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县级城管建设的困境与出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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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几年,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逐渐加快,城市管理和建设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县级城市管理建设问题也应该得到人们的重视和了解。下面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县级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现状,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推动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城市管理建设 县级市 问题 解决方案
一、县级城市管理发展的相关阐述
(一)城市管理发展的相关论述
上个世纪开始,我国改革开放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发展进程逐渐加快,城市人口数量逐渐增加,城市管理难度也直线上升,诸多城市问题不断涌现,城市建设监察队应运而生。这是城管的前生。县级的城市管理,作为承接着农村劳动力转型的主要门户,是国家城市管理的最基本单元。诸多的社会矛盾伴随着人口的增加一起涌进县级市,从交通、环境、物价等方面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城市管理发展的相关论述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逐渐加快,我国城市管理发展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城市污染、违法违章建设等问题都比较常见。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媒体传播的大众化,有关城市管理的负面新闻不断的被曝光,群众与城市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冲突成为社会关注的敏感问题。加上城市管理队伍同时也处在初级阶段,仍需不断的提高和完善,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业务知识不足,人员素质较低,以公徇私、不作为、不敢作为等常有发生。在网络传播下,逐渐在大众心中形成了暴力执法、队伍素质底下等片面形象。
二、县级城市管理工作的问题
(一)管理机制和管理组织结构有待完善
通過调查研究不难看出,大部分城市的发展受到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影响,这样才能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而对于发展之后的城市管理,关注力度不足。特别在县级城市中,城管的权利和责任边界比较模糊,虽然2017年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并下设各级机构,但由于新成立,且权力与其他机构交叉。使得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权力界定不准确,缺乏统一的部署安排。
(二)县级城市的执法成本较高,执法难度较大
县级城市的街道规划方案不够完善,违章乱停乱放问题较为普遍,一些执法工作人员与商贩之间的关系较为恶劣,你进我退,你退我进。城管出动,商贩收摊;城管收队,商贩摆摊。如此往复,大大消耗着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即使商贩被扣留摊货,也因罚金高于摊货而另起炉灶,加大了执法的难度,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成本更是巨大。
(三)县级城市管理机制较为落后,无法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县级城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大都以公共服务行业为主,忽视了城市售后服务的落实,县级城市管理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典型的拿来主义。从一线二线城市,甚至国外搬来管理模式,生搬硬套的解决县级城市管理中产生的问题,而忽略了自身的特点。在兼顾城市建设的同时,更需要注重乡镇的发展,这是县级城市管理所区别于其他的核心之处。
(四)县级政府的小市民心态比较常见,城市规范难以执行
尽管城管是县级城市管理的主要落实部门,但是其约束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为了从根本上落实好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执法者和群众的共同配合,一起塑造起良好的社会公德、民众认知。但现阶段县级城市居民小市民心态较为普遍,既希望政府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又不想自己付出。只有提高县域居民的城市认知,动员大家一起参与进来,才能一起做好城市管理。
三、县级城市管理建设的完善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机构制度
县级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的落实离不开城市管理机构制度的支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下放权力,不断革新当前的管理编制模式,合理控制编制总数,严格人员编制、肃清人员身份;交叉性权力划分,城市管理所分管的内容与公安、土地、环保、工商等各局都有不同程度的重合,可以采用“大综合执法”的模式,简政放权,将各个职能部门的权利适当划分到城管部门,下沉到县市一线,由城管大队开展各项执法活动。但同时也要注意避免权力的过度集中,且由于业务范围的不断加大,城市管理的机构必将越来越复杂,这就需要不断的优化组织结构,有考核性的、针对性的收放权力,这样不但明确了权利的行使主体,也能更规范的行使行政职权。
(二)优化县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县级城市管理部门的创建与成立非常关键,当前的城市管理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城管执法人员只能参考相关行政执法要求落实工作。这类法规本身可能就存在诸多难以解释的矛盾,使得城管执法无法可依的局面仍然存在。因此有必要不断上报建议国家城市管理总局主导制定城市管理专项法律法规,明确城市管理的执法依据、权利和责任,使其在法律上合法。同时在制定相关法律的同时:一是应该注意和其他部门职能的冲突,做到法律依据不重复;二是应该充分考虑执法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方面,做到有法可依,界限明确,从法律层面保障部门合作协调的政策进行。
(三)不断革新县级城市管理参与观念
第一,我们需要认真革新县级城市管理干部的理念,大胆摒弃原有的城市管理模式及理念,把相关部门放在正确的位置,做好县政府和部门基层的桥梁,上传下达,保持信息的通畅性,既能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又能有效沟通平行部门协助。其次是执法人员的观念要转变,要坚守信念、严记执法为民,梳理工作职责,实行领导责任制,加强日常巡逻、监督管理,努力转变群众心中的不良城管形象。第三是县市居民的观念要转变,城市管理不单是政府的事情,更是需要群众共同配合完成。这就需要加大宣传工作,在县区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宣传资料、传单,采用上门的方式,对城市管理相关的规章政策进行宣传普及,切实增强县区居民的文明意识。使得大家都能积极的参与到城市管理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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