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展产业集群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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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琦
摘要:通过研究黑龙江省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和融资现状,分析黑龙江省产业集群融资的制约因素,提出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局面,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通过改进金融机构信贷服务,有效利用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黑龙江省产业集群能够建立健全融资渠道,获得必要的金融支持。
关键词:产业集群;金融支持;融资体系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3-0176-0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相互关联的企业以及机构在一定地域上的集聚现象――产业集群现象随之加强了,并成为决定区域产业活力的关键和区域持续性竞争优势的来源。Rajan和Zingles(1998)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企业成长过程中的金融依赖,即不断降低企业外部融资成本的金融制度创新有利于企业突破自我积累的限制,促进企业的成长[1]。在我国目前融资制度体系下,除商业信用以外,企业外部正式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间接信贷和全国性资本市场。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固有的局限,使它难以成为集群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只有少数大企业才能进入资本市场筹资,因此,对于大多数集群企业,金融机构信贷才是重要的融资来源。而在金融机构信贷方面,由于我国金融制度的原因,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增加向集群内企业的贷款、独自承担放贷的风险。黑龙江省在振兴老工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的发展过程中,应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一、黑龙江省产业集群发展现状与融资状况
(一)黑龙江省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为新中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建设,黑龙江省的经济、科技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商品粮和重工业基地。
为抓住国家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适应市场需求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黑龙江省正着力建设以哈尔滨为中心,齐齐哈尔、大庆为两翼,大中型区域中心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为重要支撑的六大产业群和六大产业基地:发展装备制造业产业群,建设现代化装备制造基地;发展石化工业产业群,建设国家一流的石化工业基地;发展能源工业产业群,建设东北地区能源基地;发展绿色、特色食品工业产业群,建设全国重要的食品工业基地;发展医药工业产业群,建设我国“北药”生产基地;发展森林工业产业群,建设我国重要的森林工业基地。
2005年,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总产值4 714.91亿元,其中,六大产业集群实现工业总产值4 456.89亿元,占黑龙江省全部工业总产值的94.5%,对黑龙江省工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黑龙江省产业集群的融资现状
从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看,2005年,装备、石化、能源、食品、医药、林木加工等六大基地完成投资602.6亿元,增长45%,占全部工业投资的88.6%,取得了历史上少有的好成绩,这与金融部门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但与加快发展的要求相比,尚未形成较合理、完善的金融信贷政策支持体系,表现为“资金需求旺盛,信贷供给弱化”。资金紧张仍然是发展产业集群、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2]。尽管黑龙江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产业集群的政策,但金融信贷政策相对滞后,与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相脱节,影响了黑龙江省产业集群的发展。
二、黑龙江省产业集群融资不畅的制约因素
1.我们国家运行了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企业融资特征明显表现为政府主导型,恰恰是这样一个融资模式,也决定了产业集群进一步发展的局限。黑龙江省是原有计划体制统治时间最长、贯彻最为彻底的地区之一,计划经济体制的残留仍然影响着现在的产业集群的融资体系:主要是依靠政府投入,其他有效的融资渠道尚未建立完全,资金配套能力同产业的发展能力极其不相适应。
2.有效的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建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如医药、电子信息等高风险、高收益的产业集群融资问题尤为严峻,风险投资基金等现代投融资机制没有建立,没有风险投资机构进入。并且,企业自身的资金配套能力弱,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投融资的主体。目前,我省风险投资公司只有两家,实际投入项目的资金少得可怜。可见专为支持科技发展成立的一些金融投资公司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3.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服务质量差,信贷品种少,企业贷款困难。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融资需要。区域内没有形成资金中心、信贷中心、清算中心,金融一体化程度较差。金融方面的中介服务体系尚未健全,缺乏高素质的中介服务人才。
4.黑龙江省产业集群对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利用不够充分。黑龙江省共有33家上市公司,仅占全国1 399家上市公司总数的2.36%,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黑龙江省的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学、机械、食品、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的分布行业。这些上市公司普遍具有流通规模大,但股价水平偏低,总市值较少,每股收益较少的特点,被ST的股票竟有11家。经营业绩不良,使得投资者对这些股票的投资热情不高。可以说,作为很多企业主要融资渠道的资本市场,对黑龙江省产业集群发展并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
三、推进黑龙江省产业集群发展的金融支持
黑龙江省要针对产业集群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地区投融资的先进经验,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局面,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建立健全融资渠道。
1.黑龙江省产业集群的融资模式要实现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演变。使产业集群的融资特征转变为:前期靠财政,中期靠银行,后期靠市场。引导和鼓励产业集群的政策,构建产业集群总体思路下设计外资的目标吸引政策,有目标地吸引那些具备产业带动优势和有产业关联效应或配套协作功能的项目进入。
2.黑龙江省要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制定政策鼓励风险投资机构进入,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业。针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发展特性,积极培育风险资本市场,建立风险基金。特别是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的需要,创造像“种子基金”、“天使资金”等形式多样的更加适合项目开发和产品孵化器的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黑龙江省企业开发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可按其投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3]。
3.各类金融机构要改进信贷服务,增加信贷品种,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增加对黑龙江省产业集群的信贷投入。为解决企业贷款难的问题,首先,要解决企业贷款担保,当前应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扶持发展各种信用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其次,要改善银行的金融服务,经营品种要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要提高。加强黑龙江省集群企业的民营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鼓励民营资本采取联合、联营、集资、入股等方式进入。同时,要培养、培训各类中介服务人才,通过考试选拔等制度促进中介服务人员素质及业务水平的提高。
4.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促进银企关系,在产业集群内实现金融一体化。产业集群内的企业是资金使用者,都是完全独立的经济个体。相关企业相互持股和控股(产权渗透),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使企业之间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各种密切合作关系。为促进银企关系,在黑龙江省可率先实现金融一体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尝试组建诸如资金中心、信贷中心、清算中心等区域中心,实现信贷资源共享,资金统一调度,这样会对黑龙江省产业集群的发展起到更大的支撑作用。
5.集合委托贷款。这是我国融资手段的一大创新,它为黑龙江省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一条可资借鉴甚至可以利用的新的途径。集合委托贷款基本做法是:个人及企事业单位等多方作为委托人;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委托贷款;银行作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4]。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发展个人投资者、企业和银行集合委托贷款,也是黑龙江省产业集群充分利用银行、个人、企事业单位等社会资源,进行资源有效整合的一条较好的融资途径。
6.黑龙江省应鼓励更多效益好、概念好、市场潜力大的企业进入到资本市场,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黑龙江省现有的上市企业也应努力提高盈利能力,吸引投资者投资于这些企业,筹措更多的资金,发挥资本市场的金融支持作用,以便对黑龙江省产业集群的进一步成熟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R.G.Rajan and L.Zingale. Financial Dependence and Growth[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Jun 1998:88,3:Academic
Research Library pg.559.
[2] 巴曙松.振兴东北的金融支持战略[J].财经问题研究,2004(2).
[3] 戴淑庚.我国高科技企业融资与金融创新[J].科技与经济,2004(3).
[4] 裴平.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J].南京社会科学,2004(7).
[责任编辑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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