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言研究角度看外语教学中阅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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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教师可从语言的变化性本质和目前语言研究的不充分性来说明以语法书和词典作为语言教学中的最终或唯一标准是不行的。最可靠的是本族语者的话语,语言学习者应尽可能多地接触母语者的话语。因为听说的条件限制,语言学习者应该尽量多地进行阅读。
[关键词]语言变化;语言研究;语法书;词典
[中图分类号] H3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編号] 2095-3437(2019)02-0105-04
语言很复杂:一门语言一般都含有标准语,也含有许多方言;一门语言从产生到现在会经历许多变化;使用这门语言的人依社会地位的不同会有使用上的差别;同一个人对不同的人讲出来的话不一样。出于实际的作用和目的,大多数语言学习者学习的都是一门语言的当代标准语的口头语和笔头语,包括母语和外语。尽管缩小了学习范围,细化了学习目标,但这条学习道路也很难走得一帆风顺。
为了满足语言学习者学习语言(也许还有规范)的需要,语言研究者编写了语法书和词典,广大的学习者把这些语法书和词典奉为圭臬,学习时始终围绕这些金科玉律,有了疑问也以这些权威为最终的依归。我们希望学习者对这些语法书和词典有个清楚的认识,要理解这些教学参考书,首先要对语言研究的对象和语言研究的现状有所了解。
本文采用汉语和英语例证,一来因为它们是具体语言中的两种,可以说明研究语言的现状和编撰教学参考书的现状,二来读者大都熟悉这两种语言。我们最后提出的观点主要是针对外语学习的,可对母语学习也是适用的。
一、不断变化的语言
(一)汉语例证
把春秋时编的《诗经》、汉代的《论语》和《史记》拿来阅读,如果没有注释,普通人或没有接受过中高等教育的人一般是看不懂的。即使从元末的《西游记》、清朝的《红楼梦》这些大众都看得懂的著作中,也能明显看出其与现代汉语的不同之处。时间距离越长,变化越大。远的不说,下面我们看一看正在发生的变化。
(1)鞠萍:你有没有把成绩带回去给爸爸看?(CCTV3,2001.《爱心世界》)
(2)李湘:你们有提前沟通一下吗?(湖南电视台,2003.《快乐大本营》)
(3)白岩松:捐的钱怎么花了,都给我说了,这时我还没有相信,怎么办?(CCTV1,2002. 《东方时空·时空连线·信任来自透明》)
(4)春晚有请奥运冠军(这是文章标题,其中“春晚”指当时尚未播放的2005年央视春节联欢晚会)。(《兰州晨报》2004. 作者罗曲)
(1)-(4)例引自王森等(2006)。邢福义(1990)调查指出:“有没有+动词短语”句式本是我国东南沿海一带的常用句式,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成为比较通用的句式,它“有可能为普通话所接纳”。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董秀芳(2004)和王森等(2006)发现这个句式已经比较成熟了。后者还统计发现,“有没有+动词短语”表示正反问和“有+动词短语+吗”表示是非问的出现次数为84%,而传统的“动词短语+没有”“没有+动词短语”等句式出现的次数合计达16%,传统的句式正在被替代。语言就是新旧交替、生生灭灭的,照此发展下去,目前还未收录此用法的《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5版)、《现代汉语八百词》(2004年增订本)和语法书需要在再版中做出相应的增删。
(二)英语例证
所有的语言都是在时刻变化的,英语也是这样。公元八世纪创作的Beowulf、 十四世纪的Canterbury Tales只有专家才看得懂,即使是大约四百年前的莎士比亚的著作也会给普通的读者提供注解。
我们再看看英语中正在发生的一些变化。出于省略的目的,经常出现表达固定意义的结构有简约化的趋势。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记录了英语非正式语体中约一百年前出现了want to、be going to、have got to的简缩形式wanna、gonna、gotta。也许是类推作用,近期have to出现了个相应的简式hafta, Krug(2000)可能因为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论证have to、have got to、want to 作为情态动词的地位,没有提供hafta的出现频率,但是他这部著作第三章的标题是“HAVE GOT TO/GOTTA and HAVE TO/HAFTA”,这说明作者注意到了这个新形式。hafta还未被2002年第5版的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和2001年第4版的Webster’s New World College Dictionary收录。
(三)词汇变化
因为词汇与社会生活关系紧密,所以其变化是语言中最活跃的。《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第4版序言中提到,“在1996年修订本的基础上增收了新词新义1200余条”,2005年第5版序言中声明“在原有词语中删去了2000余条,另增加了6000余条,全书收词约65000条”,词语的增删在三年时间后超过了10%。①
二、语言研究的不足
人们对语言的研究是很不充分的,现代语言学研究从十九世纪末至今发展了一百多年,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人们对语言的了解还有待进一步加深。计算机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翻译研究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对语言描述的不充分。
(一)汉语例证
陆俭明、马真(1999)举出了如下的例子。
(5)﹡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
(5)’他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
(6)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
(6)’ ﹡他这样做是偏听偏信的。
这两句话的结构看上去都是一样的,可是前一句必须在句末加上个“的”才能说得通,后一句在句末加上个“的”却说不通了。这个问题我们目前还不能解答,尽管朱德熙先生已经对“的”作了极其细致深入的分析,把“的”分为“的1”“的2”“的3”,研究“的”的相关文献也多得难以计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进行过大讨论的主语、宾语问题和词类问题至今在研究上还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对这些语法上的基本问题,我们都还没有取得统一的认识。 (二)英语例证
语义上有个有定(definiteness)的范畴,英语中最典型的形式上的特征是名词前的the,在语料库中这个词是出现率最高的词之一,也就是英语中最常用的词之一。这个有定范畴表达的是什么意思?Lyons(1999)介绍了相关研究,对其语义的概括有“熟悉(familiarity)”(听者知道名词短语的所指)、“可识别(identifiability)”(听者知道或可以通过语境推测名词短语的所指)、“唯一(uniqueness)”(独一无二的所指)和“包容(inclusiveness)”(符合名词短语描述的所有所指,所指是全体所指的一个特例,所以“唯一”为“包容”所统摄)。“可识别”可以涵括“熟悉”,“包容”可以涵括“唯一”,因此所有实际用例可以用“可识别” 或“包容”来解释,下面是Lyons的一些例句:
(7)I bought the car this morning.
(此例可以用“熟悉”或“可识别”来解释)
(8)They’ve just got in from New York. The plane was five hours late.
(此处不能用“熟悉”来解释,要用“可识别”来解释)
(9)[In a room with three doors, one of which is open.]
Close the door, please.
(此例须用“可识别”来阐释,“包容”就不起作用了)
(10)I’ve just been to a wedding. The bride wore blue.
(此处只能用“唯一”即“包容”来解释,“可识别”没有说明作用)
(11)[Ann is trying to put up a picture on the wall, and without turning round, says to Joe who has just entered.]
Pass me the hammer, will you?
(此處可以用“可识别”来说明,Joe起初不知有锤子,从有定名词短语知道他可以找到锤子,从pass知道就在附近,不用去远处或别的房间。用“包容”也可以解读此例,如果Joe听后找锤子,发现有三把,就会再问Ann是哪一把,那么Ann的有定名词短语就用得不成功,the hammer必须是唯一的才行,而“唯一”是“包容”所包容了的)
现在的问题是,“可识别”和“包容”互相之间不能兼容,那么哪一个是这个范畴的正确意义?是否有一个我们目前不知道的核心意义? 或者这只是两个不同的意义采取的同样的形式(这样的话我们就要把the分为the1和the2)?②
语言是复杂的,现代语言研究还处于初期阶段,人们对语言了解得还不够充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和学习可以说是无止境的,人们对语言的研究也是无止境的。
三、语法教材和词典
语言教学参考书是建立在已有语言研究成果之上的,是对现有成果的概括浓缩,介绍的是大家广为接受的观点。
(一)少而又少
语言是始终不停地在发展变化的。有的语言项目刚刚出现,有的有了初步发展,有的立稳了脚跟,有的已经成熟,有的渐趋没落,有的已经退出口语而只是残留在书面语里,不一而足。语言研究在科学发展史上可能还只是刚刚起步,人们对整个语言现象的观察还只是一小部分,语法教科书和词典提供的只是这一小部分中的更小一部分,远远不是对整个语言体系的完整描述。
初期的语言研究得到的理论和各种认识,随着研究的发展和认识的进步,在未来会慢慢得到修正。等到人们对语言有深入认识的时候,可能现在的全部理论甚至整个概念系统都会被颠覆。接近语言真实状况的语言教学参考书很可能跟现有的书籍大不相同。
(二)迟滞落后
语法教材和词典中的内容落后于语言研究,即使是目前还不充分的语言研究的成果,在这些教学参考书中也没有得到及时的反映。在Longman Grammar of Spoken and Written English (1999)中对definite article的说明是“It specifies that the referent of the noun phrase is assumed to be known to the speaker and the addressee.”薄冰、何正安(2004)说“有定用来‘指根据上下文或说话者和听话者共有的知识可以识别的独特的’人、事、物”。张道真(2004)谈到the时说其基本作用是表示后面的名词,指一特定的人或物。前两部语法书的说明只有“可识别”,忽略了“包容”,第三部语法书的说明是传统的感性认识。
(三)人为因素
语法教材和词典是语言学工作者编写的,他们经过学习训练,有了自己的语言观,然后进行撰写工作,其中可能带有自身的观点。他们的描述对于语言学习者来说是第二手材料,不是直接的第一手材料。非本族语者编写的语言教学参考书,如果是根据本族语者编写的已有文献来编撰的,就是第二第三手材料的性质了。
1.汉语例证(语法书)
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是很有影响的一部语法教材。在2002年(增订本)下册第32页和第78页中,段纳和谢茹、谷孝龙(2005)分别发现了如下两个例句的问题。
(12)甲乙两个足球队比赛,甲队比乙队很优势,最后轻易战胜了乙队。
(13)学习得认真是应该的。
《现代汉语》的编者把(12)作为名词误用为形容词的例子,指出这点后说应在“优势”前加“有”。照此修改得到的句子如下。 [ 参 考 文 献 ]
[1] Biber, D., S. Johansson, L. Geoffrey, S. Conrad & E. Finegan.Longman Grammar of Spoken and Writing English[M]. New York:Pearson,1999.
[2] Krug, M. G. Emerging English Modals, A Corpus-Based Study of Grammaticalization[M]. Berlin ; New York : Mouton de Gruyter, 2000.
[3] Labov, W. The Social Stratification of English in New York[M]. Washington, D. C.: Center for Applied Linguistics. 1966.
[4] Lyons, C. Definiteness[M].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5] 薄冰,何正安.新编英语语法[M]. 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
[6] 董秀芳. 现代汉语中的助动词“有没有”[J]. 语言教学与研究, 2004(2):1-8.
[7] 段纳. 黄廖本《现代汉语》增订三版语法部分的若干问题[J]. 黄石教育学院学报, 2006(1):37-39.
[8] 陆俭明,马真. 现代汉语虚词散论(修订版)[M]. 北京:语文出版社, 1999.
[9] 王森, 王毅, 姜丽. “有没有/有/没有+VP”句[J]. 中国语文,2006(1):10-18+95.
[10] 谢茹,谷孝龙. 黄廖本《现代汉语》增订三版语法部分若干疏漏[J]. 鞍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5(5):45.
[11] 邢福义. “有没有VP”疑问句式[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1990(1):82-87.
[12] 张道真.张道真英语用法[M]. 北京: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 2004.
[13] 张莉. 《現代汉语词典》多义词处理指瑕[J].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1):107-109.
[责任编辑:黄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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