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家校合作共担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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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作为新时代教育的新要求,它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的需求。中职学校在落实新要求过程中,必须加强家校合作,才能共担“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责任”,以关注特殊家庭教育为出发点,通过有效途径改变中职生家长的认知,提高中职生家长的育子水平,真正实现中职学校教育公平和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关 键 词] 家校共育;公平教育;责任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11-0032-02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有质量”这几个字,醒目突出、重如千钧,清晰地指明了未来教育发展的着力点。那么,何谓公平教育?它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规范或原则,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质量公平,其中质量公平最重要。何谓有质量的教育?它包括四个方面:(1)塑造健全人格,注重智商、情商、德商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尊重成长规律和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健康特点施加教育;(3)拓展个性空间,针对孩子的兴趣爱好、天赋秉性,搭建多姿多彩的平台,使每个学生都获得自由发展;(4)符合社会需求,注重提高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使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有机衔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们深知,教育是一个全面而系统的工程,完成此任务单靠学校不行,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教育对象、教育背景十分特殊,必须实施家校合作,共同担负起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责任,才能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中职学校实施家校合作,共担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责任意义重大
(一)有助于真正实现全民教育,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合格人才
什么是全民教育?它是指为社会全体民众所提供的教育。回顾过去,我国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普高升学率大大提高,职业教育的发展、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为实现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及其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创造了有利条件。成绩值得骄傲,但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职业教育并未普及,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漠视,部分学生在初中毕业后直接进入社会,导致中职升学率提升速度不明显,且流失率较大,严重影响公平教育的实现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倘若我们向家长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优势,鼓励家长将孩子送到中职学校进行职业教育,这非常有助于真正实现全民教育。同时,作为职校教师,我们应面对现实:中职生学习和行为习惯较差,但他们身上有许多优点,如自主、独立、思想活跃、兴趣爱好广泛、动手能力强等。在中职阶段,增强家校教育合力,挖掘中职生成才的潜力,通过职业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这不仅能降低流失率,还能将他们培养成为各行各业所需的合格人才。
(二)有助于实现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确保社会安定、家庭幸福
孩子是社会和国家的未来,也是家庭的未来。孩子是否真正享受教育公平,是否接受有质量的教育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初中毕业时,大部分孩子只有十五岁左右,心智不成熟,这一阶段,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不能缺失,家校间的通力合作,可以帮助其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培养健康人格,提高他们的处事能力,减少违法犯罪几率,使社会更加稳定,家庭更加和睦。
那么,中职学校目前的家校合作状态对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有何影响呢?
二、家校共育脱节是影响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的重要原因
(一)特殊的家庭背景阻碍教育公平的实现和质量的提高
从中职生的家庭背景来看,相当部分中职生家庭背景处于特殊状态,单亲家庭、留守家庭、特困家庭非常多。单亲家庭里,离异父母间的相互推诿造成孩子的教育有时处于真空状态;留守家庭中,家长把孩子的教育留给老一辈,有的甚至让孩子独自承担自我教育的责任,孩子的成长处于松散管理或自生自灭的状态;特困家庭里,由于生计问题,家人无法顾及孩子的教育,在家长眼中,孩子不读书或少读书可以更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可见,特殊家庭里,家庭教育嚴重缺失,孩子无法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更不能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二)家长的认知观念影响教育公平的实现和质量的提高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学校里的一切问题都会在家里折射出来,学校教育中产生的一切困难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家庭。”他之所以这样说,原因在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是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孩子成长中永远都占着重要位置,特别是家长的教育认知对孩子能否接受公平教育及提升孩子受教育的质量至关重要。在本校开展的《家校共育实施中职生社会责任教育实践研究》中,我们调查了家长对孩子读中职成才的态度,结果是:认为孩子一定能成才的占2.5%、可能成才的占4.8%、持中立态度的占10.2%、成才可能性不大的占29.4%、几乎不能成才的占53.1%。可见,中职家长对孩子成才的信心不足。在他们的传统观念里,所谓孩子成才就是考大学,将来有体面的工作。自家孩子成绩差、调皮,根本没希望考大学,将来只能从事低人一等的工作,这种狭隘的认知直接影响孩子接受公平教育的机会。部分家长把中职学校看成是孩子成长的避难所,他们对孩子读中职的要求低,只要不打架、不惹事就行,从而导致部分中职生不思进取,抱着混日子的想法渡过中职时光,如此现状何谈中职生享受有质量的教育?另外,我们在研究中还发现,许多家长把物质满足当作是对子女的全部教育,这样的认知是导致孩子行为习惯差、学业水平低的重要原因。在家校联系中,部分家长认为,孩子一旦上学,教育是学校的事、教师的事,与己无关,家校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合作,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部分学生进职校后,有的因缺失家长的正确管教而对抗教师的教育;有的因为不适应学校的严格管教选择退学,从而导致中职学校学生流失率较大,难以真正落实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 (三)家长的育子水平制约教育公平的实现和质量的提高
在課题研究中,我们发现家长受教育程度不乐观,调查结果:小学文化占25.4%、初中文化占65.2%、高中文化占9.1%、大专及以上文化占0.2%。可见,中职生家长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管教子女的方法简单、粗暴,在这样的家庭环境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成才自信严重不足。在这些孩子看来,自己成绩不好,只能读中职。学生家长和本人因此并没有把接受职业教育当作是公平教育,甚至认为职业教育是低人一等的教育,从而导致中职生在学校里并不珍惜学习机会,得过且过。可见,中职家长的育子水平影响中职生对自我成长的态度和价值选择,从而制约公平教育机会的实现和中职教育质量的提高。
鉴于以上原因,中职学校在家校共育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改变目前的现状呢?
三、中职学校家校共育,实现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的策略
(一)关注特殊家庭的教育是真正实现中职学校教育公平和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出发点
结合实际情况,我们把对特殊家庭的关注作为课题研究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新生入校后,班主任通过与孩子本人和家长的沟通,了解学生家庭背景存在的问题,建立特殊学生家庭档案;(2)对不同特殊家庭的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关怀,如针对单亲家庭的孩子,教师用自身的力量弥补其缺失的爱,同时,做好父母工作,让他们意识到孩子是家庭变故中最大的受伤者,不应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共同担起管教孩子的责任,帮助孩子塑造健康心灵,针对留守家庭的孩子,着重了解家长和孩子间的距离,对外出务工的家长要求每周至少与孩子通话3次,对就近工作的家长要求周末或节假日陪伴孩子,除此之外,加强与代理监护人的有效沟通,及时发现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思想帮扶工作,针对特困家庭,先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如校内勤工俭学、申请国家资助等;(3)通过家访、QQ或微信等方式,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反馈特殊家庭的教育效果,发现问题及早处理,把家长陪伴孩子和关注孩子教育作为评选优秀家长的重要条件。通过以上措施减少中职生失学率,提高中职生享受公平教育的机会,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二)改变中职生家长的认知是实现中职学校教育公平和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在研究中,我们积极召开家校共育专题研讨会,通过研讨,在家校间达成中职生成才共识和家校合育共识;开展一系列的德育实践活动和加强职业技能的训练。通过德育实践活动,改变中职生的陋习,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其诚信、感恩、守纪等优秀品质的形成;通过职业技能训练,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借助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让家长走进校园实实在在地感受孩子进入中职后的变化,从而帮助家长树立对孩子成才的信心,支持孩子完成学业,并鼓励向更高的目标发展。
(三)提高中职生家长育子水平是实现中职学校教育公平和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
针对中职生家长文化水平低、育子水平不高的现状,我们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聘请专家到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帮助家长分析中职生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传授育子技巧,对家长进行科学指导;(2)分专题开展家校共育研讨会,如中职生青春期教育研讨会、中职生行为习惯养成研讨会、中职生安全教育研讨会等,通过此形式帮助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青春期教育,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教师督促孩子遵规守法、加强自我保护;(3)协助班主任进行日常的家教帮扶,如针对个性强、权威思想重的家长,帮扶的重点就是改变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告诫家长切忌采取蛮横强压的方式教育孩子,多与孩子平等交流,认真倾听孩子的想法,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又如对个性顽皮、不良行为习惯反复多的学生,提醒家长抱定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对孩子多些耐心,用放大镜观察孩子成长中的点滴变化,在教育中尽量做到少批评、多鼓励,帮助孩子学会自我反思、自我教育,指导其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作为新时代教育的新要求,它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的需求。中职学校在落实新要求过程中,必须加强家校合作,才能共担“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责任”,以关注特殊家庭教育为出发点,通过有效途径改变中职生家长的认知,提高中职生家长的育子水平,真正实现中职学校教育公平和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1]郭元祥.对教育公平理论问题的思考[J].教育研究,2002(3):21.
[2]谢新国,周敦文.论教育公平与构建和谐社会[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
编辑 冯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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