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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社区与社区建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华 夫

  社区
  
  "社区"这个概念最早使用于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于1887年出版的"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一书中。该书译成英文后,名为"Commu?鄄nity and Society"。20世纪30年代中国人将英文"Community"译为"社区"。从社会学史的角度来看,"Gemeinschaft"、"Community"和"社区"的含义略有不同。
   滕尼斯在使用"Gemeinschaft"时,强调人们的"情感联系"而不是"地域联系",认为社区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或自然情感的社会有机体。而译成英文之后,"Community"也与其本身的含义略有不同。"Communi?鄄ty"的本意是公社、团体、共同体的意思,其含义中既没有"情感联系",也没有"地域联系"。在这个术语成为社会学的术语之后,美国的一些研究者赋予其地域、共同联系和社会互动三个含义。一些人把"社区"定义为:有一群人,居住在一定的地方,在组织他们的社会生活时行使一定程度的自治。还有人做出定义:一方面有一种情感上的力量,另一方面它还是一种对于地方的发生在身边的和熟悉的社会环境的归宿感。我国把"Com?鄄munity"译成"社区",并在近些年大规模地进行了社区建设后,一些学者将"社区"定义为: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这个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定的地域、一定的人群、相应的组织、公众的参与和某些共同的意识与文化。
   由于网络媒体的发展,最近几年网络上产生了 "虚拟社区"的概念。"虚拟社区"是从英文"Virtual Community"翻译而来的。国外学者给"虚拟社区"下的定义是:一个供人们围绕某种兴趣或需求集中进行交流的地方,它通过网络,以在线的方式来创造社会和商业价值。在网上的世界里,一个社区意味着人们生活、工作和娱乐的一个单位。国内学者认为:"虚拟社区"是主题定位明确,居民与社区间有极大的互动性,居民之间频繁交流,社区性质与信息资料相互平衡的网上虚拟世界。
   "虚拟社区"并不虚假,它在网上是真实存在的。"虚拟社区"产生的意义在于它把庞大的工业社会打散,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在世界范围内重塑人群,让人们按其兴趣、需要、价值观念和文化等,"自发地"形成大大小小的虚拟社区,从而改变人们现实交往方式和互动关系。"虚拟社区"是网络为人类提供的一个崭新的生活空间与交往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另类空间"。
  
  社区建设
  
   我国社区建设运动开始于20世纪初期的农村,后来由于战争的原因,社区建设工作没有继续开展。1949年后,我国建立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集中统一的模式,带有地方自治色彩的社区建设没有了存在的前提。
   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开始后,我国又开始了"社区"的建设。有研究者把这时的社区建设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倡导与起步阶段(1986-1989年)。1986年,为了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国家民政部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首次将"社区"这一概念引入了城市管理;1987年9月,在武汉召开了"全国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这标志着社区服务正式倡导发动。
   第二阶段:推广与普及阶段(1989-1993年)。1989年10月,有关部门在杭州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武汉会议以来社区服务工作的经验,要求在全国的街道和居委会普遍开展社区服务。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又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第一次将"社区服务"引入法律条文。1992年7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要求社区服务向产业化和行业化方向发展。截止到1992年底,全国已有70%以上的街道开展了社区服务工作。1998年,国务院将"推进社区建设"的职能赋予了民政部。1999年,国家民政部正式启动了"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程。
   第三阶段:迅猛发展、不断提高的阶段(1993-现在)。1993年8月,十四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1994年底,全国社区服务经验交流会在上海召开,澄清了社区服务发展中存在的模糊认识。1995年,民政部颁布了《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在全国布置开展创建示范城区的活动,并于次年9月在南京就此召开了专题会议。1997年7月,在青岛召开了社区服务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推广和交流了一些城区创建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的经验。200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1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推进社区建设是新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政府指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扩充社区管理职能,承接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剥离的部分社会职能和服务职能。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完善社区功能。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社区建设在城市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社区建设在中国城市中迅速发展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2000年6月16日,民政部长多吉才让在辽宁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此做出了总结:一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的"单位"属性逐渐减弱,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剧,教育、管理工作弱化,使得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处于松散状态,迫切需要找到一种新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最好的选择就是社区式管理。二是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企业剥离出来的诸如退休职工管理、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许多服务职能,大部分要由一个新的载体来承接,要建立一个独立于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也需要有一个承接的载体。这个载体最佳的选择也是社区。三是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制度的改革,城市居民与所居住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推动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四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加快社区建设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素质的迫切需要。五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管理上很不适应。居委会普遍存在着责权利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确、管理方式落后、管辖范围过小、人员老化、工作条件差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推进社区建设是一个新的思路和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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