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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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伊玉凤 邵方新
[摘 要]无形资产是高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的一项重要经济资源。本文针对高校无形资产的管理现状,提出加强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2-0183-02
1 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的内涵与特点
高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高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高校属于人才、知识密集型的场所,它的无形资产也相对集中,是高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无形资产发挥的作用超过了有形资产。其特点有:一是无形资产利益主体分散。从无形资产分布状况看,高校无形资产的持有权和使用权既统一又分离。虽然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产权归学校所有,但其运用特点是学校、二级单位、个人分别使用各自的原本学校拥有产权的无形资产,它们都是无形资产的载体。二是无形资产容易流失。从无形资产取得形成的角度讲,高校无形资产主要是自身开发的原创性无形资产,其增值的潜力、价值不可限量,在使用、转让和科技产业投入中权益维护难度较大,容易流失。三是无形资产价值难以计量。高校因其著名教授、学术声誉、人才辈出而著名,高等学校的“校誉”具有重复使用性,其价值不会削弱,具有报酬递增的特性。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则难以计量,它的取得、运营和退出与有形资产有着完全不同的形态。
2 目前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现状
(1)在校誉监管上失控。代表学校特色和实力的校誉,是学校历代师生员工辛勤工作的结晶,是学校的无价之宝,然而有些人却不知珍惜,为饱私欲,竟随意滥用。假借某一高校校名,自称是该高校的办学附属机构,或直接租赁高校办学场所,同时进行虚假的招生广告宣传,严重的败坏了学校的声誉。
(2)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无形资产的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大多数学校科研成果由科研处管;研究生成果由研究生处(院)管;科研成果的转让或产业化,有的属科研处管,有的属产业办(处)管,甚至有的学校院、系、所、个人都能对外签订技术合同;有的学校虽有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处),实际上只管有形资产,不管无形资产。这样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权力分散、各自为政、互相推诿、保护不力的被动局面,导致无形资产流失。
(3)学校缺乏统一的可实际操作的无形资产保护条例及相应的实施细则,以致在实际工作中,无据可依,无章可循,难以掌握标准,容易出现各种可能造成学校无形资产流失的漏洞。
(4)人才流动、人事调动及科技人员跳槽等,带走学校的科技成果,造成学校无形资产的流失。高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学、科研基地,在校大学生尤其是硕士、博士研究生是学校科研的生力军,他们参与一些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实验工作,了解项目的设计,掌握部分项目的研究资料,甚至掌握着项目的关键技术,有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离开学校后,把在学校完成的职务成果带到了新单位,造成学校无形资产的流失。
(5)学校的某些传统管理制度不利于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如在科研成果转让或产业化过程中,传统的管理制度往往忽视科研人员的个人利益,以至于有的科研人员为了一己私利,私下直接把职务成果泄露或交易出去,造成流失。
3 高校无形资产的保护措施
(1)学校要加强对校誉的管理。对于所有利用学校声誉所办的培训班、强化辅导班、补习班及各类公司等应进行集中管理,严格审批,对于一些有损于学校声誉,或不正当的辅导班、公司等应坚决予以取缔。而对一些合规、合法的培训班、辅导班应予以支持和引导,同时还应加强对此类班办学层次和办学效果的测评与监督,对于这些各类班、公司所占用学校的资产实行有偿占用制,这样做,既可以为学校创收,又可以提高学校知名度。同时高校应根据现有条件,不断挖掘潜力,办出自己的特色,创出自己的牌子,不断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和科研技术水平,提高社会的认可度。
(2)建立健全统一的无形资产管理体制。针对无形资产管理多头、权力分散、各自为政、管理不严的状况,应逐步建立起一个权力相对集中、组织严密、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所有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有关保护条例、管理制度的制定,科研成果的转让及技术合作、咨询、贸易等各类合同的签订,科研成果归档与管理,研究生、博士生及博士后流动人员研究课题归档管理,专利申请,办理科技产品商标登记,版权登记,以及对在发展科技产业中利用学校无形资产如校名使用权的管理等,做到职能、职责明确,管理严密有序。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进依法管理。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学校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无形资产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无形资产的产权主体和产权界限,使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堵塞在人才流动、人事调动、人员跳槽、兼职、技术贸易、后勤社会化、校办企业改制、与外单位合资、合作开办企业等过程中可能造成学校无形资产流失的种种漏洞。
(4)开展无形资产评估,建立无形资产账册。管理部门应对学校现有无形资产的开展评估工作,明确现有无形资产的种类和价值,建立无形资产的账册和档案资料,使学校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真实反映,这既是正确进行经济核算和学校投资、转让以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也是保护无形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权益的需要。同时,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做到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无形资产加以保护与管理。
(5)加快学校的科技成果的转化,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设立专门的专利支持费用。设立专门的专利支持费用,用于奖励发明创造和专利的申报维护费用,改变专利费用由发明人或课题组承担、专利的申请与放弃由发明人决定的局面。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是对知识产权的最好保护,也是知识产权管理的最终目标。
第二,实施有效的激励手段,调动科技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我国已经颁布的相关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权益,并在职称评定、科研设岗、经费提成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只有科研人员的利益得到保证,学校的利益才能够实现。
第三,鼓励教师创办科技型企业。学校应推出相应的政策,应允许学科组(或课题组)以技术和现金入股,组建有限责任股份公司,从而真正把项目研究的产业化同自身利益联系在一起。同时,建立风险化解机制,如保留原教师或研究职位等措施。
(6)加强对知识产权载体的管理。要做到这点,一是把好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毕业关,毕业时应与学校签订技术成果保密合同,毕业后不得以在读期间所掌握的技术型资产成果进行营利活动或将其公开。二是把好研制人员调出关:掌握技术成果的工作人员调出学校时,同样要与学校签订技术成果保密合同。
总之,高校的无形资产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高校的发展与实力增强至关重要,我们必须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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