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实践激励机制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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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多种激励措施,新产业、新模式不断涌现,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释放了巨大创造力,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高职院校担负着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的重任,在高职院校开展学生自主创新创业教育,模拟社会需求构建学生创业环境,建立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显得尤为迫切。本文分析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实践激励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建立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激励机制和合理的评价体系等对策,来构建科学、完善的创新创业保障体系,以激发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潜力和热情。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的内涵
所谓激励机制是指,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系统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并使之规范化和相对固定化,而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结构、方式、关系及演变规律的总和。激励机制具有助长和削弱两方面功能。本文所讲的激励机制是指高职院校采取激励手段,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新创业的管理模式。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模式主要是从修订专业培养方案、改革现有专业、改变学制、重构课程体系、制订专业的考核和评估标准等方面入手,这些基本上都是宏观指导性意见,对于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缺少具体的激励措施。
(一)重形式不重结果
為了响应“双创”号召,不少院校都纷纷成立了诸如“创新创业中心”“创客中心”“众创空间”等机构,虽名称多样,但其实质性内容和成果并不多;对有些学校来说,“创客中心”的主要功能并非助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而是用于对外宣传,成了“形象工程”。学生从这些所谓的“中心”得到最多的就是创新创业课程的理论学习。
(二)与学业评价脱钩
学生在求学期间,学习新技术、接纳新事物的积极性较高,有很好的创新点子,很多学生都很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来参加创新实践活动。但是,由于学校对于他们的鼓励大多仅限于精神层面,与学业成绩联系不多或几乎没有联系,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缺乏系统性引导,这就可能导致学生参与此类活动的积极性和持久性不足,而仅凭一时热情是很难收到较好效果的。
(三)缺乏政策依据
目前,各高职院校在制订鼓励学生开展“双创”活动的激励机制方面均是“摸着石头过河”,缺乏政策依据,参与创新创业的师生很难做到全身心投入,总担心不被学校认可,从而导致“学生误学,教师误教”。
上述问题必然导致以下情况的发生:第一,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由于学校没有把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纳入学分、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缺乏奖励机制,所以即便是参与的学生也往往是“走走过场”,并不愿意将自己大量的课余时间消耗在此方面。再加上高职学生存在着学制短、专业基础知识薄弱等问题,虽然各高职院校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创业实践机会,但真正能够深度参与到创新创业的活动中来的学生还是少数。第二,学生重视创新创业理论课的学习,轻视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未能充分挖掘自身潜在的创新能力。第三,学校投入建设的创新创业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其功效,许多购买的设备成了摆设,造成资源浪费。
三、完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的对策
高职院校要切实有效地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就必须完善创新创业激励机制。通过调查研究,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一)建立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
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实践,首先应建立一个完善合理的评价体系。对于学生参与的创新创业实践,评价体系应围绕学生的项目类型、实践效率以及实践成果等方面,建立不同的评价等级,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提升学生自我成就感,促使其积极投入并高质量完成实践任务。
其次,学校应针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给予相应的学分或者物质奖励,实施弹性激励机制。所谓弹性激励机制是指,对于那些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应该从学分、专业和学年方面均有政策支持。例如,学分可以专业互换,专业可以依据成果进行互动,学年可以灵活要求,这样不仅能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的动力,而且使得职业院校办学方式更灵活,培养的学生更加适应社会需求,学生的职业发展后劲更足。
(二)建立专项基金或企业赞助基金
资金是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的必要保障。为了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各类“双创”活动的开展及硬件投入。学校还可以邀请校企合作企业设立“企业奖学金”或“企业助学金”,赞助学生的创业实践活动,这样可以极大提升学生的创业热情,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树立社会形象,赢得社会声誉,实现校企双赢。有了资金保障,也解决了创业大学生的后顾之忧,有利于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到创新创业实践中来。
(三)建立与评价激励机制相关的管理机制
建立与奖励政策相匹配的管理机制,是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开展的有效保障。如果对创新创业成果的认定存在不规范、不科学、不权威的情况,就会导致申报的成果不实,获得的对应学分含金量过低,对于学生的积极性是个很大的打击。因此,在制订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时应出台严格的管理办法。例如,建立跨专业专家参与的成果评审团队,最好包括相关企业的专家,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创业成果,科学合理地设定成果的级别。同时,还要制订针对虚假成果的认定及惩罚措施,尽最大努力杜绝投机取巧现象的发生。
培养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是一项长期工作,相关激励机制亟待完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不仅关系到高职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更重要的是关系到高技能人才今后职业发展的延续性。因此,需要学校、社会和师生的共同探索,以便使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实践工作更好地开展。
(本文系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职院校学生创业激励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ZJB17230)
(责编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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