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学习账户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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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涛涛
摘要:韩国终身教育振兴院于2010年10月开始施行终身学习账户制,其起源与内涵、推动体制与计划和活动开展内容,对我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具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韩国;终身教育体系;学习账户;启示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11-178-03
一、终身学习账户制的起源与内涵
世界各国为了提升本国劳动力素质,英国于2000年提出个人学习账户(Individual Learning Accounts),美国也于2007年提出终身学习账户法案(Life Long Learning Accounts Act of2007),另外新加坡、瑞典等国也有类似法规,这些个人学习账户制对于提升各国民众终身学习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7年12月14日,韩国《终身教育法》全面修订,新增学习账户的法规,这也是学习账户首次被纳入法律范畴。根据《终身教育法》第二十三条的学习账户规定:“国家必须为了促进国民的终身教育以及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积极推动学习账户制度(包含国民个人的综合性学习经验,以集中管理)。”这次修订规定了终身学习账户制的发展方向。2008年,韩国总统李明博将终身学习账户制列为其核心教育政策之一,在2009年5月8日再次修订中,又增加了终身学习账户制的实际施行内容,将此制度作为科学教育技术部的主要工作,并提出课程认证的注意事项等,这就使学习账户制的法制化更加完备。
终身教育账户制的实行具有三点原因:第一,建立组织性系统,为学习者管理个人的终身学习经历、学历、资格证书、就业等相关社会学习经验;第二,为了提高国民的终身学习参与率,推行终身教育账户制以提供更多的终身学习资源与信息;第三,为了帮助弱势群体参与终身学习课程,通过这项制度鼓励其继续进修并补助相关教育费用,减少社会上因为收入或学历导致的弱势循环。韩国政府根据《终身教育法》规定,为了提供民众各年龄段的终身教育,并且帮助其管理个人的终身教育经历,设立了在线综合信息系统以集中管理全国的终身教育课程与相关事务,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运用国家人力资源,并进行开发与管理。目前,终身教育账户制的管理由韩国终身教育振兴院负责,该院的终身教育政策本部设有学习账户制组,专门负责终身学习账户制的相关事项。2008年4月组成的终身学习账户制协议会负责协调终身学习账户制与工人教育账户制度之间的联系,确保两种制度之间的衔接。
2006年9月到2007年8月期间,教育科学技术部在韩国7个城市施行终身学习账户制示范开展工作(以下称示范开展),共投入2.8亿韩圆的特别教育经费,尝试多样化的学习课程及方式,为终身学习账户的正式开展做示范和试验。最后总计认证了27个标准化课程,共计1277位参与者,并且为了学习结果的标准化认证,教育科学技术部组成了认证委员会,构建了学习历史管理系统。到2009年,共有17个终身学习城市实施了示范开展计划,其计划重点有三个:第一,构建信息策略计划和终身学习历史管理系统;第二,构建咨询及相关信息的系统;第三,设立学习课程的评估认证标准机制。
根据2008年及2009年的终身教育白皮书,终身学习账户制的方案目标包括以下三点:一是终身学习账户制通过人生各年龄阶段多样化终身学习结果的积累管理,加以认证并灵活运用,提高终身教育的参与率。二是各教育机构开设的课程需申请认证,课程按照领域及层次作整合管理,学习者自行参与课程并且开设学习账户记录,同时终身学习账户制也能整合终身教育机构的学习课程,给予咨询及提供信息的服务。三是对专为社会弱势群体开设的课程予以帮助,以帮助弱势者独立生活的能力。在各项示范计划以及整合工作完成后,教育科学技术部于2010年lO月10日正式推行终身学习账户制,为韩国民众提供学习经验的整合及终身学习计划的服务。
二、终身学习账户制的推动体制与计划的推行
终身学习账户制,从2008年正式纳入《终身教育法》后,教育科学技术部作为推动制度的负责人,开始带领各单位,列出每年的工作计划,让终身学习账户制能够在充足准备之下正式开展实施。终身学习账户制的推动体制以及推行计划如下:
(一)终身学习账户制的推动体制
根据《终身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终身学习账户制由教育科学技术部负责,因此教育科学技术部是此制度的主持单位,负责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如起草基本计划、确保预算及经费补助以及设立终身学习账户制协议会,进行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合作与协调工作。终身教育振兴院主要执行教育科学技术部制订的计划、学习课程评估认证并且负责评估认证审议会的运作,以及学习经历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而地方政府则负责地区内的统筹工作,如各地区学习历史管理系统的运行以及接收学习课程的评估认证申请书。各终身教育机构则负责提供与学习课程相关的信息。学习者在这个系统中最重要的工作是必须自行主动申请终身学习账户,并参与终身学习课程。只有学习者的参与配合,这个机制才能顺畅运转,制度才能更加完善进步。
(二)计划的实行
1.基础建设期(2008-2009年)
此阶段作为基础建设时期,要为终身学习账户制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不仅要考虑到相关制度的协调工作,更要确实反映国民需求。首要工作是使终身学习账户制法制化,通过立法的力量有效推动;教育科学技术部开始发展学习历史管理系统,及设立终身学习账户制协议会。进行与学分银行、自学学位考试制度等的整合与合作。在建立基本架构之后,便开始在不同的城市展开示范开展工作,以确定运行系统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再根据示范开展结果进行讨论与修订,使终身学习账户制更符合需求且顺利运行。
2.施行期(2010年)
终身学习账户制从2010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这阶段主要有两项工作:第一,加强倡导,以增加使用者以及强化学习历史管理系统;第二,集中实施终身学习课程的评估认证工作。在施行期中,首先要对社会民众广泛宣传制度的内容,增加学习者的申请应用,并针对终身学习课程的内容建立具体标准,侧重终身学习课程的认证工作。2010年达到1000门课程的认证工作,建立评估认证课程的数据库,并继续完善与其他相关系统之间的衔接工作。
3.推广期(2011―2012年)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为推广终身学习账户制,并且扩展每一层面的工作内容。针对终身学习课程的计划提供支持及强化,并预计在此阶段能完成3000门课程的认证工作,并扩充学习课程及学习者的数据库内容;确保终身学习账户制与国家资格体制及国家职业能力标准制的衔接;并连接初、中等学历以及高等教育学分认证的工作,扩充学习历史管理系统的学历信息。
4.稳定期(2013-2014年)
最后一阶段为稳定期,希望终身学习账户制在经过三个阶段的努力之后,能够进入完善且稳定的制度开展阶段,此阶
段的主要目标是提升质量以及确保实施上的安全,保障学习者的隐私。针对终身学习课程提出的质量稳定要求,以及提供学习者学费补助,预计此阶段要完成5 000门课程的评估认证,通过此制度与地方政府加强合作,并与其他相关的国家资格认证或学习制度达到合作互通的效果。
三、终身学习账户制实施主要内容
终身学习账户制的开展内容主要有三项:第一,进行学习课程的评估认证,将认证的课程输入学习历史数据库,作为课程基本资料;第二,构建学习历史管理系统,此为终身学习账户制的主体,个人可自行申请学习账户,开始积累个人学习经验;第三,活用学习结果,学习者可利用此系统参照学习历史与结果,规划未来学习计划或是申请学习履历证明材料用于应聘或者考试。
(一)终身学习课程的认证
由各种终身教育机关所提供的终身教育课程,需通过教育科学技术部的公开审查,确保课程具有一定的标准程度后,并登录到学习历史管理系统数据库,才可以使用或登记。根据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的统计,仅2009年就有128门终身教育课程开设,2010年为终身学习账户制的施行期,第一步即为对各学习课程的认证工作,先从示范开展的城市再到76个终身学习城市,最后再接受全国各地方自治单位的申请,达到1000门课程的认证。
终身教育机关的课程认证程序,首先由教育科学技术部公告当年终身学习课程评估的日程与办法,并且根据《终身教育法施行令》第十四条第二项所定的认证指标:“课程名称、教育设施与设备、教育目标、学习课程的内容与施行时间、学习者人数、教师/讲师、教材与教学方法、学习者管理方法、其他课程运行的必要事项。”终身学习课程详细认证标准参见表1。
按照九个项目制定能够适用于各类型课程的基本标准,每个项目评分都要达到70分以上才算及格,如果评分结果有六个项目达到70分以上的课程,将被列为预备认证课程,可等待下一次的认证,而没有达到以上标准的课程则为不合格。
终身教育机关或地方自治单位收到公告后,即开始填写申请书以及准备相关数据以参加审查,相关资料将统一送到终身教育振兴院,同时终身教育振兴院组成评审团,进行课程的评估工作,将合格、不合格及预备认证三种结果写成报告书,提交认证审议委员会,认证审议委员会针对审查课程的结果进行审议,并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核准发给合格证,之后再由终身教育振兴院向各教育单位通知审查结果以及给予课程发展的建议。最后通过认证的课程,将正在学习该门课程或是曾经学过该课程的学习者的数据输入学习历史管理系统(需取得学习者的个人信息保密同意书,或由学习者自行申请填写)成为课程数据库的一部分。
(二)学习历史管理系统
由终身教育振兴院所构建的学习经历管理系统,是终身学习的综合数据库,数据库存有所有经过认证的终身教育课程与相关资料。学习历史管理系统中的终身教育课程在申请认证时,分为六大类:基础识字教育、学历补救教育、文化艺术教育、公民参与教育、人文素养教育以及职业培训教育等。个人可以申请账户来管理记录个人的学习经历,记录曾经参与的课程,并且可以利用系统查询各种不同类别的课程,作为未来的学习计划。此系统还可以和国家其他相关资格证制度如国家资格系统、学分银行制、自学学位考试制度等衔接,提供给学习者全方位的终身学习信息,以及提供给国家完整数据,用于终身教育的统计和政策制定。民众可以通过学习历史管理系统申请个人账户或是通过终身教育振兴院申请,再根据《终身教育法施行令》第四条的规定输入个人信息,终身教育振兴院也会与各教育机构确认个人信息的有效性。登陆后,学习者便可利用这个系统进行个人学习历史的积累与管理,该系统会根据学习者参与的课程类别做个人的统计表,学习者便可按照这个表格去规划未来的学习计划,并通过这个系统查询终身学习课程的开课机构、场所、内容等信息,如果学习者有学习上的困扰,也可利用系统的咨询功能解惑。
(三)灵活运用学习结果
学习历史管理系统可以针对个人的学习经验进行管理并发给履历证明书。履历证明书内容包括学习者的正规学历、终身学习课程、资格证书等所有详细的个人信息,个人也可以自由挑选需要证明的部分。个人除了通过履历证明书了解以往的学习经历及资格取得成果,例如,学分银行及自学学位考试制度的情况,学习者也可以用此证明书积累学分获取学位。除此之外,学习者还可以使用此履历证明书应聘,作为个人经历证明,学习历史管理系统与工作网等招聘网站链接,可以让学习者和公司企业利用数据库的信息分类寻找合适的工作或是人才。教育科学技术部及终身教育振兴院也可以利用学习历史管理系统数据库获得学习者的统计资料,如国内学习人口的基本资料、学习趋势、学习需求等信息,作为未来发展终身教育政策的建议。
四、终身学习账户制的启示
终身学习账户自2008年立法、2010年正式全面开放申请,在政府由上而下的推行倡导之下,仅仅两三年的时间即成型。2009年韩国终身教育白皮书提到,这个政策是一项综合教育及经济的综合制度,开放给所有国民申请账户以管理个人学习经历,并和相关制度连结。虽然前期工作存在着如课程认证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网络安全性与稳定性问题、使用人数亟待提升、评估认证课程数不足等亟待解决问题,但是一旦完成后将会是政府推行终身教育最有效且省时便捷的方法。
我国《教育法》及党的十七大都提出类似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等要求,但是我国的成人教育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诸如缺乏指导和规划、规模与质量缺乏监控、认识滞后、培养目标和规格缺失特色等,尤其是各种制度和体系不能够有效地衔接和利用,缺乏非正规学习与正规学习体制之间的连结渠道。韩国的终身教育体系的账户制,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我国在构建自己的类似学分账户制时,建议拟从管理权力下移、学分互认、改善现有自考体系、构建标准化学习课程等方面人手,并以此作为我国在非正规课程认证或个人学习成就认证工作上的借鉴和参考,促进我国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发展。
2010年是韩国终身学习账户制的第一年正式开展,此制度对韩国社会的影响值得我们持续观察,也期待这项制度未来的良性发展能够更好地促进终身学习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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