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广德县“三权分置”试点推动林业经济发展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安徽省广德县开展了“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建设立林权变更服务平台、加强林权管理服务功能、建设林权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联动,打通林地经营权流转通道路,让全县林农获得实惠。通过试点村的建成和带动,全县建设出一批批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三权分置;林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9)06-27-2
  为探索集体林地改革新举措,保护护林地流入方和流出方合法权益,适度引导林地股份制经营,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安徽省广德县选择在东亭乡高峰村开展集体林权“三权分置”试点改革工作,即“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1 广德县“三权分置”试点改革工作做法
  1.1 出台放活林地经营权相关制度
  广德县政府于2018年3月1日出台《广德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县林地经营权流转提供依据。所选试点村——高峰村林地流转采用省林业局林改处下发的规范化的合同示范文本,林权流转事宜由申请人提出,须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報乡镇府备案后,由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审批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且所有材料原件由县林权管理中心存档。取得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企业(林农),可以优先到广德县林权收储中心进行抵押贷款,并由林业局给予相应的贴息和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
  1.2 落实集体所有权
  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确保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所有权证准确发放到户。农户承包权到户、林地经营权放活、经营权的出租,应由农民自愿。林地经营权的使用和流转,需报本级集体经济组织备案[1]。
  1.3 确保家庭承包权
  进一步加强对每一块林地确权登记,发放《林权证》,促使发证率达100%,真正让林民“三权”确定后,再放心拿出其中的经营权流转。对联户发证的尽量拆分到户,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可以不分到户进行林地股份制经营,但是必须将股权证发放到户,以提高林地集中度和生产效率。
  1.4 放活土地经营权
  第一,给予林地经营方优惠政策。林地流转双方在“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进行交易,可以通过《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到广德县林权收储中心进行抵押、贷款。林业部门根据林发经营情况,给林地经营户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鼓励有实力的个人和企业经营林地,盘活山场存量的森林资源,让林地资源变资金。第二,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和合作模式。开展农户与农户、农户与企业等多种合作方式,通过流转林地、规模集约化经营、推行林地股份制经营,让林农的林地流转得“租金”、就近打工拿“薪金”、从事森林旅游等个体经营服务挣“现金”[2]。第三,积极探索公益林合作促发展模式。公益林的林地、林木在不改变公益林用途的情况下,可以允许以转包、出租以及入股等方式获得经营权,在遵守公益林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林下经营和开展森林旅游等。第四,实行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随着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一部分农户离乡打工创业在城镇就业落户,短期内可委托代管或暂时流转出去,但也有一部分人愿意退出。处置包括承包林地、耕地、住房以及宅基地等在内的相关权益。实行依法有偿退出机制后,流转收入所得可以弥补在城镇购房、生活和就业之需。
  2 广德县“三权分置”试点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
  2.1 进一步完善林地流转“三大体系”
  构建县、乡、村三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服务功能,规范林权流转交易行为。建立1个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9个乡镇级林权管理服务站、125个村级林权管理服务点。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指导乡镇、村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开展好有关林权管理方面的业务,形成全县“县、乡、村”一体化高效便捷的林权管理服务网络体系。
  2.2 实施林业产业化经营
  通过试点村建设,扶持高峰村培育股份合作社1个、林业龙头企业3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8家、林业大户15户和家庭林场19家。这些新型林业的经营主体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创新经营权股份合作的模式和机制,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
  2.3 积极开展省级“三权分置”联系村建设
  在广德县东亭乡高峰村开展“三权分置”联系村试点工作,通过2年时间,目前该村在《林权证》发放上到户率达100%,促成了高峰专业合作社、志云笋业和明德竹业等一批企业通过租赁合同取得林地经营权[3]。目前,该村出现了大量以竹制品加工为主的私营企业、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其中产品出口年产值千万以上的有2家。林业经济的发展促进村民人均纯收入达2.8万元,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每年收入达27万元,位居全乡前列,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
  2.4 推动《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
  印发《广德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为林农出租林地、外地来广投资相关权利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共计18本,流转林地面积204.93 hm2。
  2.5 成立林权收储中心
  于2017年6月启动林权收储中心筹建工作,出台《广德县林权收储中心设立方案》,由县财政注资600万元作为起动担保资本金,转化金融机构放贷风险,为林业企业融资开设绿色通道。目前,县林权收储公司(中心)已完成工商登记、人员配备和办公场所装饰并正式运营,已经为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开展了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共计6笔业务,抵押金额890万元。
  3 试点成果推广建议
  3.1 市级集体林权制度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村建设稳步推进   广德县选取卢村乡宋陈村和东亭乡高峰村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村[4]。第一,卢村乡宋陈村围绕“三变”改革,依托杨桐产业成立合作社实现林地经营权股份制经营,开展生产要素市场合作,种植培育杨桐产业基地,发展壮大当地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经过改革试点,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带动农民林地入股面积达到133.33 hm2,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5 000元。第二,东亭乡高峰村以托高峰竹产业合作社积极探索“企业+合作社+林农”的合作模式,确定股比和收益分配,以林农入股林地面积占合作社经营总面积之比作为股份比分配依据。毛竹山场入股前经过评估以5 000~10 000元/667 m2作价,目前确定给林农的股份比为12.5%。随着入股林农的不断增多,该比例将不断提高,且量化保底收入是500元/667 m2。流转变更林地近200 hm2,涉及100余户林农。
  3.2 健全多功能的林业服务体系
  依托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成配套的林权交易信息发布平臺、林权变更登记平台、森林资源评估平台、林权抵押登记平台四大平台,实现了常态化林权交易流转,为林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服务。截至目前,通过平台流转集体资产5笔,涉及面积28.47 hm2,成交金额204.9万元。已于2018年3月1日起在全县启动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目前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24本,涉及林地面积282.47 hm2,流转金额1 717.8万元。林权抵押累计办理558笔,抵押金额累计91 492.0万元。
  4 结语
  广德县进行“三权分置”试点改革,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放活林地经营权,让林地经营权流转变得规范化和制度化,给投资林业的经营户吃了颗“定心丸”,也盘活了山场资源,给林农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带动当地林业经济快速健康有续发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试点经验在全县推广。
  参考文献
  [1]徐文.农地股份制改革的价值、困境及路径选择[J].中国农村观察杂志,2018(2):2-15.
  [2]张勇士.林地“三权分置”,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探索[J].南方农机杂志,2018(2):199.
  [3]窦祥铭.宿州市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农业信息,2017(11):18-20.
  [4]行方.浅谈对“三权分置”改革模式的认识[J].农家科技旬刊,2017(3):4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010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