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企业试验方法标准编写要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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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岗 张秀兰 唐威 明海松
摘要:重点参考了GB/T 20001.4—2015《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结合整车企业的行业特点及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所总结的问题经验,对试验方法标准的结构及内容进行了研究。重点阐述了整车企业试验方法标准的特点,结合GB/T 1.1—2009及GB/T 20001.4—2015对于试验方法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针对整车行业特点及工作中总结的问题和经验,对整车企业试验方法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结构及要素、各要素的编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分别展开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整车企业 试验方法标准 标准结构 编制要求
Research on Requirements for Preparation of Test Method Standards for Vehicle Enterprises
Zhang Gang1 Zhang Xiulan2 Tang Wei1 Ming Haisong1
(1. Geely Automobile Research Institute (Ningbo) Co., Ltd. 2. China Certification Center for Automotive Products)
Abstract: The structure and content of the test method standard were studied by referring to GB/T 20001.4—2015 "Rules for drafting standards—Part 4:Test method Standards" national standard. Focu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vehicle enterprise test method standard, combined with the GB/T 1.1—2009 and GB/T 20001.4—2015 basic requirements for the written test method standard,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vehicle industry and summarized the problems in the work experience of vehicle enterprise test method standard of writing structure and the basic elements, each ele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and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for analysis, this paper respectively.
Key words: vehicle enterprises, standards for test Methods, standard structure, compilation requirements
0 引言
GB/ T 20001.4—2015《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至今已发布了接近4年的时间,在标准化工作中,企业标准化人员对该标准的熟悉程度远低于GB/ 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对于GB/ T 20001.4—2015中的各项规定不熟悉,且企业通常也不会出具编写试验方法标准的相关模板,导致编制出的试验方法企业标准结构五花八门,漏缺项目的问题更是频频出现。
虽GB/ T 1.1—2009及GB/T 20001.4—2015均为推荐性标准,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但企业标准的编写也应符合标准化行业惯例,遵守行业基本规则,即便是创新也应是在充分了解及分析规则的前提下进行的问题修正、突破,绝非盲目否定已存在的规则。
GB/ T 20001.4—2015适用于各层次标准中试验方法标准的编写,以下将针对整车企业试验方法标准的编写及各要素的要求进行阐述。
1 整车企业试验方法标准的特点
整车企业具有明显的技术集中、组织结构复杂、供应链长、多供方、多制造基地的行业特点。在标准编制过程中需考虑到的相关方较多,由此导致标准编制及执行均存在协调困难,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的问题。
汽车行业的管理同时也是国家各部委十分重视的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相关政策文件相当多,整车企业在编制标准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必须共同反复确认标准编制的合规情况。
整车企业所编制的试验方法标准类别较多,通常来自于:整车、外购件、自制件、仪器设备、生产设备、工艺、制造规划等方面的检验试验需求。
2 试验方法标准的结构
GB/ T 20001.4—2015对试验方法标准的定义:
在适合指定目的的精密度范围内和给定环境下,全面描述试验活动以及得出结论的方式的标准。
根据以上定义以及GB/ T 1.1—2009及GB/ T 20001.4—
2015对标准结构的要求,结合整车企业的行业特点,对试验方法标准的基本结构提出如下要求。
注意:根据试验方法标准的定义,对于以“试验方法”命名的标准,不应在标准中体现对应的合格判定的内容。
2.1 单独成页
封面、目次(可选要素)、前言、引言(可选要素)、附录(可选要素)。
2.2 正文结构要素
标准名称、警示(可选要素)、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要素)、術语和定义(可选要素)。 试验条件(可选要素)、试剂或材料(可选要素)、仪器设备、试验样品、试验步骤。
试验数据处理、试验报告、特殊要求(可选要素)。
3 封面、目次、前言、引言
3.1 封面
企业可自行规定企业标准的封面样式,企业标准的封面可不必完全按照GB/ T 1.1—2009的要求执行。通常为了便于标准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咨询及标准相关问题反馈,均可按照公司统一的文件化规定在封面中增加审批人员信息。
企业标准的封面应至少具备的要素有:标准名称、注明为企业标准、标准编号、代替标准的编号(无代替则不写)、发布与实施日期、发布单位。
3.2 目次、前言、引言
3.2.1 目次
为显示标准结构、便于查阅,当标准正文超过10页时,应增加目次。
3.2.2 前言
前言的編写应符合GB/ T 1.1—2009中6.1.3的要求。特别强调,前言不应包括:
a) 要求或推荐;
b) 对标准的编制目的及说明(如有必要可增加引言进行说明);
c) 图、表、公式;
d) 过渡期要求(属于要求性条款)。
3.2.3 引言
必要时,可增加引言,对标准内容的特殊信息及说明(不应涉及要求)以及标准编制的目的给出解释。
4 标准名称、警示、范围
4.1 标准名称
试验方法标准的名称通常由三种要素组成:
1) 试验方法适用的对象;
2) 所测的指定特性;
3) 试验方法的性质[1]4。
示例:乘用车 怠速振动和噪声 CAE分析法
——适用对象:乘用车;
——指定特性:怠速振动和噪声;
——试验方法的性质:CAE分析法。
通常情况下,整车企业的试验方法标准会省略“指定特性”“试验方法的性质”项目。
示例:乘用车座椅 刚度测试(省略“试验方法的性质”)、稳定杆衬套试验方法(省略“指定特性”“试验方法的性质”)。
4.2 警示(可选要素)
当所测试的样品、试剂或试验步骤可能会对安全、健康或环境造成伤害时,应在标准中增加该要素,以提示使用者保持警惕。
该要素的起草应符合GB/ T 20001.4—2015中6.2的要求。
4.3 范围
范围分两部分内容:
a) 明确界定标准化对象和标准中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即:本标准规定了……。
b) 明确本标准或本标准的特定部分的适用界限,即:本标准适用于×××;不适用于×××(必要时增加)。
注意:因企业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企业,因此,不需要注明:“本标准适用于XXX企业……”如有,应在下次标准修订时删除该内容,符合行业惯例。
5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5.1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要素)
目标市场全球化是整车企业具备的特征,试验方法标准应在满足当地法律法规、车辆成本控制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使检验、试验仪器设备、试验步骤统一,以减少仪器设备种类及试验人员掌握试验要求的时间,降低试验成本。
因此,在合规、可行的前提下,试验方法标准应首先引用ISO、IEC、ITU等国际标准,其次引用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等,在可行范围内,对相关标准进行对比分析。
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内相关文件、国际标准、国外标准、企业标准,按标准类别及标准顺序号进行排列。
5.2 术语和定义(可选要素)
对标准中提到的易产生误解或难以理解的术语应对其进行定义。编写该章应注意:
——其他标准中已建立的术语和定义不应重新定义;
——改写其他标准中已建立的术语和定义,应标明该定义出自的标准,并注明“改写”字样。
6 试验条件、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试验样品、试验步骤
6.1 试验条件(可选要素)
如果试验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如温/湿度、气压、EMC、风速、环境噪声、路面状况等)可能会影响试验结果时,应明确开展试验所需环境条件。
通常整车企业可参考ISO 17650《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系列标准(转化为系列标准GB/ T 28046)及GB/ T 12534—1990《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等标准加以规范。
6.2 试剂或材料(可选要素)
该章节列出试验中所使用的试剂/材料清单,应列出所需试剂/材料名称、数量、化学成分等内容。
注意事项:
a)水通常不在此处列出;
b)首选市场中可以买到的试剂/材料;
c) 必须明确规格型号,避免引起试验结果合格判定的纠纷。
6.3 仪器设备
该章节列出试验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清单,列明仪器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参数、对应标准(如有)、计量检定/校准要求(必要时)。
注意:有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强制性标准、技术法规中可能会指定试验所用设备。在合规、可行的前提下,应考虑整车目标市场全球化以及供应链全球化,应尽可能地保证仪器设备的通用性(供应链、第三方试验室、整车厂等),降低各方成本。因此,应首先引用ISO、IEC、ITU等国际标准中规定的仪器设备,其次为国外、国家标准,如确实没有对应的标准规定,企业可自行规定仪器设备的功能及规格参数。
6.4 试验样品 明确试验前样品应满足的条件,如尺寸及数量、技术状态、特性、存储条件等[1]6。
如需留有样品做试验前后的对比,应注明。
注意:对于模塑成型的样品,为便于样品的制备,避免重新开模增加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成本,应尽量选择标准样品,尺寸、质量及偏差等均符合已有的相关标准要求。
6.5 试验步骤
列明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和试验中的实施步骤,具体按照GB/ T 20001.4—2015中6.9的要求編写。
注意:试验步骤在实际编制中,往往因各种原因缺失细节方面的要求,导致不具备充分的可操作性。建议在标准起草完毕后,通知相关试验人员按此试验步骤实际操作一遍,对于任何不清晰的内容均应明确其具体要求。
示例:“样品应在汽油中浸泡24小时,取出后观察表面有无变色。”在试验的实际操作中试验人员对于汽油牌号的选择、试剂的温度、取出后样品是否应擦拭干净,应在多少时间内进行观察是不确定的,这样的要求不具备可操作性,极易导致不同的试验操作人员执行了不同的操作步骤,从而导致试验结果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
7 试验数据处理、试验报告、特殊要求
7.1 试验数据处理
列出试验所需的用于结果判定的各项数据。应给出试验结果的表示方法或结果计算方法,数值修约的要求。
7.2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至少包括:
——试验对象;
——注明使用的标准及方法;
——试验结果;
——试验日期;
——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因特殊情况对执行标准所必须作出的修改的说明。
7.3 特殊要求(可选要素)
7.3.1 特殊情况
允许测试的样品因含有特殊成分而需对试验步骤作出的各种修改的说明。
7.3.2 过渡期要求
企业标准在企业范围内强制实施,对于需区分新老车型,新老基地的情况,可适当在该章节中增加过渡期要求。
如:老基地生产的老车型,现有的试验设备及能力、试验要求能够完全满足产品需求。
8 结语
试验方法标准是验证产品、零部件、半成品等技术要求是否合格的判定依据,试验方法标准中的任一部分缺失操作的具体要求,都将影响到试验结果,导致供需双方对于判定合格的纠纷。
整车企业供应链长,对试验方法标准的制定应务必严谨,否则,势必造成所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供应链上的所有供方、本企业的各相关单位对试验方法标准具体实施中产生理解上的纠纷,浪费反复沟通的时间。如确定试验方法标准有问题,则必须对标准进行修订,也势必影响企业标准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 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编写规 则:第4部分 试验方法标准:GB/T 20001.4—2015 [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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