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下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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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应用现代学徒制的目的是解决当前学校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用工需求脱节这一矛盾,以往在学校授课的传统建筑室内设计专业模拟化、案例型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就业的需求。结合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建筑室内设计试行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经验,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实现边工作边学习,以企业工作任务为学生教学任务,以企业工程过程为学生教学过程,基于现代学徒制下对高职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人才培养进行改革。
[关 键 词] 现代学徒制;建筑室内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14-0040-02
建筑室内设计是强调实践应用的一个专业,根据企业调查显示,高职学生毕业后不能直接上岗工作,还得经过二次培训,学校的模拟实践课教学仍然满足不了社会市场需求,社会上紧缺的是直接能够进入业务状态的装饰人员。这就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内涵建设,服务本地区装饰行业发展,不断改革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和实践室内设计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势在必行,解决供给侧结构改革供需脱节现实。
一、研究背景
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14〕28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7号)文件精神和《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精神,明确了职业院校要贯彻落实现代学徒制教育的目标任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先后与交换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家装e站鄂尔多斯分公司、城市人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联合培养,探索产教融合全新实践,总结室内设计行业人才培养经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内容,校企互聘共用师资,完善内部管理,改革评价模式,共享实训基地,创新管理机制,尝试建立适用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的“学校+多个中小型企业”现代学徒制模式。
二、建筑室内室内设计人才培养现状
(1)学生职业岗位能力不强,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就业岗位为设计师岗位,学生在校学习强度不够。在学校教学管理要求下,教师按教学计划有节次的完成课程任务,学生课堂上和课下完成任务,基本上都是单次训练,重复任务很少,导致学生技能掌握不彻底、不熟练。(2)师资队伍能力有待加强,虽然学校教师都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但实战经验欠缺,与市场需求脱节问题严重。(3)在教学过程中模拟工作任务脱离了行业标准、客户需求、企业要求,在教学任务实用性方面不可能和现代学徒制实践项目相比。(4)学生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对学生学习积极性方面,在模拟项目教学方式下确实比以往的理论教学方式下有所提升,但在现阶段学生更喜欢在工作中学习;另一方面,现代学徒制学生有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员工,学生有工作待遇,有晋升鼓励政策,所以学生积极性要比之前在校高。(5)评价标准低,教师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但在严格性和标准与现实还有差距,不是产教融合、不是工学一体,很难赋予社会评价。
三、现代学徒制下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思路
(一)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按照职业能力成长规律,安全规范、职业标準、职业道德、企业文化、学习能力、工作能力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制定适用本专业的现代学徒制运行模式,实现1.5+1.5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校企双方共同在单独招生时实现招生招工一体化,学生入校后1.5学年在企业接受培训,1.5学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前1.5学年,阶段性在企业认知实习,主要学习专业群平台课程和公共基础课;后1.5学年,去企业进行轮岗学习,即“营销岗位—设计岗位—施工监理岗位”递进式培养,由基础至专业的认知规律教学。在设计师岗位岗位技能学习和实际操作过程中,“实现由初级助理设计师—中级设计师助理—高级设计师助理”三段式岗位人才培养体系;第三年最后1学期,在企业进行定岗学习。在企业学习时,教师与企业设计师共同培养学生,以企业实际项目为载体,教师职业教育理念为引导,企业设计师技能培养为重点,努力提高老师的实践能力和学生职业能力,实现边工作边学习,师傅带徒弟,确保学生切实掌握实习岗位所需的技能。
(二)改革教学模式
以适应本地区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能力为目标,加强以工作过程和企业师傅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促使知识传授与营销、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紧密衔接,实现设计行业标准和教学内容相对接。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承担学生企业任务指导工作、教学工作、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工作、职业素养教育工作。以企业工地、材料构造展示室、邻近建材市场、样板间、合作主材商为教学场所;注重职业道德培养和专业技能提高,以岗位具体工作任务为教学任务,实现边做边学。强化技能训练,增设营销岗位和设计岗位技能训练教学环节,做到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三)创新教学内容
以市场岗位需求为目标,按照企业岗位标准为教学内容选取依据,以企业下达的工作任务为学生学习任务。选取适合市场需求的材料、工艺、理念、服务等内容为教学内容,解决人才培养与市场脱节问题。选取试点合作企业后,在确立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框架下,学院教师与企业师傅、行业专家、毕业学生以会议、访谈、问卷、实践和反馈的形式,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编写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的高质量培训教材,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四)组建双导師队伍
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聘用、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主要包括:
签订校企协议、三方协议、师徒协议,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教学任务将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指导完成,学校教师负责课程教学计划和课程组织设计、教学文件编写、基本技能和知识传授,企业师傅负责岗位工作任务辅导、技能训练、阶段性考核。合作企业要优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思想政治过硬、爱岗敬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能手担任学徒的企业师傅。企业导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享受学校和企业提供的相应的带徒津贴;学校要选拔综合素质高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待遇按照学院专职教师授课标准执行,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五)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全面加强教学和管理工作。建立校企三级化管理团队,班主任对企业人力资源部部长、学院授课教师对企业师傅、学院院长对企业经理的团队机制。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校企共同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条件与标准类、协议类、管理类和考核类等一系列制度,共同加强实施过程的管理,切实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制定实习管理流程、现代学徒制学生上岗前培训计划、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措施与违纪处理办法和学生实习召回等制度,建立学校、合作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六)改革评价模式
采用“4+3”评价机制,“客户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自我评价”+“职业素养评价、专业技能评价、思想政治素养评价”相结合;实施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理论与操作考核相结合。在轮岗培训过程中,以岗位是否晋升为考核结果,以岗位标准为考核依据,以初级助理设计师、中级助力设计师至高级助理设计师的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考核抓手,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基础能力、岗位核心能力、职业迁移能力,实现“人人有技能,个个有特长”的目标。
四、创新点
(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实施“535”人才培养模式,即为实现5个任务目标“以真实工作项目为载体、以真实工作场所为课堂、以企业师傅为教学主体、以社会评价为考核依据、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宗旨”;经过3阶段递进式人才提升过程“实现由初级助理设计师、中级助理设计师、高级助理设计师能力进阶式培养”,实现由“营销岗、设计岗、施工监理岗3环节阶段性轮岗学习”;不断构建双主体下的“5共合作”机制:“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评价、共享资源、共同研发”。
(二)实行先轮岗后定岗工作教学模式
由于室内设计专业对知识面的要求较宽,因此学徒在进入企业后,实行先轮岗后定岗的工作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学徒)从不同角度理解室内设计,更让学生拥有了较宽口径的知识技能储备,从而有利于学生更好地进行职业规划,为定岗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结实的基础,拓展了后期职业发展的可能性。
(三)树立正确职业观
定期选择和邀请行业内知名、资深的设计师走入校园,为学生和教师做讲座,同时与师生进行近距离的交流,让学生一开始就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深入认识室内设计,同时可以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实践素养和理论高度。
(四)加强教研活动实效性
组织教师进行入企业与企业师傅、学生进行教研活动,解决实际问题,有助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按照企业需求进行建设。
(五)以地区市场需求为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内容选取体现针对性
不同地区装饰行业设计需求差异显著,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大部分涵盖所有公共空间设计、住宅和展示空间设计等,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装饰行业大多数为住宅设计,依据本地区室内设计岗位需求工作内容,加强以住宅设计为核心教学内容,实现教学内容与岗位工作内容基本一致,实现人才培养差异化。
五、总结
现代学徒制下的高职建筑室内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研究,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依据本地区及周边市场需求制定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项目化课程开发、学生评价考核标准,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校企共同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条件与标准类、协议类、管理类和考核类等一系列制度,共同加强实施过程的管理,切实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个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导师”教学团队,开展“双导师”队伍培训工作,加大校企教师专业互相交流力度。形成校企共同育人机制、产教融合,知行合一的可行性做法,为职业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教育、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素材和依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Z].国发〔2014〕19号,2014.
[2]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意见[Z].教职成〔2014〕9号,2014.
编辑 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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