定要用正确的态度对待家长,要增强相互之间的信任感,积极与家长沟通,尽可能达成共识。
6.提升校园安全的政策支持
首先,从结构方面来分析,校园安全是一个结构性问题,要想处理好就必须依靠一套健全、条理清晰的政策体系进行指导。当然校园安全问题的解决不是一个或几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它需要学校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行动,当然良好的配合行动需要依靠政策的协调运行来实现。因为完备的政策体系对于我们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善后处理都起到了导向性的作用,当然这也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其次,高效率的政策扶持可以帮助学校及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危机事件时无后顾之忧,进而也保证了突发危机事件的有效善后处理。当政策有了一定的保障之时,我们还要考虑一个问题,即在明确政府主导、监督,财政资金供给,人事编制提供、人员培训,公安预警、介入处置,卫生部门救助,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管理责任的前提下,还应对各部门未尽责任所应承担的后果予以制度化的确认。如此,才能有力保證在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有效配合,也明确了每项任务背后的责任主体。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规范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和实施流程,从而进一步促进校园安全问题应对的科学化、长效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寇丽平,张小兵.论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5).
[2] 冯帮.论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风险的预防性评估[J].中国教育学刊,2015(11).
[3] 申振东,郭勇,张罗娜.关于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思考——基于近三年60起典型突发事件的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16(06).
[4] 赵振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法治化建设研究[J].教学与管理,2018(09).
[作者:王海燕(1975-),女,河南新乡人,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育心理教研室主任,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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