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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创新机制 大力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人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年来,我们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共培养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83.85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31.54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24.78%,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市两级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使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各类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二是完善政策措施。我省率先在全国将高技能人才工作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省、市两级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制度;率先在全国设立了省、市两级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率先在全国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实行政府统筹,并由地税部门代征;率先在全国建立了重点技师学院,并明确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率先在全国开评技工院校教授级高级讲师,相继出台了企业职工薪酬分配制度、高技能人才进城落户和比照高级专家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技能大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努力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职业晋升通道,积极提供高技能人才流动便捷服务,真正让高技能人才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平台、干成事有回报、干好事有发展。
  二、着力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省现有技工院校134所,其中技师学院27所(省重点技师学院7所),高级技工学校11所,国家级、省级重点技工院校41所,在校生33万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1307个,年开展社会化培训28万人次,初步形成了以省重点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为龙头,以国家和省级重点技工学校为骨干,初、中、高技能等级相互衔接、职业工种(专业)基本齐备、公办民办相结合的技工教育和培训体系。二是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通过省市共建形式,在中心城市重点建设1个面向社会提供培训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目前,有9个市已建成使用,其中,无锡市公共实训基地被确认为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与此同时,全省已建立了以18个国家级和50个省级示范基地为骨干、145个市级基地为基础和307个培训点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高技能人才的年培训能力达到18万人,基本形成了“人才培养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的培养培训格局,为广大劳动者终身学习、提升技能水平、增强职业转换能力提供了平台。三是推进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通过经费补助、表彰奖励等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引导和推动企业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并对企业创造的岗位培训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依靠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涉及的竞赛职业50多个,涵盖机械、石油、建筑、电力、船泊、交通等支柱产业,每年参赛人员超过百万人次,三年共有18000余人破格晋升职业资格、1600余人荣获各种荣誉称号。如今,职业技能竞赛已经成为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和有效促进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四是完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指导技工院校改革教学模式,调整教学内容,积极承担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使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与企业、社会的需求同步,做到学校教育与技能岗位“零距离”对接。同时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联合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主动提供实习场地,选派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技术攻关。目前,全省正在实施“百校千企”工程,通过100所优秀技工院校与1000家大中型企业建立结对关系,深化校企合作范围和层次,创新双赢机制,全面提升我省技工院校的办学水平,高效率、大规模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三、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首先是建立健全投入机制。省财政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奖励、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贷款贴息和省市共建公共实训基地补贴等,今年安排的资金达到4500万元。省辖市也设立了相应的专项经费,并规定用于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对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要求保证50%以上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市县级政府可统筹其中的0.5%部分,用于本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其次是建立健全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技能型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的考核;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考核;对复合技能型人才,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技能考核。大力推进企业评价方式的改革,引导企业建立能力考核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打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为高技能人才破格晋升、越级晋升、优先晋升等创造条件,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数从过去的10%左右上升到30%。最后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从2004年起,开展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实行政府津贴制度,对技术能手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把高技能人才纳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范围。完善企业职工薪酬分配制度,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参照大专学历毕业生待遇确定。
  责任编辑:戈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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