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5+5”办学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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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5”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一大创新,其形成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政策依据。其中,第一个“5”是指“5对接”工作机制,即产业与专业的对接、生产制造与就业实习的对接、工匠与名师的对接、创新发展与科学研究的对接、职工培训与继续教育的对接;第二个“5”是指“5维度”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力度、广度、深度、密度和效度5个指标。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5对接;5维度;办学模式
[作者简介]向罗生(1965- ),男,湖南常德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研究员。(湖南 长沙 410208)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湖南职业院校产教融合体制机制研究”(课题编号:XJK18BZY079)和2019年度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5+5’办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编号:2019B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6-0052-05
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围绕着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进行了相当多的探索和实践,也形成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丛。而校企合作是这一系列问题中的核心和关键,也构成了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逻辑主线。所谓校企合作,是指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办学,依托学校和行业企业两种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一种教育模式。与其他办学形式相比,校企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因此培养的人才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但实践中,由于校企双方在价值追求、组织结构、管理机制、利益核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双方合作往往“校热企不热”,难以持续深入推进。因此,要破解制约校企合作的症结,有效推动校企紧密融合和良性互动,完善高层次素质型人才培养体系,就必须构建一个兼具系统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的校企合作模式。
一、校企合作“5+5”办学模式的提出
事实上,校企合作“5+5”办学模式的提出不仅是校企合作实践深化的产物,其形成和发展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政策依据,历经了从理论研究到实践探索再到国家战略的一个过程。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決定》颁布,明确指出高校可以与企事业单位、地方开展联合办学后,校企合作成为高校改革实践中一种新的办学模式。此后,伴随着中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等协会的成立,关于校企合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日趋蓬勃。2006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应当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2012年,教育部首次对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的具体形式提出了要求,即职业教育“五对接”。但当时的“五对接”没有包括校企科研协同和协同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其内涵也仅限于企业和学校的合作的5种具体形式,并没有涉及校企合作评价等相关内容,制约校企合作深入开展的制度性因素仍然没有解决。为了对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进行整体规划和系统安排,教育部等六部门于2018年2月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提出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七种形式合作,并就合作原则、合作形式、监督检查等提供了指导性意见。至此,针对“五对接”的相关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为了推动“五对接”在实践中的落地实施,笔者以“五对接”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工作机制、评价体系等内容更为广泛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5+5”办学模式,即职业院校与地方政府、工业园区、行业组织、企业组织以“5对接”(产业与专业的对接、生产制造与就业实习的对接、工匠与名师的对接、创新发展与科学研究的对接、职工培训与继续教育的对接)为切入点,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再借助力度、广度、深度、密度和效度“5维度”的评价体系,实现校企合作办学持续健康深入发展的一种办学模式。
二、校企合作“5+5”办学模式的构建理念
1.完善制度设计。虽然形式上校企合作只是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但实质上却牵涉政府部门的权限划分、行业部门的职责权限以及高校内部的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平衡政府、企业和学校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的积极性,是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发展的关键因素。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制度设计:一是制定校企合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规范化目标管理机制,形成领导带头、学院主体、部门协同的校企合作工作机制;二是制定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标准,包括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标准、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职业院校教育和企业员工培训衔接等制度。
2.建立组织机构。要实现校企深度对接融合,就需建立完备的组织机构,对校企合作的各项指标整体规划,系统设计实施方案,对人员、设备等资源实行一体化管理。首先,构建一个自上而下的组织机构,负责对校企合作的开展和推进进行统筹管理。针对“五对接”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推进“五对接”的目标规划和具体工作。其次,构建一个资源统筹协调部门,与政府、行业、企业共同构建职教联盟。依托校中厂、厂中校、生产性实训基地、专业群合作建设委员会、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装备制造业专业委员会、协同创新中心等合作载体,发挥企业、行业的协同效应。此外,还应建立一个科学研究中心,以研究中心为平台,集合多方力量,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创新、发展模式、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性研究、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以及科技成果和产品的转化。
3.制定工作标准。规范有序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是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首先要针对“五对接”构建相应的工作标准,完善对接目的、对接内容、对接方式、对接人员和对接成效等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标准和运行规则, 对每个环节起到规范、约束和引导的作用,使对接程度有一个可量化、可操作、可实施的显性尺度。例如,在完善专业标准建设的时候,应分别就专业设置对接产业需求、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等几个层面,分别设置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职业能力模块标准等。而在制定职工培训对接继续教育标准时,则应以教育和培训相结合、长短互补、内外结合的标准,通过推行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多项职业技能证书,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4.构建评价体系。虽然有关校企合作评价体系的研究较多,但大多是宏观、静态的研究,没有深入到合作的动态过程中对其进行细致的分析,更没有将其放在校企合作系统的大环境下来考虑,因而就无法建立系统客观的评价体系。因此,首先要在剖析校企合作各子系统间、各因子间复杂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校企合作多方利益参与者和校企合作的动态性特征,从校企合作的力度、广度、深度、效度和密度“5维度”来设计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校企合作的实际状况。其次,评价体系既要包括校企合作的过程环节,也应考虑校企合作的结果环节。以监测点为基础,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设定评估标准,同时在构建指标体系的时候通过赋值体现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从而推进指标体系的导向性,实现对校企合作评价的全面控制和管理。此外,还应将校企合作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的“社会实践”“工学结合”和“社会服务”三个模块进行考核,与每个教职员工的绩效奖金、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和职务晋升挂钩,以提升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三、校企合作“5+5”办学模式的框架
1.“5对接”工作机制(见图1)。第一,产业对接专业机制。专业设置必须服务于地方经济和当地特色产业需求。因此,两者在对接时必须遵循科学性、前瞻性、特色性以及适应性四大原则,以需求驱动为模式构建专业设置机制、预测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引企入教”等方式,让企业参与办学,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使人才“供给—需求”单向链条,转向“供给—需求—供给”闭环反馈,促进企业需求侧和教育供给侧要素全方位融合。二是形成持续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的工作机制。依据市场和劳动力需求来调整和优化职业院校二级学院专业设置,校企双方共同进行市场调研和专业设置,共同开发校本教材,共同制定教学、实训和顶岗实习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共同组织教学,共同实施教学评价,在强化特色专业建设的同时建立专业设立与退出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建立课程共享合作机制。通过嵌入行业标准,提升课程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特色性,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课程教学与岗位要求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通过实行1+X证书制度,建立职业技能考证与公共选修课学分轉换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强化学生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的结合,提升学生职业岗位能力。
第二,生产制造对接就业实习机制。一是建立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机制。通过建立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联合机制,形成培养方案由企业主导,教材、教具、教学项目和主要设备来自企业,满足企业特定产品和业务范围的要求,实现教学实习过程与生产制造过程无缝对接。在合作形式上,鼓励和吸引企业通过提供设备、技术和投资入股等方式,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以及生产车间,同时突出对重点特色对接实训基地的建设,不断提升人才供给的质量和能量。二是建立多元资源配置机制。通过建立职教集团等方式,将处于同一产业链不同层次的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组织紧密结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的命运共同体。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包括实训定位考核、实训情境考核、实训师资考核、实训任务考核、实训管理考核、实训效果考核等。完善考评办法,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第三,工匠对接名师机制。一是健全“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通过完善专任教师企业实践实施办法、专业带头人遴选办法,以及选派骨干教师赴企业顶岗实践和实施“双专业带头人”,形成校企协同创新的“双带头人”格局,提升教师“双师”素质;通过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和行业的对接,柔性引进企业、行业高层次人才等。二是制定名师、大师工作制度。制定名师工作室制度、企业大师在校制度、客座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专业教师赴合作企业实践的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评价指标和参数体系,着力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行业专家。三是制定国际名师培养制度。针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行,有计划地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教师。
第四,创新发展对接科学研究机制。一是建立现代化职业教育创业园。通过构建生活区、服务区、产业区、技术研发区、产品适销区,实现信息、人才、技术、知识和资源的互动,促进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生产企业之间成果和信息的交换、消化、吸收、利用、研发和转化。二是建立科研平台。通过合作办学,探索共建学院,共同建立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工业设计中心等省级平台,并创建国家级平台,提升科研转化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三是改革科研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利用科研发展中心等平台,集成省内甚至国内的教学、科研力量,广泛开展校企合作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改革科研评价与激励制度,加大科研成果奖励力度,鼓励更多教师投入科学研究;制定科研项目转化资助政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度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建立校企合作“新技术应用孵点”。
第五,职工培训对接继续教育机制。一是创新职业培训运行模式与管理机制。一方面选派教师到合作企业顶岗锻炼,参与企业生产技术研发,从而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开展多种形式、面向各类人员的非学历职业教育与培训,深化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二是建立教师与职工能力对接机制。包括制订年度企业人才培养计划、定期选派企业员工参与培训、与企业行业所在人社部门实习对接、建立员工校内培训基地和学校教师企业培训基地,以及通过培训使教师和企业学员“零距离”接触,实现教学相长。
2.“5维度”评价指标体系(见图2)。第一,校企合作力度指标。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合作保障以及理论保障4个二级指标。其中,组织保障包括学校领导机构的设置情况、校企合作的具体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等三级指标;制度保障包括学校是否制定校地、校企合作的制度和办法、三年发展计划、校地校企合作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实施成效考核细则等三级指标;合作保障包括学校与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省级园区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数量等三级指标;理论保障包括学校是否成立省级行业协会级发展研究中心、是否申报省级以上的重大课题等三级指标。 第二,校企合作广度指标。包括合作平台数量、合作企业数量、合作办学数量3个二级指标。其中,合作平台数量包括以下三级指标:牵头组织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集团数量,本校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行业协会数量等;合作企业数量包括以下三级指标:签订并履行合作协议的企业数量、企业参与专业教学程度、企业投入增长率等;合作办学数量包括以下三级指标:学校与国内外高校和企业合作办学的项目数量。
第三,校企合作深度指标。包括专业课程共建、师资共享、基地共建、人才共育以及成果共用5个二级指标。其中,課程共建包括各专业是否有紧密合作企业及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专业建设委员会章程、企业参与教学课程建设的情况,每年召开课程建设会议的数量以及与企业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数量。师资共享包括是否建有高技能人才等兼职教师库、是否聘请企业等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兼职教师以及学校教师到企业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基地共建包括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数、企业捐赠额、顶岗实习基地数量、合作企业接收的顶岗实习学生数、就业学生数等。人才共育包括教师参与工学结合的比例,企业奖(助)学金,校企专家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全省技能大赛及获奖数3项指标。成果共用包括校地校企共建省级、国家级科研平台,共建产品研发中心数以及校企合作获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数量等。
第四,校企合作密度指标。校企合作密度指标主要衡量“五对接”的程度,包括专业和课程设置与现实产业需求和人才标准的对接程度、就业实习与生产制造过程的对接程度、学校名师与企业工匠师资的对接程度;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科技成果需求的对接程度以及学校教师与企业职工能力提升的对接程度5个二级指标。
第五,校企合作效度指标。包括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能力、学校发展水平3个二级指标。其中,人才培养质量指标包括毕业生就业率、雇主满意度、母校满意度、学生专业技能抽测合格率、毕业设计考核合格率、毕业生三年职业发展晋升比例、国际国内职业技能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数;社会服务能力指标包括技术服务水平提升度、职业培训能力增强度、科研项目与平台增加度;学校发展水平指标包括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的紧密度,基础设施、实习实训条件的改善度,“双师素质”教师比例的提升度,课程建设质量的提高度、社会美誉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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