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实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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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阳
摘要:合同管理是我国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要提高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就得对合同的签订至合同的解除的全过程进行合同管理。本文以《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完善工程)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单价合同形的主要内容,并探讨了施工成本控制措,最后对合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承包商风险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施工合同 管理 内容 成本风险
一、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由于该项目总体工程巨大,本论文仅就“完善工程”部分的合同管理予以分析和研究。《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完善工程)包括B区居民部分污水网管、县矿粉场小片区污水管网。由于缺乏管道沿线地质勘查水文资料及沿线地下亦有管线情况,因此施工前应进行沿线地质勘查,探明沿线地下管线情况以及地质情况,然后根据地质报告提出管道地基要求。
2、主要内容
《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完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九个部分: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附件。
二、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过程可概括为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制约、不可分割,签订合同阶段管理研究是履行合同阶段管理研究的基础,而履行合同阶段管理研究又是签订合同阶段管理研究的积累,两个阶段是统一不可分割的主体。合同的管理研究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成败。
三、施工成本控制措施的研究
1、施工成本控制步骤
确定施工成本计划后,要定期的将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当实际值与计划值偏离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以确保实现施工成本控制目标。其步骤如下:
1.1比较,按照确定的方法将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逐项进行比较,以确定施工成本是否已超支。
1.2分析,在比较的基础上,分析比较的结果,以确定偏差产生的原因及偏差的严重性。分析过程是施工成本控制工作的核心,其主要目的在于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者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
1.3预测,按照已完成情况估计完成项目所需的总费用。
1.4纠偏,当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出现了偏差,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偏差分析和预测的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期达到尽可能缩小施工成本偏差的目的。纠偏是施工成本控制中最具实质性的一步。通过有效的纠偏措施,最终达到控制施工成本的目的。
1.5检查,指对工程的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以了解工程进展状况以及纠偏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以后的工作实施指导作用和积累经验。
2、施工成本控制的方法
施工阶段是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发生的主要阶段,它通过确定成本目标并按计划成本进行资源配置和施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具体的控制方法如下:
2.1人工费的控制,通过控制施行“量价分离”的方法,通过劳务合同进行控制,将作业用工及零星用工按定额工日的一定比例综合确定用工数量和单价。
2.2材料费的控制,主要包括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同样按照“量价分离”原则。由于材料物资的供应渠道和管理方式各不相同,控制的内容和所采取的控制方法也大不相同。
2.3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控制。施工机械使用费主要由台班单价和台班数量决定,为有效控制施工使用费,节省支出,主要控制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加强设备租赁计划管理,减少因安排不当引起的设备闲置;加强机械设备调度工作,避免窝工,提高现场设备使用率;加强现场设备维修和保养,避免因不正确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停置;做好上机人员与辅助生产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施工机械台班产量。
2.4施工分包费用的控制,分包工程价格的高低对项目经理部的施工项目成本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对分包工程价格的控制。项目经理部应在确定施工方案的初期确定分包工程的范围。施工项目的专业性和项目规模决定分包范围的因素。通过建立稳定的分包关系网络、做好分包工程的询价、订立平等互利的分包合同、加强施工验收和分包结算等工作实现对分包费用的控制。
四、施工合同风险管理与分析
建筑企业面临风险有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其中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的供应风险;施工人员安全风险;建筑材料的价格风险;工程业主的资信度风险;施工工艺的风险;工程款垫资风险。行业风险包括:国家产业政策风险;环保风险;行业内部竞争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商业周期性风险;市场不够发达或市场分割的风险。
1、业主的风险
在《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完善工程)施工合同中,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规定,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之日至,业主的风险为: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工程本身、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除外)的损坏或损失的风险:a、工程本身为了工程实施的目的而占用或使用现场,并且为了工程的实施又不可避免地要这样做;b、除承包人以外,业主所雇用的人员与业主签有合同的人员对于法规的疏忽或者违反,或侵犯了法定权力。
由于业主或业主负责的设计过失所造成的,或由于战争或放射性污染直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生影响的,由此造成的对工程本身、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损害的风险。
从竣工日期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之日,对工程本身、设备和材料损失损坏的风险属于业主的风险,但下述原因导致的损失或损坏除外:a、工程竣工日期之前发生的事故,而该事故本身又不是业主的风险;b、工程竣工日期既已存在的缺陷;c、竣工日期之后承包人在现场的行动所引起的。
2、承包人的风险
在《桂林市西城区污水一期管网配套工程》(完善工程)施工合同中,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规定,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之日至,承包人的风险为:
自开工之日起到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之日止,人员伤亡以及对财产(包括工程本身、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但不限于此)的损失或损坏,只要不属于业主的风险均属于承包人的风险。
3、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对策
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大、投资高、工期长、影响广。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风险普遍客观地存在。随着技术难度不断加大,风险程度同益增高,各方主体都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有些是各方共同面临的风险,具有共性化,有些则是一方单独面临的风险,具有个性化。风险是潜在的意外损失,如不采取有效措旋加以防范,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付出惨痛代价。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任何一方出现危险,都会阻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导致其彻底失败。风险无法回避,但却可以转移。建设工程保险就是最为直接的风险转移手段。购买相应的保险后,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和个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从而达到有效降低风险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 Chapman C.B.Cooper’D.E Risk Analysis for Large Projects:Models,Methods and Cases.John Wiley&Sons,1987:28-36
[2]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s0201)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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