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状况、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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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但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结合相关政策、案例及文献,分析了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促进养老机构更好发展。
关键词:养老机构;政策支持;自身建设
1999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养儿防老的观念受到了挑战。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但又面临着“公办养老院住不进,民办养老院住不起”的现实。我国养老机构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从多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机构的运营发展模式,本文在对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一、我国养老机构扶持政策与发展状况
(一)政府出台多项政策促进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2011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提出将公办养老机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2016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明确指出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精简审批流程。2017年3月6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对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请兴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
(二)我國养老机构的发展状况
“十二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五年间,养老床位数增加319.5万张。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 15.5万个,养老床位合计744.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 30.9张,而2011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床位数仅为19.1张。
二、我国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各类养老机构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迅速发展,但仍然处于探索规范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类养老机构倾向于对健康老人提供服务,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服务提供不足
2016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全国城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18.3%,数量达到约4063万。目前这些失能老年人很少住在养老机构,大部分由亲人照料。失能老人的家人担心老人在养老机构不能安享晚年,便将其在家中照护,这就导致年轻人无法外出工作,生活困难。大多数养老机构并不愿意接受这些失能老年人,即使接受了,也很少能够提供悉心的照料,大多数都是敷衍了事,身体照顾层面的需求都达不到,更难提升老年人精神层面的需求了。
2.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差距大,供需不平衡
公办养老机构所需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收费水平相对偏低,但入住预约排号,需要等好几年。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收费水平高,很多老年人养老金水平偏低,社会补助更是杯水车薪,难以承受高额的费用。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很低,资金短缺,经营困难。有些民办养老机构只能降低成本,这必然会导致服务水平的下降。
3.社区养老机构数量少,服务专业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逐级递减,行政级别越高,养老机构发展的越好,位于养老服务“终端”的社区养老机构数量少,服务水平不高。社区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依然无法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导致一些养老机构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行政化严重,政府干预过多,机构管理主体“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导致不能及时感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变动,供需失衡。
4.养老机构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低
从管理人员来看,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较低,这就导致管理理念陈旧,认为养老就是让老人吃饱、穿暖,管理上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老人找不到家的感觉,更多的感觉是被家抛弃了。
从护理人员来看,收入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等原因导致专业医护人员不愿进入养老机构工作,养老机构为了填补人员空缺,只能招聘退休人员或农村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之后便上岗,专业能力差、服务理念不到位,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很难提升。
三、完善我国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1.政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促进政策落实到位
政府要理顺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与民办养老机构平等合作,合理选择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有效方式,协同社会力量共同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降低民办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简政放权,简化手续和程序。政府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高校培养社会服务专业人才,并做好监督控制工作。政府可以利用其影响力为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宣传, 以多种方式帮助其筹资,推动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2.多主体、多方位进行监督,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
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仅要有一定的评估机制,还要有完善监督机制。首先建立一套灵活的评估机制,由老年人、工作人员、政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进行评估;其次要在法律法规层面,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养老机构的服务提供情况,保证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
3.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
许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并不高,尤其是乡镇以及郊区的养老机构。由于资金有限,当地政府投入不足,很多建设于20世纪的养老机构,其基础设施、服务模式逐渐与社会脱节,难以满足现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不改变国有性质的前提下,将部分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交给民营企业运作,实现社会化改革。公建民营改革有利于吸引市场资源投入,实现专业化的管理运营。政府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一定区域的养老机构整体外包。要保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兜底性责任不变,鼓励民营企业吸纳社会资源,对养老机构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养老机构整体外包给一家企业,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资源浪费,比如专职护理人员,可以在该企业管理的所有养老机构中进行合理的调配。
4.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管理运营能力和营利能力
民办养老机构不能过度依赖政策的资金支持,更要增强自身的建设,避免陷入长期依赖政府的被动发展局面。提高管理能力、树立平等观念、提供优质服务,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平等合作的关系,打造良好的形象等,以多种方式自主筹资,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5.注重社区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倡导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未来养老机构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从“郊区”转向“社区”。在社区建立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专业护理、精神陪伴等半日或全日服务,更具专业性、针对性。老年人无须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在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即可满足养老多样化需求。
结语
我国正处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机构养老作为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补充养老方式,随着人们养老观念的转变,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必须立足长远。国家政策给予扶持的同时,各类养老机构要谋求自身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专业化水平,另外还要集中社会力量形成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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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畅(1998- ),女,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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