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岗位胜任力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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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业务知识、执法能力、精神作风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从岗位胜任力出发完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从而促进其岗位胜任力的进一步提高。以“岗位胜任力”为基础展开对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工作,能够完善传统考核方式,优化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本文将在岗位胜任力的背景下,深度剖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务人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岗位胜任力 市场监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绩效考核
McClelland于1973年率先给出了胜任力的概念,即与工作或工作绩效或生活中其他重要成果直接相似或相联系的知识、技能、能力、特质或动机。岗位胜任力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组织中,促使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并且在该岗位上产生优秀工作绩效的知识、技能、能力、特质的总和。
本文认为岗位胜任力包括一个人的岗位素质、成长潜力、交流协作、工作态度、工作操守、道德素质等六个方面。
岗位素质主要体现在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优秀的语言文字能力、统筹兼顾能力、熟练的业务处理能力、强大的执行力、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以此应对复杂的工作情况。成长潜力主要考察工作中的创新发展意识、自主学习能力、自控力、自信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计划能力。交流协作主要针对工作之外的人际交往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工作态度主要是看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责任心、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相关的精神品质。工作操守主要是工作人员工作中要秉公办事、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保证工作的真实性。道德素质考察工作中的基本职业道德,工作之外的社会公德,服务他人的奉献精神,诚实守信的基本素养。
一、问题的提出
政府对于公务工作人员的考核主要体现在绩效考核,保证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科学合理,有益于政府工作的稳定发展。随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改革,政府对于公务人员的要求也是越来越严格,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工作的考核。因此,传统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模式不能够满足当前的公务员数量,加大创改革力度,提升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效率,保证公务员岗位的质量。我国基层的执法人员是政府行使义务和权利的直接对象,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决定了政府的工作态度,同时与社会公众的权益密切相关。
因此要加快对于传统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改革速度,加强公务员工作管理,端正实施工作态度,提升公务员队伍的综合实力。根据资料显示,部分国家对于公务人员的考核及其严格,目的就是保证执法工程的公平公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内对于公务员绩效的考核内容就相对难度较小,同时公务员考核制度不完善,无法保证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高效性。
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标准不科学
传统的公务员考核内容过于宏观,很难将考核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去,没有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等等次,评判人员并没有标准的评判标准,评判加入的主观因素过多,无法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甚至出现了评判人员徇私舞弊,不遵循职业准则,修改数据,违背了考核的预期目标。
(二)考核指标缺乏一定的针对性
对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与其他类别的公务员考核有些差异,毕竟每个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职能都各不相同。只有深刻剖析该岗位的标准和准则,针对性地考核,加强岗位相关能力的培养,选拔该方面优秀的人才。目前的公务员考核对于不同类别公务员的考核标准都相同,无法有针对性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不科学,无专业的考核部门
根据公务员考核相关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组织对于公务员平时工作的考核,另一部分是年度考核,公务员考核的最终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年度考核成绩结合,判定公务员是否符合组织要求。但是在公务员考核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公务员对于今年工作的总结,之后由组织领导对公务员的总结进行考察,最后给予对于公务员总结的评价。传统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没有一定的实施效果,将形式主义实际落实到考核工作当中。这种考核制度存在一大部分的主观因素,无法真实选拔出符合工作要求的公务员,严重打击了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目前大部分公务员考核中的平时考核方式太过随意,无法反馈出公务员平时真实工作情况,严重打击了公务员考核的积极性。在我国大部分的行政部门中没有专门负责考核公务员绩效的相关部门,考核相关的组织都是由各部门临时组成。相关考核领导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具备一定的考核能力,严重影响了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非专业的考核人员不清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对于公务员的考核受主观因素影响很大。
三、改进和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解决措施
(一)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导向
行政类执法类公务员大部分工作要直接参与到人民群众中去,首先公务员要具有正确的价值体系,能够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解決问题,营造一个积极和谐的社会氛围。考核人员加强对于公务员三个方面的考察,一是公务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能够保证工作的稳定进展。二是是否关注社会安危,能够时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三是对于职业本身的理解,是否具有上进心,能够紧跟时代发展,创新改革工作方式。
(二)发展积极向上的绩效文化
政府和企业不同,评价一个企业的标准是企业的效益收入,而评判一个政府的好坏都是为人民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要培育健康的绩效文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公务员多干实事,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沟通。
(三)建立严格的考核负责人制度
要提升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成立专业负责公务员考核的部门,加强公务员考核管理,指定相关负责人,调动公务员参与考核的积极性。加强平时考核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制度,保证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应增加平时考核项目,全面考核公务员工作绩效,促进公务员自身学习和能力提升。加强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明确考核人员义务和权力,促进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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