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提高派出所民警现场勘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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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案件侦破率的高低,公安部提出的“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就是要做到“必勘、必采、必录、必比”。公安机关不但要更快地破大案,还要更多地破小案。基层派出所主要承担辖区内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的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的现场勘查、录入采集工作,所以如何有效提高基层派出所民警现场勘查水平值得我们重视和探索。
一、目前派出所现场勘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不到位。一是现场保护意识不强。民警现场保护意识不强表现在:未及时、严肃告知受害人不能进入现场,造成现场被破坏;派出所民警因忽略现勘专业性,致现场被非故意性破坏。二是证据发现意识不强。有的民警在勘查中存在绕现场走走、看看,照个相、画张图,就完成勘查的情况,因思想意识懈怠,往往容易忽视现场上的一些痕迹物证。三是证据保全意识不强。检材的保存和送检上,保存载体选取随意、检材放置随意,且送检不尽及时,造成检材污染,影响检验价值。
(二)专业技能亟待提高。一是自学能力有限。现场勘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性工作,对勘查人员各方面素质要求较高,自学可以有效解决“会”的问题,但很难实现“精”的跨越。部分派出所在勘查中较为依赖上级技术人员,存在不会勘、不敢勘、不想勘的情况。二是专业培训缺乏。大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没有受过现勘工作专业培训,虽能完成现场勘查工作,但离现场勘查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交流培训机会少。省部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交流培训名额有限,很难分到基层派出所技术员头上;同时,基层派出所人员配置紧张,很多时候都是一警多职,抽不出有限的时间参加交流培训。
(三)各项保障支撑不足。一是工作时间、精力保障不足。派出所的兼职技术员都是身兼数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细化现场勘查业务。二是勘查装备保障不齐备。科技的迅猛发展使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公安刑偵相应的设施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场勘查工作。
二、加强基层派出所现场勘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思想意识上要强化“三个重视”。一是重视现场保护。派出所民警在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就要根据案情设置警戒线,划定现场保护区域,把保护现场放在第一位。二是增强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勘查人员的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关系着办案的质量,派出所民警只有从思想上重视,牢固树立“证据第一”的理念,在工作中把现场物证转化为有效的诉讼证据,才能实现自身现场勘查水平的提升,服务诉讼与审判。三是重视关联现场。关联现场是发现痕迹物证的重要场所,派出所民警要强化责任感,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扎实细致开展关联现场物证提取工作。
(二)能力提升上要抓好“三个培训”。一是抓好集中培训。由市局或者分局刑侦部门牵头,分批对派出所民警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对现场勘验流程、现场照相、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与提取等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现场勘验工作的职责,让派出所现勘人员确实掌握“勘查什么、怎么勘查、勘查到什么程度、提取到什么有效痕迹物证、怎么运用痕迹物证”的工作标准。二是抓好随岗培训。从提升现场勘查质量、痕迹物证的运用、生物检材的有效检出率出发,定期选派基层派出所优秀民警作为兼职技术人员到技术室跟班学习,参与系列案件、重特大案件现场勘查,采用实战练兵的形式,不断推进基层派出所民警单兵作战能力提升。不断加强技术中队及派出所技术员之间的互动交流,促进整个技术员队伍能力提升。三是抓好外送培训。针对基层派出所刑事技术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积极选派技术骨干参加部、省、市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加强新兴技术手段和先进技战法的学习,促进刑事技术可持续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派出所专兼职技术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勘查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实战效能。
(三)工作保障上要加强“两个建设”。健全完善勘查工作规范 ,以“一长四必”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服务打击实战。一是进一步加强专兼职技术员队伍建设。针对近年来部分派出所由于人事调整,兼职技术员出现缺位的现状,要每年年底结合队伍状况调研,对各派出所兼职技术员进行重新明确,将一批业务能力强的年轻民警充实到全县技术员队伍,实现农村派出所至少1名、城区派出所至少2名兼职技术员的目标,为刑事技术工作提供良好队伍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勘验装备保障建设。科技在迅猛发展,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公安刑侦相应的设施也要不断地更新换代,在硬件上要保证现场勘查工作的有效开展。笔者所在分局领导就高度重视这项保障工作,以三年攻坚为契机,先后投资200余万元,100%配齐了上级要求的9类18件必配类勘查设备,包括现场快速录入设备、视频快速拷贝设备、勘查箱、光源等器材。目前这些设备均已应用于一线,有效解决了派出所的勘查设备问题,大幅提高了派出所的勘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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