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盈余管理再认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秋霞

  盈余管理一直是理论界进行实证会计研究的重点之一,它是上市公司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进行的调节盈余的行为。盈余管理的存在有其特定的背景和条件。它是基于不确定性、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等因素的,因此这些因素的存在,决定了盈余管理将会继续存在下去,而且通过法律、规则和人力是不可能把它完全消除的,只能采取一定措施对其进行防范。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于会计盈余数据具有信息含量,因而受到资本市场各方参与者高度重视,而企业管理当局又恰好处于内部人位置,从而盈余管理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般来说,盈余管理的手段是借助于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实现的,但又不仅限于会计方法。比较实际的问题是,面对某一企业的盈余,如何进行有效的认识,即如何客观判断盈余质量――盈余的信息含量?本文基于信息经济学的信号发送和信息甄别理论,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作为代理人向委托人显示自己真实信息而进行的信号发送行为。对这一信号的甄别,一个思路是,要把握盈余的信息含量,需要了解它是如何计量出来的,这又涉及到会计政策的选择,而会计政策的选择又与公司治理结构密切相关,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司治理结构和盈余计量的方法。
  
  二、理解盈余管理的新角度
  
  西蒙提出了“人的有限理性”,并且区分了“程序理性”和“结果理性”。程序理性强调的是行为机制的理性,并不注重结果本身。由于结果总是一定行为程序的结果,只要保证了行为程序的理性,结果就是可接受的;而结果理性则是所谓的行为理性,强调结果符合目标性,而不是注重产生这一结果的行为程序。西蒙认为,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人们无法准确预测未来,因此就无法按照结果理性的方式采取行动,只能依靠采用某一理性的程序来减少不确定性的程度。因此,西蒙主张应以程序理性替代结果理性来进行理论研究。
  由上述理论看出,程序理性而不是结果理性是会计所可能实现的唯一目标。根据程序理性的观念,会计强调的是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等行为的程序理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并不体现在它自身是多么“真实”,而在于它是否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及其制定权合约安排进行加工处理的结果,若是,那就是“真实”的。在实践中所真正奉行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遵循程序理性观念的真实性,即如果生产会计信息的程序符合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那么这一信息就是真实的。
  关于盈余管理的内涵,国内外学者侧重点不同、角度不同,但大都承认产生盈余的程序符合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如,William R.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由于经营者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他们在进行选择时,会选择那些使自身效用或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秦荣生认为,盈余管理是指企业有选择会计政策和变更会计估计的自由时,选择其自身效用最大化或是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行为。因此可以说,盈余管理的信息是真实的。
  既然盈余信息是可信的,那么就可以根据信息经济学中信号发送和信息甄别这一“信息观”的角度理解盈余管理的内涵,即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作为代理人向委托人显示自己真实信息而进行的信号发送行为。在信息观下,盈利仅仅是许多用作决策和判断的信号中的一个,信息观意味着会计数据的重要属性是其“信息含量”。因此,现实问题的关键就是如何客观判断盈余的信息含量――盈余质量。
  盈余的计量工作是由会计来完成的,然而现代企业会计由于是基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和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等因素,使得会计计量方法多样化和对经验判断与估计的大量依赖成为现代会计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不同的会计政策得到不同的盈余,而会计政策又是基于公司的治理结构,这需要我们宏观地位于公司治理的角度,微观地分析盈余管理工具的使用,这样才能有效地分析盈余管理的质量。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政策选择
  
  国际上比较常见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三种,即外部监控治理结构、内部监控治理结构、家族式监控治理结构。一般来说,盈余管理的手段主要是借助于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实现的,但又不仅限于会计方法。为便于理解,本文将盈余计量方式的选择简化为会计政策的选择。
  (一)外部监控模式。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是指外部市场在公司治理中以大型、流通型资本市场为基本特征,公司的大部分股票都在交易所上市。美国就是典型的外部模式。美国模式强调“市场监控”的作用,同时注重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会计政策选择上也存在着“以市场和投资者利益为导向”的倾向。如,美国存货的计价一般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这种方法中成本的计价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可以选用,但是后进先出法的应用比较普遍;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鼓励采用加速折旧法,以鼓励投资。美国对会计报表注释非常重视,这与美国会计中充分揭示原则相关,这种充分揭示主要是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使投资者借助财务报告资料能对公司的过去、当前和未来情况,包括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投资风险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从而优化投资决策。
  (二)内部监控式治理结构。指股东、银行和内部经营者的流动在公司治理中起主要作用。它的代表国家有日本、德国等。这些国家由于资本流动性较弱,证券市场相对不活跃,大的银行机构在融资和监督公司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日本的公司会计制度受商法、证券交易法和税法约束。其中,税法与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有直接的关系,这是因为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都是由政府制定。而税法所提供的公司管理层主观判断的空间十分有限,如日本应收账款允许根据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提取的数额要按税法规定的比率计算,而不是由企业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和资料选择一定的方法加以计算。对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也通常是以税法规定的标准为依据。
  (三)家族式监控治理结构。指在企业中,家族资本的影响无处不在。不仅中小企业为家族或个人所拥有,而且许多大的财团也是由某一家族直接或间接控制。家族式监控治理模式下,由于内部治理机制流于形式,这使得内部人员的会计舞弊和隐藏信息行为变得极其容易。为了控制这种局面,政府制定了严格的会计规则,从会计科目到核算原则、报表形式做统一规定,无论从约束形式和强度上都是最严格的一种。企业所需要的就是按照政府的标准进行处理即可,基本上不存在选择的必要或者可能。因此,家族式监控模式下选择的会计政策,尽量使得公司的企业价值最大。
  
  四、盈余管理的再认识:看新准则的现实意义
  
  对于盈余管理,从程序理性的角度来理解,它是一个真实的信息。因此,可以根据信息经济学的信号发送和信息甄别理论,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作为代理人向委托人显示自己真实信息而进行的信号发送行为。在这一信息观下,意味着盈余数据的重要属性是其“信息含量”。因而,对这一盈余信号的甄别便是问题的关键,本文希望提供一条有效分析盈余管理质量的新途径:首先,对某一上市公司,要充分获取其相关信息,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在把握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后,盈余管理的动机就不言而喻了;其次,一定的公司治理结构下,会计政策的选择有一定的规律性,而盈余就是这些会计政策选择的结果。宏观和微观上的仔细分析,都是有利于盈余质量的判断的。
  新准则的出台成为目前理论与实务界的讨论焦点。新准则努力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同时,又不失时宜地针对我国的特有情况做出特别规定。如,对公允价值在放宽了适用范围的同时又加强了条件限制;对资产减值准备规定在资产持有期间不得冲回等。制度的制定是一个博弈过程,而新准则是一定阶段各方面博弈的结果,虽然具有原则的前瞻性,但也只是维持暂时的稳定。会计准则天生不是盈余管理的动机,但会计准则天生会成为管理当局用来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
  从盈余管理角度看,虽然新准则对盈余管理的限制与我国上市公司应有的盈余管理方式还不是很一致,但总体来说,对盈余管理新准则适当调整了会计选择、职业判断的内容,客观上引起盈余管理可借用空间的消长,但总体上,消大于长,其积极的现实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121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