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侨办积极开展“双万活动”《辽宁省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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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自2008年国务院侨办、农业部联合开展“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以下简称“双万活动”)以来,得到了广大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各地侨务和农业部门也迅速行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助村措施,已在全国多数省区市陆续建设了一批侨爱新村,所在村农民群众在住房、饮水、交通等基础设施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农村产业调整、农业资源开发等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双万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双万活动”是海内外侨胞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侨务工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侨服务的积极探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2009年,辽宁省侨办充分发挥侨务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全省积极开展了“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
为尊重和保护海外侨胞捐建国内公益事业、爱国爱乡热情和正当权益,辽宁省侨办对全省的侨捐项目进行了梳理检查。为加强侨捐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将以往的侨捐项目纳入了“双万活动”。目前,全省共批准45个侨捐项目纳入“双万活动”,并统一制作了“侨爱”字样的牌匾,所有项目已完成挂牌工作。“侨爱”的牌匾现已遍布全省14个市和各个乡村,侨爱项目开始深入人心,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
去年9月,美国欣欣教育基金会创始人,八甸高龄的邵中权老先生,对全省8个市的15个项目进行回访,高兴地亲手挂上“侨爱学校”牌匾。通过对捐赠项目的实地考查,邵老先生表示,美国欣欣教育基金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农村教育事业,继续做好侨爱工程项目的后续捐赠工作。
在“双万活动”中,海外侨胞执着地为国家做好事的精神也深深感动着每一个侨务工作者。辽宁省侨办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侨爱工程一万侨助万村活动”,发挥国内侨务工作便于对新农村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的优势,加强与农业部门的配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新农村建设的现状与需求。国内侨务工作与国外侨务工作有效结合互补,广泛了解海外侨胞参与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意愿与方式,帮助侨胞实现捐助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助推新农村建设的愿望,积极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辽宁省侨办侨政处)
《辽宁省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
一 华侨子女回国就读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视同本省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依法享受免缴学费和杂费的权利。
二 申请就读人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就读人父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中国驻外使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
(二)申请就读人与具有华侨身份父母的关系证明。
(三)公证部门出具的,本省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辽宁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
(四)监护人的本省居民户口簿和与监护人户籍一致的住房证明。
三 外籍华人子女就读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 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或民办学校,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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