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 深化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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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然而当前许多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存在形式化、表面化的现象。通过对当前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我校实际的校企合作案例,探讨了如何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校企双方共同发展。
[关键词]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基金项目] 2018年苏州高职高专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改革研究课题(2018JG117)
[作者简介] 张 英(1981—),女,江苏苏州人,硕士,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建筑结构。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0)35-0044-02 [收稿日期] 2019-08-27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于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即“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年12月19日《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对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完善有更具体的规划指导作用。《意见》重申了我国职业教育经多年探索逐渐形成的一些教育原则,明确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基本办学制度。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从具体实施方面对职业学校进行校企合作的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及监督办法做出了规定,并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9年3月,江苏省颁布了《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省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领域的地方法规。《条例》指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行以学校和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学校与企业可以在资源统筹与共享、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交流与培养、学生就业与创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校企合作[1-5]。
近几年来,从国家到地方政府,不断出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深化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试图推动校企更紧密结合,以培养高质量的技能人才。
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国家在政策层面提出了很多深化校企合作的意见、办法,提出由学校与企业双主体实行校企合作,支持国有企业办职业学校。但事实上,大部分校企合作还是停留在表面,学校和企业双方缺乏合作的动力。在前几年的“国示范”校建设期间,很多职业学校都按照示范校验收标准开展了校企合作,并建立了相当数量和规模的实训基地,但很多学校在示范校验收后,实训基地并没有真正被运用到专业教学中,校企合作也只是一种形式化的存在,主要原因如下。
(一)合作双方主体目标不一致
学校和企业是不同性质的组织,学校提供的是社会公共服务,目标是为社会输送技术技能人才。而企业是一个盈利组织,它的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要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润和收益。这两个组织的目标、行为有着显著差别。
(二)人才供给与企业需求存在差距
学校在进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中,缺少企业的参与,导致学校给企业提供的实习生并不符合企业对岗位人才的需求。一方面是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企业,另一方面是企業找不到合适的毕业生。当供给与需求出现矛盾的时候,供需双方就没有迫切的意愿进行下一步更深入的合作。
(三)职业学校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双师型”教师
校企合作,使学校培养的学生符合企业的需求,使学生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和岗位操作要领,前提是学校的老师既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具备专业的技能本领。但目前的情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教师来自于高校毕业生,他们有可靠的理论知识,但缺乏工程实践工作经验,无法很好地利用实训基地的资源给学生传授专业技能。企业是不可能长期派出企业的骨干支援学校教学工作的,实践教学难以推动,导致学校和企业难以形成互惠互利的关系。
三、我校校企合作的实践探索
我校是第二批“国示范”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是重点建设专业。在“国示范”校建设期间,我校创立了“两站——教师工作站及企业工作站”的校企合作模式,并建有“1:1建筑实体模型”实训基地。近几年,随着建筑市场的转型升级,建筑产业化成为建筑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促使市场急需适应建筑产业化发展的综合型人才。以此为契机,2018年我校与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开展装配式建筑“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使双方互惠互利。
(一)完善合作机制,签订共建合约
校企合作的实践能够顺利进行,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必须通过合约的形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参与校企合作的双方针对合作的内容、合作的期限、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达成共识,形成共建制度、建立共建契约。这是校企合作顺利实施的必要保障。
(二)明确合作内容,确保双方权利义务
1.学生培养
此次开展的装配式建筑“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是在我校建筑专业群中的第一次尝试,也是我校进一步落实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的第一步。我们吸取了我校汽车专业群中实施“冠名班”的经验,决定在2018级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中开设“中亿丰建设集团班”,由公司确认订单式培养的学生专业、岗位和数量,学生在我校进行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结束后,中亿丰公司在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经过考核选拔合格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实习结束后合格的学生可根据公司用工政策进入公司工作。
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由双方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根据中亿丰公司的实际需求,在原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计划中增加了装配式建筑构造、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BIM技术、预制构件运输与吊装、施工机械、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等课程。同时,增加装配式建筑项目认识、深化设计图的识图实训、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实训、BIM技术应用实训、预制构件吊装安装实训、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的编写等实训课程。 2.实训基地建设
合作双方达成协议,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的研发合作,共建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已于2019年3月动工,预计2019年9月投入使用。研发中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装配式建筑展厅;装配式建筑的吊装与施工;BIM工作室。
3.教学团队建设
我校建筑工程系成立装配式建筑教研室,与中亿丰公司业务骨干共建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团队。公司的高工每月根据课程进度的需要集中到学校授课一次,并参与装配式建筑技术的课题研究。团队共同编写装配式建筑技术相关教材和培训资料,双方共同享有研究成果。另外,该团队还可利用我校的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中心对中亿丰公司进行企业员工培训,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合约履行的保障及注意事项
为保障合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双方同意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并设立“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小组和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主管校企合作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小组成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为了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和切身利益,双方达成协议:中亿丰公司应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工作场地,并提供安全的饮食环境和条件。公司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学生在顶岗实习前,學校为学生统一购买学生实习保险,公司可为学生补充购买必要的劳动、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发生投诉、意外伤害及其他特殊事故时,由双方共同处理,属于工伤的,由公司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住院及医疗费用,学校应及时协调处理,负责与学生本人及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因学生个人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学生人身和财务的损失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不得对公司声誉和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1]陈暘.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8(40):41-43.
[2]张雪梅,秦朝葵,陈志光,等.校企合作培养工程人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高教学刊,2018(18):149-151.
[3]何文明.职业学校为什么总是“被校企合作”[J].江苏教育,2018(12):40-41.
[4]徐以晴,袁丽英.走向深度合作的职业教育校企文化协同策略[J].江苏教育,2018(92):28-30.
[5]陆俊杰.新时代产教融合要有新境界[J].江苏教育,2018(20):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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