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4—5幼儿在区角活动中的“告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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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区角活动是教师实施课程和落实教育目标的重要途径,活动过程中争抢、独占、破坏、攻击等不良行为经常发生,告状行为较为频繁,影响了幼儿的正常同伴交往,是教育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本文根据自己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的时间总结出了幼儿在区角活动中的告状原因,并尝试提出一些对待幼儿告状行为的几点策略。
【关键词】幼儿;告状行为;同伴交往;策略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01-0277-02
一、幼儿告状行为的类型
1.按告状事件发生的起因划分。
1.1 行为困境告状:指幼儿发现自己或同伴的权益受到侵犯,为了使受侵犯幼儿本身摆脱困境的告状行为。例如:区角活动中玩具或物品资源不足,造成幼儿之间争抢物品使用权,出现抢、打等行为冲突而产生的告状行为。
1.2 价值困境告状:指幼儿的告状行为是因为同伴的做法不符合自己所认同的规范或不符合教师的要求,为了维护而引发的告状行为,并非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直接的侵犯。例如:由于被告违反规则、侵犯他人等引发的告状行为。
幼儿有了一定的规则意识后,会主动维护自己所认同的价值规范、规则,一旦有其他同伴的行为与自己认为的价值规范不一致就会跑去向老师告状,大多情景下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处境受到冒犯,所以面对这种告状行为教师应该做出正确的引导。
2.幼儿告状策略划分。
2.1 以自我为导向的告状策略。
指幼儿向老师告状是为了试图改变对方的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意愿和单方面的利益。例如:幼儿为了获得某个玩具,他可能会通过请求、撒娇、耐心等待、反复告状等方式来寻求教师的帮助;当自己在某方面比对方强时会向老师告状炫耀。
2.2 以他人为导向的告状策略。
指幼儿通过向教师告状主要是为了对他人某种“不当”的行为的描述,目的不是让老师惩罚或制止对方的行为。如看到对方把在本子上画的乱七八糟、看到对方跳舞时原地不动等行为经常采用消极评价、嘲笑等策略向老师告状。
2.3 以规则为导向的告状策略。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层次理论中,幼儿前习俗水平中的惩罚和服从的定向阶段中,他们凭自己的水平做出避免惩罚和无条件服从权威的决定,而不考虑惩罚或权威背后的道德准则。4—5岁的幼儿对规则有一种刻板的认识,一旦同伴有违规行为,便采用解释说理、提示等策略向老师告状来维护规则,让规则顺利运行。
二、区角活动中影响幼儿告状行为的因素
在新课程改革下,幼儿园的教育资源越来越充足,教育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区角活动是教师实施课程和落实教育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幼儿喜欢的一种活动形式,在区角中幼儿都会尽量表现自己,想得到教师的赞赏和认可。但是教师在区角活动的设置上更注重形式而缺乏对教育的重视,内容不全面、材料不充足等问题导致争抢、破坏、攻击等同伴冲突,幼儿在自我防御本能和责任感的驱使下,只能向幼儿园里唯一能帮助他们和具有“权威”的教师告状化解困境。
1.幼儿的自我防御本能。
幼儿的防御能力较差,在幼儿区角活动中,同伴冲突时常发生,在幼儿园只有教师才能保护他们、帮助他们有效的解决问题和困境,幼儿之所以频频“告状”正是出于幼儿下意识防御外界伤害、进行自我保护的本能。
2.幼儿对赞赏和认可的心理需要。
“心理学的研究资料表明,任何一个正常的儿童天生都具有一种‘我要做个好孩子’的定向”。孩子希望得到大人,特别是他们眼里有权威的大人们的赞扬,“告状”恰好满足了希望老师认可他是“好孩子”的心理需要。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和承认,特别是对于自我意识开始萌芽的4-5岁的孩子而言,只要有机会他们都想证明自己是个“好孩子”。
3.责任感的驱使。
在幼儿园的区角活动中规则较多,每次区角活动前教师还会反复强调要怎样进行区角活动,不能做什么,而不是告诉幼儿可以做什么,又由于幼儿品德的进一步发展,责任感的驱使,一旦同伴有违规行为,爱“告状”的幼儿便会挺身而出。虽然教师对幼儿的反馈大多是消极的,但他们仍然坚持向老师告状,而且告状的频率居高不下。原因之一是幼儿责任感的驱使,常常在老师容易忽视的时候站出来维护公平与正义,告状过程中尽管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但他们仍然坚持。
三、讨论与建议
1.要重视幼儿的告状行为。
幼儿告状从积极意义上说,是他们亲近社会的一种表现,只有在幼儿相互交往中,幼儿的社会实践能力才能不断的发展。幼儿一天中很长时间都在幼儿园,幼儿对教师的信任有时超过了父母,因此,在教育工作中,教师多一点耐心倾听,持一种欢迎的态度,一句话或一个细微的表情动作都会给幼儿极大的心理安慰和满足。这样幼儿会感觉到自己受到了老师的重视,他会更自信更勇敢,同时也会更加信任您。长期以往,相信幼儿良好心理品质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了解告状原因“对症下药”。
作为幼儿教师,应该对幼儿的告状耐心倾听、细致调查,搞清楚告状的原因,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对待,针对幼儿告状的不同告状类型釆取不同的应对策略,避免对幼儿所有的告状都“一刀切”。
3.培养幼儿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3.1 用幼儿的语言来提高其能力,丰富其生活经验。
4-5岁幼儿特别喜欢生动有趣的事物。区角活动后,教师可以请图书区的小朋友分享他们看到的故事,让幼儿自由发言讨论故事里各个角色的行为,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随后再让幼儿扮演其中的角色亲身体验,逐渐锻炼他们自己解决矛盾的能力,减少无意义告状的发生。
3.2 多与幼儿交流沟通,独立处理。
教师可创设一些真实情境,如事先拟定一些平时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让幼儿说说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再创设相同的真实情境,让幼儿把自己思考的办法用在真实的情境中,让幼儿获得的经验迁移到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去,提高幼儿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
3.3 通过同伴间的交往,培养幼儿的分享意识。
无论是在幼儿园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区角活动中,幼儿之间的矛盾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不能很好的分享同一件物品而产生的。教师应该正确地引导幼儿的处事原则,多为幼儿创造自主的空间,抓住教育契机引导幼儿学会交流、谦让,学会协商、分享,培养幼儿学会换位思考和分享意识,可以进一步减少无意义告状。
通過以上分析,作为幼儿教师更是幼儿的启蒙者,在对待幼儿的告状行为时,切莫等闲视之。幼儿“告状”行为与幼儿的心理发展关系很大,应当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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