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绿色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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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绿色金融是一场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产生的新时代金融革命,它与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本文首先探究了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机理关系,其次借助绿色金融发展现状指出当前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并针对所述问题提出參考性建议,以期对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绿色金融 可持续发展 经济社会
1 引言与相关文献综述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传统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在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时也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一次性能源枯竭、生态恶化、环境承受能力受限、我国多地成为雾霾“重灾区”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健康、社会的进步,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发展绿色经济是必然要求。
金融是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核心,而绿色金融作为金融领域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绿色发展的重要原动力和催化剂,是加速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二之选。为此,对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作用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并就现阶段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十分必要。
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对绿色金融的探索起步较晚,国内学者认为,绿色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协助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从而促进金融与生态的良性循环;是以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的而进行的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活动;有利于促进传统产业的生态化和新型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绿色金融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绿色金融是在低碳经济下,运用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组合的方式进行的金融创新,用以解决全球环境污染和气候恶化问题,是引领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2 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2.1 绿色金融助力经济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实际上是指在传统金融的基础上融入了绿色发展理念,要求融资企业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双赢。这种手段一方面缓和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使我国经济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同时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绿色金融业务的有效开展能够有效降低从事绿色发展的融资企业的环境威胁,为融资企业的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营造一种较为安全的环境,助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 绿色金融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绿色金融的投资导向效应能够使社会资金、专有技术、专业人才等生产要素由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的行业流向符合绿色发展的产业中来,从而优化产业结构;第二,绿色金融能够通过降低贷款利率的方式为符合绿色发展融资的企业提供资金,这一定价方式大大降低了融资企业的融资成本,有效地支持了绿色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对于一些刚刚起步的绿色发展项目,在整个项目运营过程中风险威胁较大,而绿色金融可以充分利用其风险管理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化解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集聚障碍,有效降低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2.3 绿色金融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绿色金融是一种现代绿色发展理念,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不仅能让开展绿色项目的融资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行绿色生产,也能动员广大社会群众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进程中来,重视绿色消费。绿色金融让环境保护以一种全新的形式出现在大众视野当中,使广大社会群众对环境保护有更高层次的认识,有效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有效督促广大社会群众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中用绿色行为约束自己,不仅可改善社会效益,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3.1 绿色信贷发展呈现良好势态
首先,近年来我国绿色信贷规模呈现稳步上升趋势。通过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2月所提供的数据,我国绿色信贷资金主要投放于交通、环保、能源等领域。截止到2017年6月,我国绿色信贷余额已达8.22万亿元,较2013年末相比,增长额已达到3.02万亿元。其次,发展绿色信贷的实施效果日益凸显出来。截至2017年6月,我国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产生的环境效益预计平均每年节约标准煤约2.15亿吨,节约用水量7.15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91亿吨。此外,我国绿色信贷业务的开展并未对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性产生负面影响。截至2017年6月,国内主要银行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不良贷款余额241.7亿元,这类贷款的不良率仅为0.37%,在其他各项贷款不良率之下,表明我国绿色信贷资产质量大体良好。
3.2 绿色债券规模快速扩张
首先,我国绿色债券数量增长显著。根据2018年上半年数据显示,我国绿色债券数量为48只,发行规模为523.72亿元,发行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约为26%。其次,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成本上升。有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债券市场总体利率水平呈现上升趋势,相比于2016年绿色债券融资成本为3.26%而言,2017年融资成本有所攀升,绿色债券平均发行利率达到4.82%,融资成本增长率高达47.85%。此外,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呈现多元化走势,其中主体信用级别下沉至A+,同时通过第三方绿色认证的债券数量表现为稳定上升的形势,绿色债券市场越发规范化和透明化。
3.3 绿色股票指数逐步成长
我国绿色股票指数可分为可持续发展指数、环保产业指数和碳效率指数。早在2008年发布的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是我国第一只绿色股票指数,随后又相继发布了一些其他指数。截至2017年3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发布19只绿色股票指数,其中这三类指数发行数量分别为5只,12只和2只。这些股票指数涉及范围主要集中于环保、汽车、新能源、电力等行业,而对绿色交通以及绿色建筑领域的探索和尝试较少。目前,我国绿色股票指数类型也不断由可持续发展向环保产业的碳效率指数倾斜,这一趋势有助于将社会资金引入到绿色产业中来。 3.4 绿色基金大有作为
我国绿色基金可分为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基金。截至2016年底,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265只节能环保、绿色基金中,各类型投资基金数量分别为159只、33只、28只和45只,各类型基金占比分别为60%、12.5%、10.5%和17%。通过以上数据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绿色基金主要集中于股权投资,其他几种基金形式数量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已经有众多省市不断建立了绿色发展基金或环保基金,如河北、河南、重庆、贵州等地都在积极推动绿色基金的发展。各地级市也在不断对绿色基金进行尝试,如中美绿色基金与张家口市政府共同发起设立的“张家口市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旨在促进作为2022年冬奥会协办城市的张家口以及其周边地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3.5 绿色保险不断推进
环境污染责任险被称为“绿色保险”,是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因其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目前,我国绿色保险产品主要以环境污染责任险为主,2008—2016年,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投保数量逐年攀升,已由700家投保企业上升至4000家,由1200万元投保收入上升到28000万元。
4 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4.1 绿色金融专业化人才短缺
绿色金融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在绿色金融产品设计、研发、推广等各个环节都应该配备高素养、高技术水平的专业化人员,因此一个合格的绿色金融专职人员不仅要精通金融相关知识,还要熟练掌握财务、环境科学、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内容,用以评估绿色金融项目技术可行性、度量节能量、设定技术尺度等。然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关于绿色金融的专职人员业务综合素质不达标,在现行的人才教育体系下培养出来的员工只在某单一专业比较擅长,缺乏综合能力。具体表现为,在现有人才结构下无法对绿色金融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追踪以及不能根据差异化的市场环境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绿色金融产品,更无法依托现有市场结构设定绿色金融产品的服务细则。
4.2 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动力不足
就目前绿色金融的发展形势来看,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企业亦或是社会公众,发展绿色金融的内生性动力不足。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该机构作为盈利性机构,无法摆脱追求利润的商业属性,在开展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始终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与宗旨,这与发展绿色金融践行社会责任的目标不一致。相比传统金融业务,绿色金融业务的盈利空间较小,因此金融机构在业务选择过程中会避重就轻地选择发展传统金融业务。对于企业以及社会公众而言,一方面对“绿色金融”的认识不够全面,另一方面对“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的观念还不够强烈,认为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过程中项目审核、跟踪手续过于繁杂,同时对环保要求过高,影响自身盈利能力,因此常常在融资过程中更多的选择民间借贷融资的方式。
4.3 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较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起点较晚。随着生态保护工作和金融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我国绿色金融事业的发展速度日益提升,但是国家针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不健全,其中针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有关政策比较少。目前,我国就绿色金融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指引》等等。总体而言,这些政策缺乏针对性、执行力,法律监管不到位,无法满足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要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除此之外,目前我国各金融机构针对绿色项目的界定、审核、评价标准等口径不统一,各金融机构在对项目的认定上存在主观判断的差异,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对该过程给予规范和细化的指导,影响了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
4.4 綠色金融地区发展不平衡
就我国而言,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尤为显著,具体表现为东部、南部沿海地区以及雄安新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就城市而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城市经济发达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城市的平均水平。在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势态良好、人才济济、发展理念较为先进、对绿色金融的认识较为全面,同时对绿色金融的认可度较大等,因此,在这些地区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比较顺利。就西部、北部地区而言,其对外开放度不够高、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人才短缺、人口老龄化严重、对绿色金融这一新鲜事物的认可度较低等,综合以上因素,使得这些地区绿色金融业务的推广进程举步维艰,最终导致绿色金融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的产生。
5 绿色金融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5.1 加强绿色金融专业队伍建设
培养和储备一些能够胜任绿色金融业务的卓越人才在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容小觑的作用。相比传统金融,绿色金融在环保、节能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难度和挑战性不断增大,因此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离不开一支专业化的队伍。首先,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岗前、岗中、岗后培训力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绿色金融专业知识培训以及环保教育,并定期对其业务水平进行考核。其次,定期开展内部人员工作交流活动,各成员分别进行工作汇报,分享在绿色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与工作心得,以这种合作共赢的方式促进工作人员的共同进步。此外,国内金融机构应该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积极引进国外有经验的优秀人才,以便为我国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合理的发展思路与建议。
5.2 政府加大对绿色金融业务的扶持力度
目前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企业亦或是社会公众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涨,究其原因主要归结为绿色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的内外部激励机制不健全,为此,加大政府对该业务的扶持力度尤为关键。就内部而言,提升金融机构的股东、投资者、工作人员的绿色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约束激励机制,通过给予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一定的财政补贴等方式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进程中来。就外部而言,一方面,政府应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府担保等手段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给予资金和信用支持。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设立绿色基金支持企业绿色项目的顺利开展,借助政府少量资金充分带动社会资源流入绿色金融项目。同时,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简化企业在申请绿色金融业务中的冗余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提高企业对开展绿色项目的兴趣。 5.3 健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应该在充分学习“赤道原则”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这些国家在设立关于绿色金融法律制度时注重细节设置,使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因此我国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尽量细化、详实,规范交易主体行为,明确交易主体责任和义务;其次,绿色金融是一个概括性概念,具体又细分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不同类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在使用的过程中各具特色,因此应该分别制定出针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的相关法规,提高绿色金融法律的执行力;同时要统一和健全金融监管指标,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此外,我国应该依托国际发展绿色金融的经验,制定统一绿色金融的界定、审核、评价标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行为准则,实现绿色金融的统一发展。
5.4 引导绿色金融区域平衡发展
首先,各地区之间应建立一个绿色金融产品资源共享平台,以便调剂各地绿色金融产品的余缺情况,将金融产品引入到需求量大、发展较快速的地区,提高绿色金融产品的认可度;其次,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学习交流力度,东部、南部沿海地区以及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作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领头羊”,应该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通过为其他地区传递优质资源、共享经营理念、引导政策方向等方式以优带劣,实现全国各地区的全面平衡发展;此外,应该出台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借助一些具有优势的政策引导当地年轻人回归属地就业,改变某些地区人才外流的现象,这有助于平衡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而有利于绿色金融区域的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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