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发展现状分析与建议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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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活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助力中小微创业企业成长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伴随着我国融资担保领域的快速发展,融资担保行业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现实问题,从而使得该行业发展目前并不十分稳定。本文通过对某省国有企业担保公司以及民营担保公司的发展现状,并结合当前融资担保市场现状的调研和分析,总结归纳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如融资担保公司盈利能力与风险承担不对等、银保合作机制不完善、市场监管政策不到位、以及担保业务创新发展不足等。最后从监管政策、风险共担、担保能力以及担保方式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希望对促进当前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有利的作用。
【关键词】融资担保 担保机构 现状 发展构想
一、前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前进,中小微企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2013年下半年至今,在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银行信贷紧缩,银行挤兑效应明显。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环境也愈发严峻,实体经济备受冲击。担保公司也面临的前所未有的代偿压力,直接导致部分担保公司违规经营,风险事件频发。如2011年郑州诚泰、圣沃担保事件引爆河南担保危局,2012年中担事件浮出水面,2014年四川最大的民营担保公司汇通担保高管潜逃,50亿资金受到牵连,另外还有海泰担保、河北融投、中海信达等代偿违约事件都对彼时的行业和市场冲击巨大,担保公司的增信效力遭受不小的质疑。早期的融资担保业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叠加自身高风险的经营属性,业内担保公司良莠不齐,违规乱象时有发生,非法集资、骗取贷款、高管潜逃、代偿违约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扭转担保行业的发展使其走上健康、稳步的发展,我国正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以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性担保为补充、涵盖“国家-省-市-县”的多级融资担保体系。同时,国家为了规范融资担保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条例管理规定,包括《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根据这些国家政策,该省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关于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等,旨在大力扶持该省的担保行业的发展。
对该省而言,经济发展属于“保守型”,受到了一系列事件的冲击后,虽然国家不断出台各项政策引导担保行业进一步正规化,但是对该省担保行业依旧造成了严重的打击,中小微创业企业融资难度依然较大。因此,本文以该省担保公司的发展现状为基础,并结合当前融资担保市场现状的调研和分析,总结归纳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展该省融资担保行业提出建议。
二、该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一)在册担保公司机构运行情况分析
在担保资本金规模上,据相关资料统计,截至2017年底,该省融资担保资本金总规模约537亿元,融资担保责任余额722亿元。和2013年相比,融资担保总额由1300亿元减少40%左右。
在融资担保机构分类上,国有控股的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和资本金占比迅速提高,截至2017年底,融资担保机构数量达到101家,国有担保公司数量占全省国有融资担保25%。此外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放大倍数达到2.24倍,显著高于全省平均放大倍数(1.34倍),可见该省担保行业的核心力量为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但从数据上来看,该省的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较其它省市而言还是相对落后。
在发展势头上,该省融资担保行业处于“量减质增”、“做精做强”的良性发展的新阶段。该省为净化该省融资担保行业,一方面抓监管,另一方面促发展,努力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和长期不能正常开展业务的机构清理出去,因此目前存留下来的担保机构大多经营的比较正规。
(二)担保公司发挥作用分析
截止2017年底,该省已有超过6.53万家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获得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超2800亿元,平均每家企业获得担保贷款420万元,有效缓解了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此外由于获得贷款担保,企业增加营业收入5200亿元,显著提高了纳税总额(190亿元)和提供社会就业岗位(9.2万人),为全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较2013年而言,该省各级财政累计向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新注入资本金63亿元,并撬动银行贷款1553亿元,共有2.8万家中小微企业获得扶持。
此外该省正将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对象由中大型企业逐渐发展到聚焦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户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同时兼顾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支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导向。
三、该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问题分析
担保公司是基于担保个人或中小企业信用进而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的专业机构。正是因为其自身的运作模式,在面临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情况下,会出现种种问题。下面就简单分析下担保机构面临的外部和内部问题。
(一)外部问题
1、当前经济形势持续下行,融资业务量显著下降。担保机构在金融链条上是弱势群体,业务不受自己支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持续,中小企业自身资信状况不佳,财务管理不健全,经营稳定性差,银行重利避险使得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能力弱。此时,担保公司只能维持现有业务量,并巩固当前的业务降低风险。很多企业会因为发展不好,或者资金压力大,导致拖欠保费,从而给担保公司带来困难。如果担保公司不作为,选择终止担保,银行会要求代偿,而担保公司无力代偿;如果担保公司继续担保,必然是在无收入的情况下继续承担融资风险。
2、银行“恶意”抽贷,使得担保公司代偿量激增。该省一家龙头企业,在短短半年内被宣布破产。企业生产销售一直良好,正在引进新设备准备扩展生产线。新年伊始,某银行未将该企业列为支持产业,银行承诺逐渐压缩贷款,但当企业还完款后,该银行再无消息。这件事直接引起该企业其它贷款行的警觉,其它银行也纷纷开始要求企业先还款,在短短半年内该企业共计偿还银行贷款近7000多万元后,再无一新贷款发放,即使得到当地政府支持近800万元,也无法弥补迅速减少近1亿元的资金支撑,从而使得该企业迅速走向了破产。银行为了“防控风险”,把所有风险转嫁给企业和担保公司,導致担保公司代偿激增,以至于无力代偿, 3、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对于国有担保公司,其财政资金多为政府一次性投入,即首次注入注册资本,因此缺乏政府后续资金支持和持续的投入,这为高风险的担保公司带来了挑战。再加上再担保机构的缺失等,风险释放渠道单一,即使有风险补偿机制,担保机构压力仍然巨大。相对于国有担保公司,民营担保公司发展更是很难得到政府的支持,面临的困难更为突出。
同时,针对国有担保公司,由于其自身的国有属性,政府始终认为金融担保存在高风险。因此,当国有担保公司向政府寻求一些政策支持时,即使作证很多轮,也未必会得到相应的扶持,
(二)内部问题
1、担保机构规模偏小。虽然目前融资担保机构单体资本金平均规模达到1.78亿元,但是放大倍数仅为1.34倍,国有担保公司放大倍数2.24倍,远低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明确规定,即对其担保能力按注册资本放大至10倍。这主要是因为单体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较小,无力将其担保能力有效放大。
2、担保行业利润低。融资担保行业利润低,但风险比较大。2013年以前,很多實体企业家一提担保公司就有种“躺着都挣钱”的感觉,因此,有些还纷纷效仿成立民营担保公司。殊不知,担保公司的利润与其承担的风险是非常不对等的。以3%/年的收入(较高保费标准)去承担100%的风险,这就意味着一笔风险代偿可能就导致连续十年的利润损失。
3、担保公司业务创新能力弱。该省经济长久以来一直较为保守,现有的业务模式,都是最传统的业务,中国再担保业务从2008年就已经开始,该省直到2015年才成立的第一家再担保公司。同时,国有担保公司又具备国企的一些特性,机构运转慢、接受新事物较慢等等,更是导致国有担保公司业务创新能力弱。
4、国有担保公司的国有性质导致不愿意承担风险。国有担保公司,背后依托的大多是政府机构,因此,对于风险、不确定因素很排斥。一旦正常业务有一点风险苗头或者开发一些新项目会有各种不确定因素,这类项目想要审批通过困难较大,或者即使通过也会是担保机构调研许久,从而错过了最佳时机。
四、对策建议及发展构想
尽管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目前还有很大空间,然而该省融资担保业已经出现“政府不知怎么管,企业不知怎么做”的尴尬状况。因此,需要结合该省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把握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发展的运行机制,有效对接服务对象融资中的担保需求,建设风险多元担当机制,进一步加快发展、发挥担保机构积极作用,尽快形成能助力“万众创新、大众创业”、风险可控的经济健康发展态势。针对这一目标,下面简单阐述作者对该省担保机构的发展提出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提高对国有担保公司损失的容忍度。目前该省担保公司主力军还是国有担保公司,而未来也会是以国有担保公司为主。国有担保公司要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代偿率和损失率。国有担保公司不仅要肩负社会责任,要扶持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并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国有担保公司一旦损失还要背负着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风险,这导致很多国有担保公司干脆停滞业务,导致小微企业无处融资。因此增加政府对担保公司损失的容忍度,可以让国有担保公司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下迅速发展,支持更多的中小企业。
(二)努力构建“政银担合作”模式
当前该省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小,担保覆盖率不够,同时“银担合作”机制尚未建立,银行不愿为担保机构增加授信。该省投资主体多样化同时资金来源多样化,担保机构体系建设不健全,缺少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小微企业信用观念比较淡薄,诚信意识较差,担保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此外该省担保机构地区分布极不平衡,近1/3的县没有担保机构,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实现担保机构全覆盖”目标任务差距很大。
通过政银担合作使得风险责任共担,各家机构共同防范风险从而使得银行对利润追求没那么迫切,担保机构也更为稳定,不会因经济周期的波动而过分波动,明显可减少“融资担保跑路、企业跑掉、银行不贷,融资环境更为恶化”的恶性循环现象。在这一方面,可以学习并推广安徽省其县级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银行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共担风险的“4321”风险分担机制。该风险承担机制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的典型示例,能很好的平衡担保机构、小微企业以及政府和银行的各方利益。
(三)积极完善再担保体系
再担保政策的本质是政府提供的一种按照市场化方式操作的担保业风险分散补偿机制,需要财政全额出资,取消盈利要求,并在资本金持续补充、损失补偿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从而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再担保时代”对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具有明显导向作用,对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四)增加融资担保创新特色
业务品种的不断更新迭代和创新是担保公司发展壮大的基石。担保机构的服务范围将以园区型、科技型为主,坚持小规模,大群体,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联合施策”思路进行担保业务创新,不断提高担保业务覆盖面和服务群体,进一步扩大业务合作范围和机构,提高担保机构的营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结语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当前该省以大力扶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目标。推动该省担保事业健康发展,应该从培育基层担保机构、培育中小微企业这个基础抓起,进而建立健全完善诚实守信的担保市场。
参考文献:
[1]陈宇.政府产业基金蓬勃发展隐患[J].中国金融,2018(01):99.
[2]刘兴亚.融资担保模式探索——以安徽为例[J].中国金融,2015(20):91-9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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