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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育德”模式的构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晓倩

  [摘要]众所周知,美育的强烈感染力是一般的理论教育所不具备的,因为美育主要是靠美的气质打动人,所以把道德教育寓于美育之中,以美引善,使人在美的享受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不带有一般理论教育的强制性,能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熏陶和感染,从而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关键词]以美育德;模式;构建
  [作者简介]孙晓倩,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教师,法学硕士,广西南宁530007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6-0154-03
  
  作为一种独特的人生价值观念,审美观念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往往表现为一种独特的人生态度,即按美的规律追求人生的内在价值,注重人生境界的提高;而道德价值观则是受教育者进行道德自我塑造的境界追求;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价值观包含于审美观念之中。在传统的道德价值中往往强调社会性,以社会需要为出发点,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原则,向受教育者灌输着无私忘我的道德理念,而受教育者的个体生命性与道德感受都变得无足轻重,其个体差异性与自由性追求受到忽视,从而使德育进入一种无我的境地;而审美观念虽然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结合,但更注重个体性与精神性。
  
  
  一、“以美育德”模式的理论诠释
  
  “模式”在《辞海》中的解释为“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又译为范型”;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本文所指的“模式”是指为解决道德教育问题,在一定的德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用以组织和完成教育任务的美感教育理论、手段、途径、程序、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的理论模型和实践范式。它本身既是理论的又是实践的,可以被建立、检验并根据理论实践探究重建。“按美的规律创造”是马克思论美的一句名言,既体现了对象的规律性(真),又显示了主体的目的性(善),更揭示了唤起人类情感过程的形式(美)。因此,我们可以将审美观念与道德价值观念相融合,即将社会道德价值与个人审美情感有机结合,使个人与社会达到一定的和谐状态。“以美育德”模式在一定的抽象、简化、假设条件下可以再现道德教育的本质特性从而更好地认识改造道德教育,构建科学的创新型客体。
  
  二、“以美育德”模式的构建思路
  
  针对传统的“灌输式”道德教育,“以美育德”模式在整体的构建思路上具有双向互动性,我们在构建“以美育德”模式时,首先就要对它的构建思路有理性的认识。
  
  (一)教育主体应树立职业美的观念
  从生计的驱使向生命的自由提升、从牺牲性的付出向主动性的创造提升是教师职业美的观念。教师应当敏锐把握教育中美好的事物(审美感知)、任思绪在教育的天地里自由翱翔(审美想象)、用热情体验生命的律动(审美情感)、领会和感悟教育的深刻意蕴(审美领悟)。与此同时,教师更应该注重用游戏精神进行自由创造,用语言、板书、课件、衣着、生活举止作为工具对话人生――情境交融的和谐、心意相通的自由、品悟浑然的超脱是教师欣赏教育美的路径;应目之境的教育艺术、会心之境的教育风格、畅神之境的教育智慧是教师欣赏教育美的境界。另外,在组织安排教学过程时,不要把大量的时间用于组织和讲解教案上,而应用于为学生提供学习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上,即把精力放在简化利用资源所经历的实际步骤上――学生之间进行分组讨论,彼此之间进行交流,表述观点;教师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分析、引导、评价。这种互动优化了师生间的交往,建立民主、合作的师生关系,营造了和谐的心理氛围。
  
  
  (二)教育客体独特的思维方式
  传统的“灌输式“道德教育极端地排除了认识过程中的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按照固定的程序(感知一理解―巩固―运用)。教师居高临下,学生亦步亦趋,道德教育成了生吞活剥的机械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当教师的忘情地传道、授业、解惑甚至忽视了学生的生活世界已被剥夺为仅仅是对神圣理论的消极承受和刻板认知;与此同时,批判创造无以为继,自由建构无所凭借,没有积极的评价和审美,更没有能动和享受。事实上,一般的认知活动往往只注意到对客体外在形象、轮廓的反映,并不映射和体悟形象中所蕴含的主体本质力量,因此,它所揭示的客体形象往往是冷漠、肤浅、干瘪的。所以,只有与教育主体的积极评价活动相联系的认知活动,才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使感性向理性生成,理性积淀于感性之中,从而达到感性与理性的和谐平衡,体现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样的过程(图1)。
  
  (三)教育主客体的有机配合
  在“以美育德”模式中,一方面,教育主体要自觉地按社会物质生活的需要(合乎教的主体的目的性),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合乎教的对象的规律性),向学生展现饱含着人类精神文明和生命情感的创造性成果,诱导客体进入、同往、共鸣,藉此保存和发展人类的文明,维护人类文明的绵延和发展;另一方面,教育客体要按自己的身心发展需要(合乎学习主体的目的性),遵循着主体循序惭进的诱导(合乎学习对象的规律性),参与建构,以便改变自己的主观世界,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我们所要构建的理想模式应该是――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教育主体遵循真、善、美的规律与教育客体经由认知、评价走向审美的特殊认知活动。
  
  (四)“以美育德”模式的运行思路
  在“以美育德”模式的运行过程中,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的思维与行动都源于对“美”的崇尚。具体来说,教育主体首先要创设一个美好的教育情境给教育客体欣赏;其次,教育主体要引导教育客体进入体验感悟的阶段;再次,教育主体强化情感的过程也使教育客体不知不觉地引发了内心的共鸣(这种共鸣是下意识的有感而发,而不是教育主体的强制灌输)进而在行动上崇尚与效仿良好的道德情操;最后,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以实际行动共同完成“以美育德”的教育目的,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图2)。
  
  三、“以美育德”模式未来的构建拓展与应用
  
  科学在进步,教育在发展,教育学研究与教育实践改革的关系也日趋密切。在“以美育德”模式的构建中,我们应该注重从宏观上研究道德教育内部规律,改善传统教育理论工作者与教育实践工作者之间的隔膜状态,为他们之间创造多种形式的接触与交流。另外,在微观上,我们还应该积极开展德育分科教学法;在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术、实践基地建设上努力工作。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德育学科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增强受教育者的基础性素养,创造开拓的意识与灵活的思维能力。
  
  (一)重视社会生活美学文化建设
  我们应该重视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及娱乐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美学氛围。应尽可能采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情景交融、以情动人等审美形式。通过各种活动,形成与教育内容相适应的美学文化环境。
  
  (二)保障舆论导向的正确宣传
  “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人民奋进的号角。”“在社会前进的的历史洪流中,一切先进的,健康的文学艺术,都给予人民以巨大的鼓舞与美的享受。”在审美活动中,表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以及表现民族团结、社会进步、诚实劳动、美好生活等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学术理论、先进典型,我们都应当视为我们这个时代审美思潮的主旋律来宣传弘扬。与此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一方面应该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加大对不健康文化产品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发挥媒体、影视、文学艺术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巨大影响力。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中心和主题,创作一批喜闻乐见、有震撼力、有感染力的优秀文艺作品,使人们在文化娱乐和艺术享受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环境(社区一家庭一学校)
  构建“社区一家庭―学校”三位一体教育环境的具体措施:首先,学校要设置专职机构开设美德课程,同时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如“志愿者行动”、“希望工程”、“扶残助残”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等;其次,社区要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最后,家长要注重自己的言行,以美的魅力、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孩子(图3)。
  荷尔德林曾在诗中说: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而这也正是现代人的精神理想,即按照自己的价值标准、道德准则和审美理想,在谋求与客观规律相统一的基础上,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和行动模式。
  [责任编辑:周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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