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构筑平台 促进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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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市残联将社区(村)、家庭残疾人康复工作作为康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议事日程。从建立健全组织网络,落实规章制度入手,着力构筑政策、服务、信息三大平台,实现残疾人康复工作向社区、村延伸,近几年来,与社区(村)建立双向联系、采取下派工作人员蹲点的办法,就社区(村)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一、现 状
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劳动就业等各项工作的出发点,近年来,在嵊州市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呈现一翻新气象,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扎实、稳妥、高效推进。
第一阶段:整体推进,全面建立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工作小组)。其标志为健全组织网络,建立规章制度。根据省、绍兴市残联“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市残联以加强组织建设、构建服务网络为突破口,2004年9月,全市16个社区全部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1038个村(占总数的95%)成立残疾人工作小组,社区全部建立康复指导站(组)、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点)、助残志愿者联络分站(点)、卫生(精防)工作协调监护小组等康复组织网络,村分片建立相应组织网络,建章立制,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阶段:抓点示范,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其标志是摸清基本情况,实现规范管理。2004年在东浦社区规范化试点的基础上,重点对仙湖、东南、城隍坊、工农等四个社区康复工作进行规范化建设,在政策上予以扶持、经费上予以保证、业务上予以指导。各项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统一上墙,提高社区康复工作的透明度。统一建立康复需求、服务档案。做到残疾人家庭情况清楚、残疾情况清楚、康复需求清楚、服务情况清楚。通过示范创建活动,社区康复工作基础扎实、职责分明、服务有效,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阶段:加大力度,开展全面康复服务。其标志是确立长效机制,多项康复服务全面开展。2005年嵊州市市委、市政府加快康复制度建设,出台了“嵊州市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实施意见的通知”、“嵊州市无障碍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为社区进入全面康复阶段提供了制度保障。初步形成以“市康复培训中心”为主体,市各大医院为依托,社区(村)康复指导站(点)为基地的三级康复工作网络。以东浦、东南、下无塘、城隍坊、东郭等五个社区为中心,加大康复基础设施投入,设立用品用具陈列橱,设置康复训练室、活动室,开展家庭康复。“六进社区,六进家庭”的基本格局已初步形成,即工作职责进社区,需求服务进家庭;康复器械进社区,训练指导进家庭;康复助残进社区,志愿者服务进家庭;残疾协会进社区,党员结对进家庭;聋儿预防进社区,售后服务进家庭;无障碍设施进社区,指导服务进家庭。残疾人就地服务的载体发挥着积极作用。
社区康复出现了五大变化。一是在指导思想上,从单一的医疗康复向社区全面康复转变。二是在工作思路上,从残联、卫生部门联合搞康复,向残联牵头,医疗部门为主体,社会资源辅助转变。三是在工作内容上,从简单完成康复任务,向根据残疾人需求,开展个性化服务转变。四是在工作形式上,从侧重开展各类康复助残活动为载体,向为残疾人提供制度保障为重点转变。五是在工作措施上,从残联为主,部门参与,向社会化康复服务转变。形成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部门紧密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机制。
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通过“十五”计划的实施,从三项康复逐步发展、延伸到社区康复,特别是根据浙江省残联提出在2010年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在具体实践中反映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三对矛盾:一是全面康复目标与残疾群众实际康复需求相对滞后的矛盾。二是开展求近求便服务与社区康复服务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矛盾。三是康复服务社会化与残疾人心理上相对障碍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相互碰撞、相互摩擦、相互对接,出现了四个方面的问题:(1)社区残疾人康复保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2)残疾人康复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3)职能部门潜力优势有待于进一步发挥;(4)社区康复服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对策措施
1.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按政府令要求实现康复服务制度化
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着力构筑政策平台。市委、市政府自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助残疾人的政策措施。2004年人民政府印发“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助残疾人的若干规定”(嵊政[2004]30号)。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结合上级残联的要求,在政策措施上需作适当的调整。因此,在制定残疾人“十一五”规划中,要把促进残疾人全面康复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构筑全市大社保体系着眼,加快三项制度建设。一是全面推进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二是加快推行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三是探索创建康复救助制度。以医疗康复救助、用品用具配发、无障碍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康复救助体系。
2.整合资源,综合协调,发挥职能部门的潜力和优势
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是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性。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发挥职能部门的潜力和优势,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如卫生部门要整合卫生技术资源,融合、发展康复工作,把残疾人康复纳入社区康复服务范畴。教育部门做好三残儿童入学调查,重视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教育。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做好监护工作。
3.构筑网络,搭建平台,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格局
形成体制顺畅、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社区康复服务基本格局。建立由社区负责人、相关单位、残疾人代表等组成的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建立以康复指导站为中心的组织网络,完善配套设施,建立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康复需求登记制度,康复服务和转介制度,康复宣传和培训制度,康复训练评估制度,残疾发生报告制度和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制度。制定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标准,形成争强创优、你争我赶的良好氛围。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康复工作力度
以助听、助行、助盲三助工程为突破口,在完成各项康复任务之外,开展“千人康复,万名残疾人得实惠”活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协调各个部门,做好2005年用品用具配发工作,满足残疾人对用品用具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为3000名60岁以上的听力障碍患者免费检测听力,建立档案,进行跟踪服务,并为其中300名贫困听力障碍患者选送、配发助听器;为1000名精神病患者开展“防、教、救、治”工作;为1000名白内障患者为主体的残疾人群进行检查、医治、手术、复明和康复;为150名肢残人员修配假肢、赠送轮椅。扩大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5.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推进市场化运行模式
充分发挥残联下属单位的功能,找准市场结合点,重点开展以用品用具供应、助听器选配、三瘫一截为主要内容的康复服务。除三瘫一截康复尚在酝酿之中,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和规范,初步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一是建章立制,转变服务理念。实行年度岗位目标考核,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二是建立服务网络,提升服务品牌。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销售服务网络,开展供货、选配、咨询、销售、维修、送货上门等服务。三是精心设计载体,扩大社会影响。结合“爱耳日”等重大节日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开展助听、助行等活动。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与市民政局、人事局、老干部局联合发起“夕阳红老年助配”倡议书,得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可。供应站还开通了热线电话,印发公益名片5000多张,用品用具、听力宣传手册1000多份,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推动了社区辅助器具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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