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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供应链视角的陕西省“农超对接”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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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在陕西省推进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推行“农超对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以及农产品投入不足等问题。“农超对接”是农产品供应链的主要模式之一,与传统模式相比,“农超对接”模式优势明显。“农超对接”高效实施的关键问题是要发挥超市、合作社和政府三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 供应链;农超对接;合作社;政府
  [中图分类号] F3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9)02-56-2
  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农业供给側结构性改革,用发展新理念来解决目前农业供给方面的“三农”难题:部分产品库存量大、生产成本不断攀升、基础设施短板和投入不足等,以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2019年2月20日,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指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陕西省根据国家“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精神,制定《陕西省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至今已有7年。“农超对接”作为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实现了农户供应商、超市等经销商以及消费者的共赢,对高质量发展农村农业经济、长期稳定提升农民的收入具有重要意义[1-2]。
  1 农超对接的内涵
  关于“农超对接 ”的内涵,不同的学者观点各异,主要有以下5种观点。第一,2008年12月,商务部和农业提出“农超对接”,主要是大型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第二,胡定寰等指出,“农超对接”包括超市直接向农户采购农产品和农产品生产者直接把农产品出售给超市[3]。第三,花永剑认为,“农超对接”指的是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由农户根据提前签订的意向书,直接向超市、菜市场等供应农产品[4]。第四,宋超等认为“农超对接”的内涵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按超市确定的质量标准、数量和种类进行规范化生产[5]。第五,朱磊等认为“农超对接”是指综合超市类零售企业以订单的方式,到农户或者农户合作组织直接采购商品[6]。
  农超对接是农产品供应链的主要模式之一,这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可以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和质量安全性。
  2 供应链视角下“农超对接”的特点
  供应链是指由生产原材料的供应商,生产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的制造商,通过销售网络把产品流转到消费者手中的经销商以及最终消费者形成的一个功能网链结构。与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相比,“农超对接”模式下农产品供应链具有以下特点。
  2.1 缩短农产品的流通环节
  “农超对接”模式缩短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和流通时间,农产品的新鲜度有保障,降低农产品流通中的损耗,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2.2 保障农民的利益
  零散的农户通过自愿合作,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有组织的团队,对其进行组织化管理,弱化零散农户在供应链中的弱势地位,提升农民在供应链中的竞争力,保障农民的利益。
  2.3 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户直接对接,客观上对农产品有监督作用,提升了农产品的安全性。
  2.4 “农超对接”各方利益提升
  供应链上的各类企业加强了合作,各自的经营目标更清晰,降低了成本,增强了竞争优势,农民、超市及产品流通企业的利益都得以提升。
  3 实施“农超对接”的措施
  针对陕西省的农产品发展情况,“农”主要指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指终端销售网络,具备较强配送能力的规模化连锁超市。
  “农超对接”涉及的关键成员包括农户或农户合作组织、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以及政府。“农超对接”的关键是政府组织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本地基础好、质量优的农户合作组织开展对接活动,引导供应商和经销商发展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
  3.1 农户的角度
  3.1.1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超对接”的模式中,农民要想在供应链中有足够的话语权,农户与农户要联合起来,把握各类市场信息,合理种植。另外,形成组织的农户可以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可以在市场疲软或灾害发生时降低损失。农户需要接受专业的技能培训,执行不低于行业标准的种植要求,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中介,接收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订单。按照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要求高质量种植,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收益,形成长期良好的收益模式。
  “农超对接”模式的实现,需要农业达到一定规模。形成规模的超市对进货量和质量都有较高的要求,零散农户很难直接与超市合作。所以,“农超对接”的实现要以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并不断提高合作社的发展质量。
  随着“农超对接”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户进入了复杂变化的市场。只有规范运作的专业合作社才能更好地了解市场,准确判断市场的动态,更好地与超市合作,凭制度办事,真正实现农民致富。
  3.1.2 生产绿色农产品。消费者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追求健康、绿色农食品。但是,市场上充斥着低劣、伪劣产品,地沟油、速成鸡蛋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这也反映了目前陕西省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针对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农户应把握市场的变化特征,在生产“绿色”农产品方面加大投入,生产出消费者喜欢、市场认可的高质量“绿色”健康农产品。
  “农超对接”可以从源头监控农产品质量,因此,“农超对接”可以缓解甚至是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农户要想获得更多利润,实现长期发展,生产的农产品就必须具有较高的质量,保障产品绿色安全。目前市场倡导绿色有机食品,所以目前农户的生产总方向应该是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绿色有机农产品。   3.1.3 加强标准化生产。农户要想长期获益,与超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就必须提升自身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水平。这也是目前“农超对接”面临的主要挑战。目前,大部分农户还是习惯于传统的生产方式,对现代化生产的认识和重视度不够,离超市现代化的产品标准还有一定距离。
  胡定寰等调研发现,农产品的不合格率在4%~10%,超市可能會退货,如果不合格率超出10%,大多超市将会拒收[3]。这样农民的利润就无法保证,甚至影响后续的合作。所以,要严格推行农产品标准化、包装化生产,使农民长久获益。
  3.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2.1 加大产品深加工研发力度。目前消费者的需求多样化,而且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追求高质量的消费体验和健康的饮食文化。所以,为了寻求更有前景、更长远的发展,农户合作组织要在农产品深加工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第一,加大培训力度。在掌握全面信息的基础上,更深层次地了解市场的真实需求以及未来需求的变化,做到有的放矢。第二,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代表性企业。这些企业可以优先发展、重点发展,作为农产品深加工的试水者、领头羊,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高效益、高科技发展起到榜样作用。第三,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在保证农产品绿色有机的基础上,农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可以提升产品的形象和内涵。很多消费者也非常看重产品的附加值,所以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通过提升产品品质、改良产品形象、优化产品工艺等手段,以获得更高的产品附加值,获得消费者更高的忠诚度。
  3.2.2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通过品牌建设,可以提升产品形象、产品知名度和口碑。农户专业合作社要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合作社可以根据目标市场情况确定品牌定位,制定品牌标识,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多种手段进行营销,在市场上快速树立品牌形象。
  3.3 超市或农产品流通企业
  超市作为安全责任主体与合作社对接时,要对农产品的安全指标提出较高的要求。一方面,超市要提出产品质量标准,另一方面要做好全程监控,加强监督。要求农户的作业实现全程信息化,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可以直接追溯到责任人;从生产基地经过流通环节到超市,在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控流通环节,超市作为直接主体,可以要求农户合作组织从种植到流通过程性实现信息化,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农产品可以追溯,从而可以建立来源有据、去向可查、责任明确、检测严格的农产品安全和可追溯体系。
  3.4 政府
  政府相关部门主要做好协调、支持工作。流通主管部门组织负责组织试点连锁超市,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产业基础牢、质量安全优、产品规模大、农户成员多且品牌效应好的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也可以定期组织产品推介会、品牌洽谈会等,为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连锁超市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支持和服务,包括提供市场信息、培训加工包装技术、运储及价格等方面的优惠。
  参考文献
  [1]张步阔.我国农超对接的供应链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6(12):157-159.
  [2]熊会兵,肖文韬.“农超对接”实施条件与模式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2011(2)69-72.
  [3]胡定寰,杨伟民,张瑜.“农超对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经营管理,2009(8):12-14.
  [4]花永剑.农超对接的合作模式探讨[J].北方经济,2010(17):63-65.
  [5]宋超,李曙光.“农超对接”现象浅析[J].物流技术,2010(9):28-30.
  [6]朱磊,仰慧.“农超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思考[J].中国证券期货,2011(9):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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