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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的剽窃与对策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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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数字化丰富了信息渠道,同时也滋生剽窃。数字化时代的剽窃形式翻新,原因各异,后果严重,需要采取对应策略加以阻止。现有的反剽窃策略亟待改进。对剽窃和反剽窃,我们要有正确的态度,确保学术的进步作用。
  关键词 数字化时代 剽窃 新特征 反剽窃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1数字化时代剽窃的特征
  1.1剽窃的定义及分类
  剽窃,是指将他人的思想、方法、成果占为己有,或引用时未作适当说明,包括通过偷看他人的设想或者手稿。目前学术不端行为依次为:(1)二次引用;(2)无效内容来源;(3)重复使用;(4)文字抄袭;(5)重复性研究;(6)一稿多投;(7)不当署名;(8)失范合作;(9)大段剽窃;(10)完全抄袭。
  有些剽窃并非故意为之,而是当事人不懂学术准则,是“被动”或“无意识”剽窃。按照西格蒙德的心理地层学(人的心理过程分为有意识、前意识(下意识)和潜意识(无意识)三个层次),剽窃又可以分为故意剽窃、前意识(下意识)剽窃和潜意识(无意识)剽窃。
  (1)故意剽窃指一个人有意识、有目的地抄袭,改写或间接引用他人的观点或者理论等以达到自己(局部)著作权的目的。(2)前意识(下意识)剽窃则是指因不了解何为剽窃以及学术规范,抄袭或改写他人的观点或理论而冒充己作。(3)潜意识(无意识)剽窃指经常性的有意识或前意识的类似于上述(1、2)的行为,尤指剽窃的冲动。
  1.2数字化时代对剽窃的影响
  信息化时代信息传播更为便捷,获取途径更广泛,代价更低廉(或免费)。剽窃也变得更便捷,其成本更低,加之信息传播者的主观故意,知识产权保护更难操作。
  2数字化时代的反剽窃策略
  2.1剽窃的危害性
  首先,剽窃行为伤害他人。掠夺和偷窃他人劳动成果,无疑是对被剽竊者的不尊重;同时也严重伤害读者——推崇备至的研究成果或观点却是偷来的;或者让读者重复读到相似的内容,也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其次,剽窃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失败是成功之母,人只有不断的摸索和失败并才能总结经验而走向成功。否则只会裹足不前并伤害自己和相关人员。最后,新的理论和研究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力。偷窥和偷窃他人的旧成果会阻止社会进步。
  2.2反剽窃策略
  要彻底根除剽窃行为,主要应加大道德思想教育,完善规则体系和加大惩罚力度。
  2.2.1完善规则体系
  制度保障是基础。治理剽窃主要应从法律制度、学术规则和技术层面加以管控。我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震慑和治理效果。
  各高校和学术单位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很好的贯彻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一些国内高校已经对研究生开设《学术道德与修养》必修课。但技术层面的规则尚待完善——目前市面上可用的查重软件,没有强制力和可靠性,亟待完善,特别是对于纸质文献难于操作,其应用范围和效力也因此大打折扣。
  2.2.2加强道德思想教育
  人的一切行为首先源自其自身的思想意念。加强道德思想教育可以从思想源头上切断剽窃的根源,无论是意识剽窃、前意识剽窃还是潜意识剽窃。对于那些前意识和潜意识剽窃者,由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会自觉避免;而那些有意识剽窃者,也会因为道德素质的提升而自觉规避这类不齿行为。
  2.2.3加大惩罚力度
  惩罚虽然不是目的,但也是底线和保障。必须让执意进行剽窃者以及无意识剽窃者付出相应的代价,吸取教训,这种不良社会现象才可以真正得到遏制和根除。2017年7月27日,人民网发文《官方通报107篇论文被撤稿:涉521人,正依规处理》,再一次让人们聚焦学术不端事件。
  备受关注的剽窃行为中外皆有。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论文抄袭、一稿多投,经鉴定为“过度引用不当”。海南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的“学术造假”更是沸沸扬扬。2014日本理化学研究所细胞再造实验室的研究团队负责人小保方晴子在英国《自然》杂志上发表的两篇论文被指有造假嫌疑,造成严重不良的后果。清华大学2010级博士生叶肖鑫多篇论文被撤稿,清华大学撒销其博士学位,并问责其导师。
  可见,当今社会对剽窃行为是严惩不贷的,无论何种地位和身份,只要踩红线,就会付出代价。而且,惩罚的措施除了制度上的规约以外,社会媒体的监督及曝光也能起到惩处作用。
  3剽窃与反剽窃策略的反思
  3.1关于剽窃现象根源的反思
  剽窃行为,究其根源,一是个利字当头,功利思想作祟。其次是过于便利。数字化时代,信息传播快捷广泛,这科技发展的副产品。但也并不可怕。这种现象只是暂时的。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完善,剽窃行为必将无所遁形。最后还是思想问题。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还是潜意识,都是思想问题所至。无知者要自知,有意者要自律。当然,只要多管齐下,齐头并举,疏堵结合,便方得始终。
  3.2反剽窃策略的反思
  反剽窃虽初见成效,但只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新问题还会不断涌现,所以任重道远。
  科技手段对识别剽窃行为着实有效,但某些软件最基本的用词和短语或二次转述等都归于剽窃,这是否太过激进了?毕竟社会群体语言及其基本词汇短语必然统一方可交流。一些基本观点和公理难免重复。如果连这些都算剽窃,那学术交流还能进行吗?所以,技术手段不仅改进空间大,而且亟待完善。
  此外,对剽窃者的惩处是否要实施追溯以及追溯到什么程度?那些学术颇有造诣的学者早期有过剽窃行为,按照现在的标准理应受到惩处。那她们的能力和贡献如何认定呢?有待商榷。矫枉切不可过正,否则会适得其反。具体而言,可以规定一定的追溯期限和条件,使我们的惩处措施更人性化和更具有可操作性。
  作者简介:孙红婷,女,1995-  ,华侨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汉笔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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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田常清.建立强有力的学术打假机制[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10-30(001).
  [4] 唐琳.《自然》刊文引学术不端“百家争鸣”[J].科学新闻,2017(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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