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确保粮食市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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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超极限的土地负载,以及从长远看人口增加和耕地减少的双重压力,使得比较效益相对较低的粮食生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市场安全稳定。
一、稳步推进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适度扩大农地经营规模
农民是粮食生产的主体,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高低对粮食安全起着决定性作用。要使农业经营者保持良好的生产积极性,必须保证从事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人能获得与从事其他产业相当的收入。做到这一点,一是提高农产品价格。但由于我国城市居民少,需求弹性小,加之国际粮价的挤压,决定了农产品价格不可能有多大上涨,依靠涨价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空间不大。即使粮价提高,也不能改变农业劳动机会成本增加的长期趋势。据有关资料,2003年全国城镇职工人均工资1.4万元,而同期农民工年收入只有6000元左右,在农民工日益成为产业工人主体的情况下,为了稳定产业发展,农民工工资上涨的压力和空间都是存在的,这就使得依靠粮价上涨引致劳动力回流的可能性不大。二是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农地所提供的就业机会的多少。据我们对扬州市不同农地规模农户的耕地产出效益和劳动力产出效益调查,2003年在户均耕地10亩以上、劳均10亩左右,农业劳动力的种植业收入只相当于农村劳动力收入的60%,加上其他农业收入才能达到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水平,而目前扬州全市农村60%以上农户都分布在耕地规模2―6亩、劳均4亩左右的范围内,户均10亩以上、劳均10亩以上规模农户只占5%―6%。
推进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一要创造稳定的农业市场环境,特别是粮食市场环境,稳定农民的收入预期,减少短期行为。二要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法律规定,禁止承包期间耕地的随意调整,增强土地使用权和收入预期的稳定性,并逐步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恢复其生产资料属性。三要尊重农民的意志,确保“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切实保证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四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既可以是转包、出租、委托代耕,也可以是转让、互换、流转,既可以在农户之间进行,也可以在农户与企业之间进行,并逐步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建设土地流转市场,提供规范服务。同时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管理制度,严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定,除严格界定的国家公益性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应允许农民与土地使用者自主谈判,利用市场机制控制粮田面积的过快减少。
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粮食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市场化
当前,要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一要重新集成农业生产技术,按照省工、节本和简单、实用的要求,分品种、分区域制定不同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通过各种途径传达给农民,使农民生产做到“按图索骥”、标准化操作。二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户生产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情。如组织农户统一购买良种、化肥、农药、农膜,统一组织耕种、收获、浇水、防病治虫等。三要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我国现存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指导农民生产、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上曾经发挥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基层财政供养困难和市场化取向的冲击,目前普遍存在“网散、线断、人员忙经营”的现象。应按照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要求加以改造重建,同时积极培育多元化的社会农技服务组织,支持科研单位、专业服务组织通过代收、代种、代管或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业生产管理服务。
三、创新粮食流通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系建设,一要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应在我国粮食产销布局的基础上,以大的销区为中心,建立粮食批发市场,发展不同市场之间的分工协作,使各类市场在运行中形成一个具有内在紧密联系的整体。着力搞好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市场信息网络,以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的信息中心功能和指导产销的功能。大力发展期货业务,实现其价格发现、引导生产的功能,减少经营风险。二要大力培育市场粮食加工、流通主体,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集体、个人积极参与粮食市场的竞争,并依法给予平等的竞争地位。鼓励加工、流通主体与农民建立稳定的产(生产)、加(加工)、销(销售)联盟和合作关系,当前尤其要鼓励主销区企业到主产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通过产销联结、利益联结和拉长农业产业链条,逐步走上规模化、品牌化和产业一体化的路子,形成稳定粮食生产的内生机制。三要加强市场法规建设。制定完善粮食市场准入细则,建立完善提高农产品市场统一程度的法律法规,完善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和安全性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标准体系,使市场管理有法可依,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
四、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业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则是基础的基础。由于千家万户小规模经营的限制,我国粮食生产缺乏应有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迫切需要国家的支持保护。一要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力度,增加粮食增产的科技储备。重点突破高产优质品种及标准化栽培技术、旱作农业与节水灌溉技术、水稻机插秧技术、少免耕轻型节本栽培技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环保技术等,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进步能力,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要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改造中低产田。继续推进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扩大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改善粮食主产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藏粮于地”储备粮食生产的能力。三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的支持力度,增加农村人力资本的投入,普遍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为农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五、建立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粮食是一种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为了保证粮食市场的正常运行和粮食安全,建立高效敏捷的粮食市场调控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一要建立国家粮食储备体系。通过专项储备粮的轮换、吞吐可以最直接、最有效地调节粮食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供需平衡,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有效的手段之一。我国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以销区为主,调整布局,转换机制,提高储藏安全水平和吞吐轮换的市场化运作水平。二要建立内外统一、产销区统一的储备调控机制。尤其要将粮食进出口经营纳入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内统一管理,使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一协调,在积极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增强粮食保障能力的同时,提高宏观调控的一致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避免政出多门,相互脱节。三要建立完善粮食生产的价格支持机制。实行对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民的种粮信心,稳定生产积极性,但从长远看应将价格支持措施逐步置于粮食储备制度框架下,结合粮食储备和轮换、吞吐进行操作,以提高基金在引导市场、调节供求方面的效用。四要建立和完善国家粮食市场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并通过食品券的发放等办法逐步完善对低收入群体的粮食救济制度。
(作者为江苏省扬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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