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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马睿

  摘要: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也是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强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对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严防资产流失等方面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本文阐述了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弱化的具体表现,最后针对性的提出了几点对策与建议,以期给广大读者提供可以借鉴的参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述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固定的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成本一次列入当期支出不再分期计提折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主要来源:出于自身业务和日常的需要,事业单位动用自身的大额资金购进或自己制造,当事业单位资金不是很充裕时,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固定资产,接受社会团体、个人等的捐赠等。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弱化的具体表现
  
  1.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较为淡薄,相关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于事业单位本身体制所致,许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从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到职工思想意识都普遍存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够,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普遍认为固定资产管理与己无关,忽视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没有完善的固定资产财务制度,更没有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一般只有财务部门人员兼职或者临时人员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等进行简单的登记。不能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查,人员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没有有力的奖罚制度等。总之,大多数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上都不健全,或流于形式,通常都是账实不符、家底不清,难以保证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资产管理不细化,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没有专门固定资产综合协调管理机构,造成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责不明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为了符合部门的利益,人为操纵比较严重,各部门各自为政,只顾局部利益。从表面看,各个部门对各自的资产都有管理权限,但是都是分块的一种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划分,缺乏一个机构进行协调管理。一方面缺乏有效的责任归属,另外一方面缺少统筹协调,就使得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都没有积极和主动性,导致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效率低下。尤其是在购置后,缺乏必要的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职责挂钩,保管、使用、维护、转移则监控不力,造成设备闲置、非正常损坏、流失等现象较为普遍。
  3.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完全流于形式。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性资金得以迅速增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加之许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分布广泛,难以进行控制,从而导致不少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状况不清、家底不明。尽管也有清查盘点的会计程序,但却从未形成定期清查盘点的制度约束。现实中,许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经不起清查盘点,一经盘点账实不符的问题就浮出水面,且账实不符的原因还无据可查,会计核算中的漏错现象难以及时更正,造成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
  4.资产核算不规范,资产的处置随意性较大,最终导致了资产的流失。很多单位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采购的固定资产直接计入相关费用,不按固定资产的科目核算。将捐赠或无偿调入的资产不在账面体现,账外资产普遍存在。资产的处置方面随意性也很大,没有严格参照有关的规章制度,没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国资管理部门审批,进一步导致了资产的流失。
  5.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要实现权利的集中监控、资源的集中配置、信息的集中共享,必须要使单位运作的所有环节与资产管理紧密联系,而且资产管理的结果必须尽快反馈给各级管理者。如果没有信息化手段作支撑,没有完善的数据共享机制是难以做到的。
  
  三、强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全面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的资产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行动上积极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与盘存等制度,积极组织加强实施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制度建设也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就能得到切实的提高。
  2.推行固定资产管理问责制,强化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通过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等方式,明确单位对其拥有的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甚至处置的权利。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固定资产产权享有最高的决策权并承担最终的责任,实行固定资产单位负责人负责制。为了保证固定资产单位负责人负责制的实施,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问责制。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上,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者的职责范围,实行固定资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
  3.强化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资产的账实相符。事业单位至少每年应定期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比较彻底的清查盘点一次,由专职人员与财务人员把总账、明细账、卡片核对后,再分别到各业务部门逐一核对、清点,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积极寻找原因,如查找不出原因也要及时补登上账,对盘亏的固定资产更要及时查找原因,追查责任人,如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要责成责任人进行赔偿。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完整的记录制度;二是健全固定资产的处置制度;三是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四是健全固定资产维护制度。
  4.改进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规范资产的处置,严防资产的流失。针对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账面不能反映资产真实价值的问题,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规定,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事业单位应按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提折旧。既可以分期分批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可采用简易的直线法计提折旧。超期使用的资产便不再计折旧。根据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明细核算。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办理,由资产占用单位对需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损耗程度、处置原因等方面作书面说明报单位领导,领导会同使用部门、专职负责人、财务部门对资产评估作出处置意见并签署书面意见后,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否则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堵塞了资产处理过程中的漏洞,促进资产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
  5.加快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最终实现固定资产的全面动态管理。近年来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数量及金额猛增,各项管理工作仅靠传统的手工管理与统计已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必须实现电算化管理,将固定资产的购建、核算、报废等各项业务予以反映,实现固定资产的电子化管理与实时监控。完善的固定管理系统将有助于管理机构实时掌握固定资产信息,提高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同时,在实现核算电算化的前提下,建议取消手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提高工作效率,最终实现固定资产的全面动态管理。
  总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系统科学的管理方法以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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