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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音乐教育的光辉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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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音乐教育学术研讨与争鸣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教育的发展,学校音乐教育的学术研讨气氛逐渐浓厚,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解放思想,积极进行音乐教育教学研讨,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就大家所共同关心的一些教学问题展开争鸣,明辨了一些音乐教育观念问题,澄清了一些音乐教学思想和思路,很好地推动了学校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就基础音乐教育来看,研讨与争鸣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识谱教学、流行音乐与音乐教育、音乐考试、音乐实验班等几个方面。
  
  1 识谱教学
  识谱教学曾经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个热门话题,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热度一直不减,成为基础音乐教育领域最受关注又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人们争论的焦点有:识谱教学是音乐教育的目的还是手段?识谱教学是否是衡量音乐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识谱教学在整个音乐教学中的意义、地位和作用是什么?识谱教学采用简谱还是五线谱,首调还是固定调唱名法?以及识谱的最佳时期、方式与方法等等。在1990年全国第四届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上,曾就“识谱教学”进行了专题研讨,参加研讨的专业音乐院校教授、中小学音乐教师和音乐教研员分别表达了截然不同的看法和见解。
  《中国音乐教育》杂志于1991年第6期转载霍存慧的文章《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识谱》,并开辟“探索与争鸣”专栏,对识谱教学进行了长达4年的连续研讨。霍文的主要观点为:识谱是打开音乐之门的钥匙,因此音乐教师应像语文教师重视学生识字那样重视学生识谱;小学一至三年级应学会无升降记号的乐谱,四至六年级应学会一升一降、二升二降、三升三降的乐谱。李岩的文章《识谱教学之我见》认为;不首先认识和学习乐谱就不能让学生把握音乐情感体验,没有音乐技能,音乐审美不复存在,音乐教学评估如果脱离识谱和视唱就很难衡量出审美程度的高低。针对上述观点,章连启的文章《谈识谱在音乐教学中的地位》认为,文字和音乐的符号意义有所不同,因此人们理解文字和音乐的方式也不同,牵强附会地将文字和乐谱等同起来并借此来解决音乐教学中的问题是不科学的。缪裴言的文章《从国外教育看我们的识谱教学》引用了美国音乐教育家默塞尔、格连、克瓦尔瓦塞、达维逊等人的识谱理论与实践,说明识谱教学不是音乐教学的目的,识谱教学的最佳时期是在小学三年级之后,方法上则不能脱离唱歌、演奏等音乐实践活动。金亚文的文章《走出误区――关于识谱问题的思辨》认为:乐谱并不是接受音乐信息与参与音乐生活的必须条件和主要渠道,因此识谱不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主要任务和衡量音乐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文章主张淡化识谱,把学生从技能的重负下解脱出来。参与争鸣的许多文章还分别围绕识谱教学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研讨:例如沈寿仁《采取“集中识谱法”解决识谱问题》一文提出在小学二、三年级用“打歼灭战”的方式集中学习识谱;针对此论,邓林的《识谱与乐感的辩证关系》、林百玲的《避免枯燥单纯的识谱训练》、王锦璇的《寓识谱教学于“听、唱、奏”之中》等均阐述了不同意见,而胡淑敏《试论“先唱歌后识谱”》与潘宝宏《也谈“先词后曲”识谱教学法》的文章,更是从实践的角度表达了对识谱教学的见解。
  识谱教学的研讨与争鸣是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由重视专业技能转向关注音乐审美,由倾向少数特长儿童转向面对全体学生,由单纯培养音乐专才转向全面提升人的音乐文化素养的一种反映。这一涉及学校音乐教育改革方向的问题同样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1991年9月在哈尔滨召开的、由各省市主管艺术教育的行政干部和音乐教研员参加的“全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理论研讨会”上,国家教委社会科学与艺术教育司杨力处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小学音乐教育主要是审美教育,并不以艺术本身为目的,而是以此为手段。重在提高人的素质,因此,音乐教育应着重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能力,从情感人手,而不能模仿专业音乐教育的模式,更不能采用理性的方式。这一讲话表达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音乐教育性质、任务和特点的界定,明确了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思路。
  
  2 流行音乐与音乐教育
  如何处理流行音乐与音乐教育的关系是影响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又一个热点问题。面对有关部门明令不准流行音乐进课堂的要求和现实生活中流行音乐对中小学生几乎随时可闻的影响现状,《中国音乐教育》编辑部在1993年分别委托北京市教育局教研部和海淀区教研室召开了音乐教师和中学生两个座谈会,随后在杂志上展开讨论。刘德波的文章《关于“流行歌曲”的思考》认为,流行歌曲流行于夜总会、酒吧间,具有商品化和轻绯虚浮的特点,主张不允许流行歌曲进入校园和课堂。赞同这一观点的许多老师都认为流行歌曲不具备教育功能,不允许其进入课堂是净化校园文化的明智之举,主张为学生辟出“音乐净地”。还有一些老师认为,流行歌曲影响学校音乐教育的局面,传媒应负很大责任,政府应加强管理,制止社会上流行音乐的传播。与上述观点不同的老师则以开放的视野与平和的心态阐述了多种认识和看法。李崇、秦德祥的文章《学校音乐教育与流行歌曲》认为,流行音乐是当今的一种世界性文化现象,学校音乐教育对流行音乐不能采取“掩耳盗铃”式的态度,不能一律拒之门外,而应采取主动引导的办法给予学生以必要的兴趣指导和心理满足,把学生引导到较高层次的鉴赏上来。参与讨论的教师认为,拒绝流行音乐的积极意义是不明智的,是违背时代潮流之举,与其堵塞,不如疏导。有的教师通过音乐教学实践阐述了对这一问题的见解:如就如何疏导校园流行音乐和启迪“追星族”分别运用比较法、推举法、交流法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通过高中音乐课讲“流行歌曲专题”直面这一敏感问题并获得良好效果,这些做法均拉近了与学生的距离,逐步提高了学生的鉴赏水平。此外,还有的老师建议要抓好校园歌曲的创作,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3 音乐考试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教育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特别是恢复了高考以后,几乎所有的考试学科在学校教育中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重视。相对这些考试学科,音乐教育在学校里普遍处于弱势,特别在中学明显被冷落。受“人才第一”、“升学第一”教育观念的影响,音乐教育的功能和作用被忽视,由于音乐课与升学无关,这门学科便成了所谓的“副科”和“小三门”,学科地位无足轻重,初中三年级普遍不开课,有些学校初二也不开,甚至全部年级均不开课的中学也不在少数。这种状况,引起音教界诸多人士的忧思,他们纷纷撰文,在报刊上呼吁将音乐学科纳入考试范围,以改变音乐教育在整个学校教育中自身价值缺少的尴尬现状。支持这一意见的文章不少,共同的理由认为:考试是指挥棒,音乐纳入考试有利于对音乐学科的真正重视,此举是改变音乐教育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然而,持反对意见的文章则更多,反对

者认为:音乐素质的广泛性、情感体验的隐秘性、审美标准的个体倾向性等决定了音乐考试的不可操作性,尤其是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突出,统考很难做到公平;音乐考试弄不好就成了学生的一个新的负担。总之,以考试的方式来提高音乐学科地位得不偿失。
  
  4 音乐实验班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地区和学校出于加快发展音乐教育的愿望,办起了许多音乐实验班。这些实验班主要以加强学生的音乐技能培养为特色,诸如强化读谱训练、专业化的合唱训练或管弦乐演奏训练等等。这种“实验”成果的获得,往往需要许多特殊的条件,如:实验班成员经过挑选,人数远远少于普通班,增加音乐课时,提供优于普通班的教学设备,甚至外请专业院校音乐教师参与教学等等。音乐实验班现象一度引起了人们的思考,一些报刊在宣传音乐实验班成绩的同时,也发表了许多反思和质疑音乐实验班的文章,认为实验班的课题普遍缺乏理论依据与学术思考,实验过程不是置于严格的科研程序之中,实验成果主要依靠师生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获得,这种非学术意义的改革除了在工作精神上给人启示外,并无价值。特别是某些实验班依靠与众不同的条件取得了某种成果,导致了实验信度和效度的缺失,不能推广开来,缺乏普遍指导意义。有的文章着重指出,一些实验班刻意向“专业化”、“成人化”看齐,追求不适宜的高难度,其实质是面向少数学生的“尖子班”、“加强班”,已经背离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宗旨。舆论认为,缺乏面向全体学生和多数地区、学校的音乐教改实验,反映出音教界缺少深层次上的改革思考。
  
  十二、音乐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的提高
  
  改革开放初期,中小学音乐教学受方方面面因素的制约,质量普遍不高。教学思想上的“寓美育于德育”、“一首好歌等于一堂政治课”、“音乐课等于唱歌课”、“大面积提高识谱和视唱技能”等使音乐课单调乏味,缺少艺术氛围与情趣,再加之高声、大音量、喊唱式地教唱歌,用比例、图解、公式,像教数学一样地教识谱,导致许多中小学生不喜欢音乐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奥尔夫、柯达伊、达尔柯罗兹和综合音乐感等国外音乐教学法的传人,开拓了我国音乐教学的一些思路,并引发了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些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音乐教育界一些人士提出改革“以唱歌为主”音乐教学的建议开始,有关音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各种改革大量涌现出来,特别是有关方面采取了许多研究、探索音乐教学的措施,组织了一些音乐教学评比活动,从而使这一时期的音乐教学水平逐渐提高。
  
  1 中小学音乐教学改革
  改革唱歌与“双基”教学。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中小学音乐课基本遵循着这样的模式:发声练习、视唱练耳、新歌范唱、学习歌谱、填唱歌词、处理歌曲。从这一模式可以看出“唱歌是音乐课的主要内容”和“重视音乐技能训练”两个特点。从这一模式的长期实践效果来看,无论是学生的学习兴趣、态度还是学习的过程、结果均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这种从专业院校借鉴过来的模式并不符合普通学校学生的生理与心理特点。这一时期,全国许多地区和学校对唱歌教学进行了改革,诸如童声训练研究、轻声歌唱研究、趣味歌唱教学等,获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上海市一些小学专门对唱游教学进行了研究和改革,打破传统音乐教学的单一性,采取音乐游戏、律动、歌表演、集体舞、节奏乐等综合性艺术手段,培养学生的音乐情趣,并涌现出刘德昌、陈蓓蕾、孙幼丽、顾丽丽等一些在全国具有影响的音乐教师。辽宁省兴城县南一小学音乐教师王英奎致力于音乐才能与早期培养研究,引入国外综合音乐感教学经验,在识读五线谱和童声合唱教学方面取得了成效。总体来看,这些仅针对唱歌与“双基”教学的改革虽然只是一种局部的改革,但仍然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它使唱歌教学回归到普通学校的性质层面,并注意了审美表现对于唱歌教学的本质意义,是一个明显的进步。
  加强欣赏教学。改革开放初期,欣赏教学一直是音乐教学的薄弱环节,这虽然有着条件方面的客观因素,但音乐教师缺乏对欣赏教学重要性的认识应是主要的原因。80年代中期,关注欣赏教学的研究多了起来,一些研究者提出了“听比唱重要”、“音乐教育必须建立在音乐欣赏的基础上”、“音乐教学应以欣赏为中心”等主张,认为以欣赏为引导,再进行唱歌和器乐的学习,音乐常识与基本技能训练贯穿其中,是音乐教学中最重要的形式与方法。依据这个理论,辽宁省朝阳、抚顺、大连三市联合进行了“以欣赏为中心的音乐教学”实验研究,随后,北京、湖北、湖南、山东、陕西等省的多所学校也进行了“以欣赏为中心”的音乐教学尝试。而上海、杭州、苏州的一些学校则试行了欣赏、唱歌、器乐“三分制音乐教学”。这些突出和加强欣赏教学的改革实践,突破了以音乐技能为重点的一些改革类型,侧重于音乐审美体验与鉴赏,是内涵较深的一种音乐教学构想,体现了音乐教学改革的深化。在这一领域教学中,颇有影响的音乐教师有章连启、刘德昌、李存、赵灵洁、侯祉林等,他们“学会倾听,培养欣赏习惯”;“先听后讲,多听精讲”;“先让音乐感动自己,再让音乐感动学生”等教学精华,展示了音乐欣赏教学特有的魅力,使这一时期中小学音乐教学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开展器乐教学。80年代初开始,广州市许多中小学将牧童笛引入课堂,开展了器乐教学。随后几年里,天津、北京、上海、杭州、朝阳、济南等城市的中小学纷纷将牧童笛、竖笛、口琴、口风琴、电子琴等乐器引入课堂,器乐教学迅速发展起来。许多地区和学校进行教师培训,自编器乐教材,并涌现了北京朝阳区八里庄三小马建国等具有全国影响的器乐教学典型。
  1988年新的《大纲》将“器乐”纳入到音乐教学内容中之后,各地更是对器乐教学给予了充分重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于对器乐教学缺少深入研究和理解,教学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主要表现为:教学目的不清,选择乐器不当,偏重演奏技术,面向少数学生等等。为此,1995年国家教委在海口召开“全国中小学器乐教学研讨会”并印发了研讨会《纪要》,明确了中小学器乐教学的性质、任务、形式和方法,推动了器乐教学的健康发展。在90年代中后期,各省市中小学器乐教学开展得如火如荼,面向全体学生的“千人合奏”随处可见,器乐教学同唱歌、欣赏、识谱等相互结合,激发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增强了学习音乐的自信心,同时也丰富、活跃了学生的校园生活。
  
  2 全国中小学音乐课评比活动
  为了激励和促进音乐教学质量的提高,从1995年开始,国家教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决定每三年举办一届“全国中小学音乐课(录像)评比活动”。这一活动首先由各地组织优秀音乐录像课的评选,从而在比较广泛的层

面促进了基层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使音乐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同时,评比过程与结果也暴露出教学改革中的很多问题,对深化音乐教学改革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从前两届评比活动来看,教师的音乐教育观念有了更新,音乐课不再单纯追求知识技能,而是注意了音乐兴趣的培养,重视学生的音乐体验和审美感受,试图通过音乐本身打动人、教育人。而不是靠语言来解说音乐。在教学方法上,相对以往的音乐教学有了明显改进,能够根据教材和学生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与手段,避免了从概念出发,单纯讲授音乐,而是从感性入手,引导学生对音乐本身的注意,重视学生的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并在吸取国外先进音乐教学法的基础上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通过评比活动,还涌现出一批具有较新音乐教育观念、掌握较多教学方法和较高专业技能的优秀教师,如:张菊、杨希婷、张宁、唐天佑、郑蝉娟、席恒、张洪涛、刘宏伟、邓丽、谭天静等人,他(她)们不仅获得了评比活动一等奖,而且长期保持了较高的音乐教学水准。两届评比活动也折射出音乐教学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有些音乐课还没有脱离表演痕迹,对音乐教学过程本身展示不够,教师怎样教、学生怎样学,特别是如何解决问题的过程都没有得到具体的体现。在方法和手段上,一些音乐课过多注重音乐以外的因素,辅助手段过多过滥,表现出形式化倾向等等。这些问题自然也引起了参赛者、评选者和组织者的共同关注,并转化为借鉴和改进音乐教学的一种动力。至2008年,全国中小学音乐课(录像)评比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届,它对推动音乐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课堂音乐教学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十三、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的启动与推进
  
  1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改革
  2001年下半年启动的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揭开了我国新一轮教育改革的帷幕,是音乐教育历史上规模和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实验,依据“课标”编写的新教材的使用,体现新课程理念的音乐教学的实施,使中小学音乐课发生了全新的变化。这标志着,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已迈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进入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时期。
  音乐课程改革给课堂音乐教学实践带来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教师音乐课堂角色的变化――教师从传统课堂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音乐学习的引领者、促进者、合作者;二是音乐教学与学习方式的变化――南师生间的单纯传授与被动接受转变为双方体验、互动、合作、探究,以及模仿、比较、综合等方法的运用。这些变化在2002年4月于南京举办的“全国第三届中小学音乐课展评”活动中得到了生动的体现,以陈运成、韩颖、宋曼蕾等教师执教的课例《东北好》《跳竹竿》《爵士乐》等充分体现了音乐课改精神,是一种新的教学方式的成功展示,代表了音乐教育的改革方向与发展趋势。为了加强音乐课改在教学领域的示范作用,《中国音乐教育》专门开设“新课程新教案”专栏,关注以课标实验教材为内容的新课程音乐教学设计和音乐教学实践,推出一系列体现课改精神的音乐教学课例,对音乐课程改革的教学实施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与推动作用。
  音乐课程改革不仅是设计一个理想方案,更是一种复杂的实践。在音乐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消化与理解,教师自身的音乐素养与知识储备,以及学校、教师对音乐教学实施的投入程度等等。可以说,实验区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在尝试了新课程带来的一系列新意的同时,也碰到了许多疑问和困惑,这些问题集中地表现在对音乐教学诸多关系的认识、理解和处理上。从2006年开始,《中国音乐教育》不失时机地开设了“新课程大家谈”栏目,以引起音乐教师、教研人员和学科专家的共同关注,反思和调整课改实践,使音乐新课程能够“在校正中前行”。实验区许多教师和教研员参与了研讨,对偏离音乐属性的一些教学现象进行了分析,大家认为,音乐课要“守住自己的领地”,不要将其他学科的教学内容凌驾于音乐内容之上,应改变综合表现活动的展示和延伸占据音乐学习时间过多的现象;音乐教师要加强对教材的研究和把握,不要将“音乐与人生”上成思想品德课、“音乐与自然”上成地理课等;运用学科整合要适度,不能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同时,人们也在讨论中提出,教师对新课程有一个消化过程,不少教师虽对新课程“想法多多”,但由于对新教材、新教学理解不深,挖掘不透,因此教学缺少内涵、缺少张力。任何一种理念的实施,都需要教师进行实践的探索和验证,这一过程不可避免,应允许教师在消化吸收和反思的过程中,正确理解新课程,在反思、调整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避免“重返老路”。在音乐新课程讨论中,《中国教育报》、《中国音乐教育》先后刊登了吴斌《关注音乐》和金亚文《正确处理音乐新课程实施中的诸多关系》的文章。吴斌的文章提出了一个关键性命题,指出不能背离音乐本身的特性和音乐独特的教育作用来实施音乐教学;音乐教学要以音乐为本、育人为本,因此必须关注音乐本体的教学要素。文章强调,艺术学科之间的差异,比学科间的相似之处重要得多,不要强调了相似性而淹没了各学科的特点,音乐教学的重点在于揭示音乐作品的表现力,揭示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金亚文的文章就处理好音乐教学中“学科综合与音乐为本”、“情感态度与知识技能”、“教学目标与教学形式”、“现代技术与传统手段”等关系进行了具体的阐述与梳理。通过对音乐新课程的研讨,音乐教师更加准确地理解了新课程理念支撑下的音乐教学,这在2007年1月于北京举办的“全国音乐教育名师大讲堂”活动中得到集中的体现。“名师大讲堂”活动是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实施六年以后,特别是经历了实验、反思、调整的过程后,以新的认识,新的理解,进行新的教学实践的一次高水平的教学展示。音乐名师刘德昌、李存、刘宏伟、宋曼蕾、陈运成、杨希婷、陈文明等以全新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的示范教学,具体阐释了音乐新课程理念,多侧面地展示新的音乐教学方式与策略,鲜明地体现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受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教研员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师生的欢迎与好评,对中小学音乐新课程的教学实施具有良好的引领与导向作用。
  
  2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
  2005年开始,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进入实施阶段,面对这一全新的音乐课程,实验区的音乐教师倾情投入、热心探索、积极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的、有价值的教学经验,从而在实践层面为高中音乐新课程的推进奠定了有力的基础。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的核心问题是模块教学,对于这一崭新的课程内容,高中音乐教师在体会其新鲜感的同时,教学中也充满了研究和摸索。其中,由于必修模块“音乐鉴赏”的开课率比较高,故相对实施的效果要好一些;而“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选修模块的实施还显得比较困难和薄弱,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高中音乐课程改革的深化。
  高中音乐课程改革使音乐鉴赏教学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拓展了音乐鉴赏学习领域,让学生接触到中西音乐简史、中外通俗音乐、计算机音乐以及标题音乐、非标题音乐和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而且加深了音乐鉴赏程度,要求能够对音乐作品的风格特征、文化内涵进行比较,能以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的原则,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作出评价和选择。在教学方法上,注意了手段的丰富,重视聆听基础上的讨论、交流、比较和评论,关注学生的独立音乐感受与见解,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展示了音乐教学的探究、合作、交流等生动过程。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值得人们思索和研究的问题,比如:重视学习者的直接经验不够,教学中缺少来自学习者方面的知识、经验、生活等资源,教师讲授得过多等等。此外,比较、探究、合作等多种方法的有机运用也应在音乐鉴赏教学中进一步加强。
  高中音乐课程改革的一大特色是模块选修,这一崭新的教学领域不仅使高中音乐教师而且也使高中教学管理者面对机遇与挑战。从实验区总体来看,选修模块开课率普遍较低,教学形式各种各样,教学质量有待提高。为了加强高中音乐教学、特别是选修模块教学的研讨,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和《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于2007年在青岛召开了“全国高中音乐新课程研讨会”,在观摩“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模块教学基础上进行了热烈的研讨,澄清了一些认识,形成了一些共识,也提出了一些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的问题。总的看来,高中音乐新课程选修模块的教学实施将会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
  
  (待续)
  金亚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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