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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冯娟

  摘 要: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辽宁省从2013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以来,提高了资金的支付效率,降低了资金运行风险,充分发挥了财政服务效能。结合工作实践,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有效促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有序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4-0070-02
  引言
  随着社会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外财政部致力于采取安全高效透明的资金运作方式。据统计,加拿大政府2012年电子支付率约为77%,美国政府2013年的联邦本级电子支付率为95.3%。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从2007年中央本级试点工作到2013年十二省市试点工作,辽宁省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从2013年4月份试点工作到2017年8月起全面推行,虽然经历了创新、实践的艰苦历程,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制度,提高了支付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性,提升了国库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得到了有关单位的肯定、支持,达到了既定目标。由此可见,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国家顺应社会经济信息化发展的趋势,是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提高财政效能的需要,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财政服务效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概述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是指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在不改变国库集中支付基本框架下的前提下,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和凭证办理国库集中支付、国库实拨资金、报表和对账等国库业务,实现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便捷、高效运行的管理模式。从全省的实际推行情况来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提高了预算单位的工作效率,节约了财政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库财政收支规模也逐渐增加,省级财政每年支付业务量都在50万笔左右,具体到每笔资金的操作上,更是需要对每笔业务进行单据打印以及盖章,这些日常工作都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工作效率不高,会计核算也容易出现问题。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支付效率,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风险,充分发挥了财政的服务效能。
  2.强化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有效降低了财政资金风险。以往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主要靠加盖“大红印章”的纸质单据传递,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伪造、变造单位印章和凭证等安全问题日益显现出来,这就成为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的短板。可见,传统模式下的国库集中支付手段已不再满足当前资金支付管理的需要。所以,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强化资金的安全管理,必须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电子化管理按照操作范围明确不同岗位人员的权限,相互制约,明确经济责任,加强了预算单位的资金安全管理。
  3.增强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准确及时性,提升了财政信息的服务水平。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可以通过自助柜面及时查询到财政资金的支付情况,提高了数据处理准确及时性,缩短了资金管理与银行支付之间的距离。同时,业务审核、账务处理、凭证管理等模式都随着改变,这将有利于构建一个动态监管、自动对账、全程跟踪等的全新管理模式,有利于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处理,有利于提升财政信息的服务水平。
  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有些部门思想认识不充分,执行力不强。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过程中,有些部门片面地认为电子化管理就是要把现行的各相关部门的系统推倒重来,需要各相关部门做大的改造,而且不能很好地界定短期投入与长期获益的问题,认为实施国库集中电子化管理需要配套的技术环境和基础设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只算“小账”,不算“大账”。
  2.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过程中隐含财务风险。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过程中,一笔付款业务在财政系统需要经过经办人操作、审核人审核、机构负责人签章、发送才能完成。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岗位的负责人都需要通过自己的USB-KEY进入后才能完成,而到了银行的自助柜面系统则需要支付U盾才能进行付款。可见,全部支付过程都可通过信息网络完成,这就要求預算单位在内部控制中落实会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然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往往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等等,导致人员分工、操作权限等界限不清,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把录入、审核、付款、对账等所有权限都集中到一个人,这样就会加大财政资金的风险。
  3.银行自助柜面系统运行不完善,有待进一步升级改造。自助柜面,是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定制开发的自助金融服务渠道。预算单位在财政专网内,将审核正确待支付的电子凭证发送到自助柜面系统,在该系统中操作完成同行及跨行转账、交易退款(收款方信息错误)、交易结果查询等业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自助柜面系统有时运行速度慢,不能及时接收财政系统传递过来的电子数据,影响付款速度;有时系统不稳定,出现无法自动匹配退库的情况,以致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无法恢复;这时候往往要与代理银行沟通多次、提供说明材料后才能解决问题;少数情况下会出现即使在收款方信息正确的情况下不能付款,还得通过传统模式进行支付。另外,在银行自助柜面操作系统,在跨行转账的时候需要逐条输入收款方银行的行号,不能自动匹配,而且有时在操作“提交转账”模块时,往往要提交多次才能付款成功,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   4.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可能导致系统运行维护不及时、数据信息泄露;业务流程不合理,可能影响审批过程,出现工作失误。同时,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理解不充分、执行不到位,不能很好地适应财政系统的变革。
  三、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1.提高相关部门的思想认识,强化执行力。在传统管理模式下,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已经建立了相当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其中人民银行与代理银行是全国集中部署的“上下一条线”的网络系统,改造成本高、难度非常大。但是为了提升财政国库资金的安全管理水平,为了提高财政信息化服务水平,为了获得更为广泛经济社会效益,我们必须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基于这种情况,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不是把各相关方的系统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来基本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开拓创新,重新梳理业务流程,权责明晰,优化薄弱环境,保证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各方都受益。同时,要依靠并重复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甚至系统升级改造、运行维护能自己做的尽量自己做,在一切可能的范围内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既算“小账”也算“大账”。
  2.完善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风险防范能力。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这一新的模式,预算单位要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不将经办、审核、付款、对账等权限集中到一个人,严格规范操作人员的权限,做到一人一USB-KEY、互相牵制,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降低每一笔会计业务的操作风险,保证支付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确保每一笔国库资金支付安全。
  3.规范银行自助柜面系统,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代理银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地方财政业务需求以及预算单位的反馈建议进一步规范自助柜面系统,集中资源不断优化软件系统、后台服务,保障财政—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不同业务类型资金管理链条的完整性,提高自助柜面系统运行穩定性,促进预算单位资金支付业务操作处理的标准化,提升代理银行的服务质量。同时,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过程中,代理银行应该建立科学便捷专门的通讯网络平台,有效避免互联网连接登录,保证信息准确安全高效地传输,并适时升级系统版本,优化电子凭证库,保证网络安全通畅,确保支付的安全性与时效性,提高工作效率。
  4.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制度,提升会计人员素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在制定相关财务制度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循电子网络支付制度,按照电子信息化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将国库集中支付全部操作:录入、审核、签章、发送、付款等流程标准化,监控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做到提前预警。构建统一标准的电子凭证库,做好应急预案处理,保证电子化管理体系稳定运行;建立严格的保管督促制度,对个人CA数字证书、机构CA数字证书、自助柜面付款U盾指点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同时,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过程中,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电子化管理业务培训,学习理解财政政策、熟悉掌握软件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涉及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的相互沟通和配合,各级部门要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技术实施的可靠、安全性,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管控,这样才能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开拓创新,提高财政服务效能,推动和促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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