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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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仁都 史光明 田久才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它在增加就业、促进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出口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据统计,我国有中小企业29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解决了75%的就业,创造的GDP占全社会比重达50.5%,以及60%的出口份额。于此相反的是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只占银行贷款总量的32%。贷款难题一直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而资金是企业运行的血液,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必备条件。缺少足够的资金,企业的生存、发展就不可能有保障。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也有国内金融系统及其社会等各方面的因素。
一、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
(一)交易成本高。银行向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贷款的各个环节都基本相同,包括贷款申请、信用评级、债项评审、签订合同、贷款发放以及贷后监管等环节。因此所需的人力物力也基本相同,但大企业的贷款规模及资金实力远胜中小企业,再考虑贷款风险管理的隐性成本,面向中小企业的平均贷款管理成本远大于大企业的成本。据有关部门测算,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是大企业的5倍。据统计,我国2003年主要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为32.11%,而同期商业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率为16.41%。贷款质量差直接影响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二)信息不对称。我国大部分的中小企业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资信情况不够透明、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负责不合理、资本金不足等问题。而且一部分中小企业市场前景不明朗、不确定因素多,特别是一些小企业的管理风格及其行为特征有很大的随意性。其次,中小企业的总体资信度不高。现代经济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经济,而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对经济的推动力就越大。而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银行作为金融业的主体,在信贷过程中,企业的信誉在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中有重要的作用。
(三)国内资本市场欠发达。我国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民间融资(地下金融)和银行借贷。相比国外的多种直接与间接融资方式,我们融资方式太少。中小企业受自身条件及其审批制度限制,很难通过上市直接融资。尤其是一些传统产业的低技术中小企业,很难受到资本的青睐。即使是一些高技术中小企业,由于我国二板市场尚未开放,即使有风险投资,也因为很难退出而造成融资十分困难。所以,我们可以考虑适当地发展企业债券市场,赋予中小企业在企业债券市场上的融资权。应该相信投资者有能力识别企业债券的风险,政府不必事事包办。
(四)相关政策法规未落实。近年来,中央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设立各类基金。比如,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专门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部、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机构等。这些政策的本意是好的,但是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很多都是形同虚设,根本无法落实,落实起来也走样。
二、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些对策
(一)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民间金融是指个人、团体、企业之间避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而进行的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民间金融作为一种流离与国家金融之外的正规金融活动,一定程度上受经济基础、金融体制和法律法规的制约。由于没有确切的法律规定,民间金融有时近似于非法金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作者认为,浙江地区企业集群的发展离不开当地民间金融的有力支持。2004年底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研究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的调查显示,全国地下贷款的绝对规模在7450~8300亿元之间。同样农业部农研中心农村定点观察站的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农民户均贷款中,来自银行、信用社的贷款占26%而私人贷款部分则占71%。这些都说明,地下金融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而且已经切实地解决了一部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二)大力发展地方中小银行。地方中小银行在设立之初就确立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居民的市场定位。由于中小银行不像国有商业银行那样大资金规模,能向一些国有大型企业提供巨额贷款。中小银行自身的特点决定其只能向中小企业贷款。并且,地方中小银行对当地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企业家的人品、能力等有信息优势。而且地方中小银行由于管理结构比较简单,具有发放贷款的主动权。而大银行在地方上的机构往往仅是分支机构,没有足够的权限,一些项目的贷款发放都需要逐级上报审批,权利有限。所以,地方中小银行在给地方上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具有比较优势。从国内外的情况看都是如此,国内如浙江台州的台州市商业银行和泰隆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银行,在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这些银行的呆坏账比例都很低。
(三)发展民间担保公司,给缺乏抵押品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中小企业普遍原始积累少,资产流动性差,所以很难得到商业银行的认同,再加上又没有有实力的担保,缺少有效的易变现的资产抵押。但是发展担保机构就相当于把银行的风险转嫁到了担保机构的身上。所以,担保机构能否成功就关键看能否比银行更好地处理好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信息。即相比银行更具有信息优势,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担保机构也不能有效运行,仅仅是将银行的风险转嫁到了担保机构上。
(四)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以及企业评级征信机构。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体系可能是需要的时间最长、难度最大,但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由中央银行牵头,各金融机构参与,联合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税务、保险等部门组成的征信体系,建立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私营企业、自然人在内的信用数据库,将中小企业的公共信用记录,例如纳税、债务、资信等信用信息完整保存下来,作为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依据。信用体系建立以后可以考虑以有偿的原则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以此来减少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面对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问题。
(五)鼓励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开展综合授信,并将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变为产业链风险管理。比方说,A企业为原材料供应商;B企业为生产商;C企业为销售商。B企业通过购买A企业的原材料生产出产品,然后C企业负责最后的销售。在银行介入由这三家组成的供应链后,它就不会仅仅考虑某个企业的资信情况,而是把这三家企业综合起来考虑,提供的融资服务也会渗透到这个交易的每一个环节,由此构成了“供应链金融”。此服务主要是基于对供应链结构的特点和交易细节的把握,主要考虑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或单笔交易的自偿程度与货物流通价值,对供应链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稳固和顺畅流转。这种融资模式跳出了单个企业的局限,站在整个产业供应链的全局高度,根据整个产业的发展状况,提供金融服务。这对于一些发展前景好,但又苦于融资难的中小企业是很大的利好,而且该融资方式有力地稳固了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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